離婚案件是律師普遍的民事糾紛案件,相對于離婚案件的處理,律師們通常會采取調解的辦法開展解決,而針對于情況錯綜復雜的,律師通常會采取訴訟的方法開展解決。下面就是詢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有關律師辦理離婚案件的流程是怎樣的的相關資料。
離婚案件是律師普遍的民事糾紛案件,相對于離婚案件的處理,律師們通常會采取調解的辦法開展解決,而針對于情況錯綜復雜的,律師通常會采取訴訟的方法開展解決。下面就是詢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有關律師辦理離婚案件的流程是怎樣的的相關資料。
律師辦理離婚案件的流程一般如下:
1.招待當事人,聆聽當事人講敘;整理、核實與案件相關的直接證據;大體上判斷案件的結論;(這本來也是心證的過程,一定要特別注意聆聽單方闡述所得到的結論有可能與真正真相有差距,這需要后面與對方當事人的交流以及仔細判別本方當事人的闡述及相關的直接證據。)
2.跟當事人聯合確定是否進行調解。
3.跟對方當事人進行了解,要做好協商與訴訟的多重準備;(案子到了這里,一般在律師心里對案子結論已經有相當明確的判斷,與此同時要把這種判斷結論明確告知于當事人。源于各個律師辦案的特點及當事人的性格特點的不一樣,對案子結論的負面信息與正面要素是屬實、還是夸大、縮小地告知當事人,需要律師根據案子情況詳細分析。)
4.進入結案階段:調解結案或訴訟結案。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如何收取離婚證據
搜集證據,在訴訟離婚中,既是關鍵所在,也是難點。為使自身“離異時不吃虧”或者是為防對方“離異時占便宜”,離異當事人都需要搜集到對自身有利且具備較強證明力的合理合法有效的證據。在訴訟離婚中,依據證據的證明對象能夠
把證據劃分為:婚外情過錯證據、共有財產證據、家庭暴力證據、賭博證據、吸毒證據、重婚證據及影響到夫妻關系的其他證據等等。而依據證據的表現方式
又可把證據劃分為下列幾種:
1.書證
指用文字內容、符號、圖型記載或表達的能夠
證實案子特征事實的書面報告。如:情書日記、手機信息、電子郵箱、夫妻雙方或一方產生的涉及到家庭婚姻的資料等證據。
2.物證
指能夠 證實案子實際情況的物件。如:用以偷情的避孕套、手帕紙(巾)、撒落的毛發、貼身衣物的體液等。
3.視聽資料
就是指通話錄音或視頻、錄音帶所反映的響聲或圖片。如伴侶和情人在一塊拍攝的相片、視頻、通話錄音等。
4.證人證言
是指證人就自己知道的案子事實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頭或書面的陳述。如:伴侶的不法行為被親朋好友、公司同事、鄰居觀察到的所聞所見等。
5.當事人陳述
指當事人就案子的事實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陳述。如:當事人和法官的談話筆錄等。
6.鑒定結論
指鑒定部門運用專業知識對當事人和人民法院提出的專門性問題進行研究后所做出的科學判斷結論。
7.勘驗筆錄
指勘驗人員在現場勘驗時所制作的筆錄。如:遭遇伴侶毒打、毒害時,報案后由公安人員勘驗的筆錄等。
打離婚官司時,應謹慎取證,最好不要等起訴了再去慢慢地取證,這個時候通常會收效甚微。因為對方已經提防了,個人財產能轉移的轉移了,案件線索能消滅的消滅了,給你的取證工作帶來了不可估量的難度。
律師能夠 為委托人代為辦理某些業務,但是對于離婚案件,如果是訴訟離婚情況是能夠 幫助當事人打官司的,在協議離婚中不能代替某一方辦理離婚證。
以上就是詢律網小編整理的律師辦理離婚案件的流程是怎樣的、如何收取離婚證據的相關信息。如有法律相關問題,歡迎關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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