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總會計師協會關于進一步做好稅務會計師項目培訓工作的通知
2025-06-0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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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總會計師協會關于進一步做好稅務會計師項目培訓工作的通知(中總協〔2012〕11號)各項目授權機構:稅務會計師項目開展兩年多來,由于項目定位準確,受到廣大財務工作者和企業的重視,
中國總會計師協會關于進一步做好稅務會計師項目培訓工作的通知
(中總協〔2012〕11號)
各項目授權機構:
稅務會計師項目開展兩年多來,由于項目定位準確,受到廣大財務工作者和企業的重視,得到各地財稅部門的支持和社會的普遍認可,已經顯示出較為廣闊的發展前景。
在全國各地授權培訓機構的努力下,稅務會計師項目有了持續、穩定的發展,項目建設已日趨成熟。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對稅務會計師培訓認證項目十分重視,表示積極支持與合作,經研究決定,從2012年2月1日起,參加稅務會計師項目培訓考試成績合格者,由中國總會計師協會頒發《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證書》的同時,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培訓中心頒發《稅務會計師崗位能力證書》。現將補充修訂的《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認證項目手冊》、《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認證招生簡章》下發,請遵照執行。
協會要求各授權機構,第一、要繼續努力開拓市場,特別是要著眼于大型企業集團涉稅復合型專業人才的迫切需要,兼顧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社會稅務、會計服務機構等多方面需求。按照“嚴格管理、提高質量”的要求,做好此項工作;第二、堅持項目定位,嚴把“準入關”。在培訓招生中的主要對象是在企業為主體的單位中同時具有一定學歷、一定工作經驗、一定技術職稱這三個方面基本條件的人員,“三個一定”必須同時具備,不可缺一。第三、認真組織培訓教學,不斷加強培訓認證全過程的服務與管理。各培訓機構負責稅務會計師項目的人員,要實行“三定”,即定人、定崗、定責。負責稅務會計師項目的人員要保持穩定,以利于項目的持續進行和管理。第四、認真選聘授課教師,注重培訓質量與實效。第五、始終按照“嚴格管理、提高質量” 確保項目穩定、規范、有序進行的要求,要以對學員負責、對社會負責的責任感,認證做好各項工作,為實施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培養造就規模宏大、結構優化、素質優良的企業經營管理專業人才隊伍,而共同努力。
附:1、《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認證項目手冊》
2、《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認證招生簡章》
中國總會計師協會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一:
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認證項目手冊
1.項目背景
稅務會計師是以國家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為依據,以貨幣計量為基本形式,運用會計學的基本理論和核算方法,連續、系統、全面地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計算和繳納,即對稅務活動的全過程以及稅務統籌管理、稅務檢查、納稅籌劃等與稅務相關的財稅工作進行全方位管理,維護國家利益和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一種企業稅務會計專職崗位和具有涉稅資質的復合型會計人才。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國稅法和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健全,面對愈來愈復雜的現代稅務法規制度和愈來愈高的企業管理要求,稅務會計師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稅務會計師的社會需求也越來越迫切。為此,組織對具有一定資質的企業財稅工作骨干,有計劃、系統性地進行涉稅復合型人才培訓和專業資格認證,是新形勢下大力開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努力推進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
1.1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培訓認證的相關政策和法規
1.1.1國家政策規定
中共中央、國務院在2003年12月26日《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中提出“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重在社會和出資人認可”、“專業技術人才的評價重在社會和業內認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指出,“在全社會實行學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并重的制度”。《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指出:要“完善學歷證書、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2010年6月6日,《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頒布實施,該規劃是我國第一個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提出了到2020年我國人才發展的總體目標,即培養造就規模宏大、結構優化、布局合理、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確立國家人才競爭比較優勢,進入世界人才強國行列,為在本世紀中葉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奠定人才基礎。
1.1.2職業教育法
《職業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條明確指出:“實施職業教育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同國家制定的職業分類和職業等級標準相適應,實行學歷文憑、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1.1.3行政許可法
《行政許可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本法第十二條所列事項,通過下列方式能夠予以規范的,可以不設行政許可: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
2)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
3)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
4)行政機關采用事后監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夠解決的。
綜合上述情況,社會團體和社會專業中介組織開展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認證具備合法性依據。
1.2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培訓認證的意義
1.2.1企業必須依法納稅
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強制地、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手段;它是國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方式。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具有強制性、無償性、穩定性三個基本特征。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是國家實行宏觀調控的重要經濟杠桿,它起著維護國家權益、促進對外經濟交往和對各項經濟活動進行管理、監督的重要作用。企業作為國家稅收的主要納稅主體,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
1.2.2企業必須加強稅務管理
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是多稅種、多環節重復課稅的復合稅制,其稅收政策復雜又經常發生變化,企業必須適應國家稅收法規和管理的要求,避免多交稅、少交稅或漏交稅等各種違規、違法情況的發生,避免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在稅收征納活動中,企業每當遇到涉稅問題時,總是需要正確地理解和把握稅收政策,并得到政策支持和維權保障,這就需要企業努力提高自身稅務管理水平,增強涉稅處理和應變能力。企業稅務管理是企業按照國家稅收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辦理涉稅事項、處理納稅問題、管理企業稅務活動的全過程進行決策、計劃、組織、協調和監督的一種管理活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企業之間競爭日趨激烈。因此,企業在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前提下,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規避稅務風險,其決定因素就是要加強企業稅務管理,關鍵所在是要注重培養和配備既懂稅務,又懂會計的復合型專業人才。
1.3設立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崗位的必要性
1.3.1企業稅務會計管理崗位現狀
目前,一部份企業中存在著重財務管理和財務核算,輕稅務管理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1)一些企業尚未認識到涉稅工作在企業經營中的重要作用,在設置稅務管理崗位時,只設置一個最低層次的或兼職的辦稅員負責所有納稅事項的處理,在遇到難度較大、政策性較強、情況復雜的涉稅事項時,由于處理不慎就可能會造成管理失誤從而給企業帶來重大的信譽與經濟損失;
2)企業財會人員基本都學習和掌握財會專業知識,但其中涉及稅收的專業知識較少,在工作中又很少接受系統的涉稅專業知識培訓,基本上處于知之甚少的狀態;
3)在從業資格、執業資格、技術職稱、職業資格認證鑒定方面,目前均無企業稅務管理方面的項目,企業在聘用涉稅專業人才時,缺乏專業性考核依據,無法具體衡量每個從業者在這些方面工作能力和專業水平。
4)社會上的培訓活動,除為數不多的培訓班講授企業如何合理避稅、納稅籌劃外,少有培訓機構從企業經營發展需要考慮,著眼于提高企業專業人員自身稅務專業素質,提高企業稅務管理水平,增強涉稅處理和應變能力;
5)企業稅務管理是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的延伸,從工作要求上,企業的有關人員必須具備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基本素質,才能從事企業稅務管理。
6)雖然稅務機關對納稅服務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但其職責和時間精力上更無暇顧及去輔導和幫助企業,提高涉稅水平。
7)我國稅收政策體制比較復雜且經常發生變化,企業需要及時、準確、完整地理解各項稅收政策法規和執行規程,以確保準確無誤地履行納稅義務。
8)從事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的專業人員是一個龐大的群體,他們在企業管理工作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國家統計局2004年底國民經濟統計公報數據表明,全國共有企業法人500多萬個,平均每個企業專職從事涉稅事項辦理、處理、管理的專業人員最少也有一個以上,而大、中型企業則更需要有一批較高層次的能獨立進行稅務處理和稅務管理的專才,把這部分人的積極性充分調動起來,確立他們在企業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對于企業穩健、持續的發展,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1.3.2崗位細分趨勢
由于我國稅法越來越健全,稅收管理越來越嚴格、計算辦法越來越復雜,新會計準則體系的公布實施對企業會計人員提出更高的要求,因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工作呈現漸行漸離的趨勢。由此引起了人們的普遍關注。
加入WTO以后,我國企業部分專業資格崗位設置,逐漸借鑒英、美等發達國家的現行經驗,財務崗位的設置是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相分離。財務會計有充分的獨立性,不受稅法的約束,納稅人的納稅事項通過稅務會計設立另行處理,從而稅務會計必須與財務會計分離。
1.3.3市場需求增大
企業稅務管理崗位的每一位從業人員,是企業經營與財務管理涉稅事務的直接責任人,是具備現代企業稅務管理知識、經驗和能力的專業人才。建立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認證制度,加強企業涉稅管理,防范納稅風險,這是順應全國數百萬家企業的迫切需求,也是對全國數百萬從事企業稅務管理專業人才職業技能的肯定與確認,充分發揮他們在企業稅務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以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對涉稅專業人才的迫切需要。
1.3.4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培訓認證的可行性
當今各行各業有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職業資格認證,但從事企業稅務管理的崗位和人才方面卻沒有相應的專業資格認證制度和體系。目前,會計體系中有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試及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稅務體系中有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認證考試。而在納稅人方面,企業稅務管理崗位工作人員尚無專業性資質培訓與考試。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稅務管理崗位被社會所忽視、遺忘,應引起各方面的重視。
企業稅務管理是企業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一個方面。由于我國近幾年在逐步健全和強化稅收法制,企業面臨的稅務管理要求越來越高,納稅風險也越來越大,從而促使企業對稅務管理工作更加重視,其崗位顯得越來越重要,其專業資格也會越來越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所以,開展企業稅務管理崗位專業資格認證,全面系統學習稅務管理知識,為企業培養和提升既懂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又懂企業稅務管理的復合型人才,將會滿足企業的需求,并得到社會上的認可。
2.項目組織機構
2.1項目組織機構簡介
2.1.1中國總會計師協會
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經財政部審核同意民政部批準,成立于1990年5月,是由全國大中型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等高層財務負責人為主體所組成并依法登記的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跨所有制非盈利性的國家一級社團組織。業務指導部門為國家財政部,接受社團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國家民政部的監督管理。業務范圍主要有培訓認證、理論研究、信息交流、書刊編輯、國際合作、咨詢服務等。
黨和國家領導人對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給予了親切的關懷。2002年11月吳邦國同志在中國總會計師協會召開第三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之際,給協會領導的信中指出“會計是市場經濟的基礎,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中心環節,總會計師是企業領導班子的重要成員,加強這支隊伍的建設是當務之急,至關重要”,同時要求中國總會計師協會“與時俱進,努力開創總會計師行業建設的新局面”。姜春云、王丙乾、成思危、經叔平、李金華等領導同志也對協會工作給予關心指導,王丙乾同志題寫了“中國總會計師協會”會名。2007年12月,中國總會計師協會召開第四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第四屆理事會,選舉原財政部部長助理、黨組成員、國家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劉長琨同志為會長,姜春云、王丙乾、成思危、李金華等領導同志為名譽會長。
在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親切關懷和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與支持下,中國總會計師協會逐步發展成長為在國內有一定知名度與影響力的中國總會計師行業的惟一一家全國性社團組織。2004年在全國優秀社團組織成就展的展示會上,受到國家領導人、國家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親切勉勵與社會各界人士的普遍關注。2004年,經批準,協會被國際財務總裁協會聯合會(英文簡稱IAFEI)吸收為會員。2005年10月被邀請參加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委員會咨詢團工作,協會還與國外相關知名社團組織、香港等地區的社團組織也保持著友好往來。
2.1.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
人資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直屬事業單位,是以承擔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干部教育培訓為主,兼顧其它教育培訓活動的教育培訓機構。主要職責:受部委托,承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的培訓工作;開展企業勞動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在部的指導下,開發職業技術培訓業務,組織實施有關技能培訓合作項目;在部的指導下,開展與國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相關培訓機構的交流與合作;開發自用的培訓講義和參考資料;受部委托,建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干部教育培訓兼職教師人才庫;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教育培訓任務。
2.1.3中國稅務認證網
中國稅務認證網(http://www.taxexpert.cn),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行業管理部門《關于開展涉稅綜合服務和認證業務的批復》(國稅注字【2003】20號)文件的精神,在電信、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的涉稅資格認證網。其涉稅資格認證業務受國家稅務總局及各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注冊稅務師行業管理部門及注冊稅務師協會直接監督和管理。
中國稅務認證網,緊密圍繞國稅總局以落實“三個代表”精神,為納稅人作好服務的方針政策為指導思想,以稅務咨詢服務為切入點,以宣傳依法納稅、合法節稅、規避納稅風險、降低征納雙方業務成本、維護稅法尊嚴、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為目的,配合全國稅務系統,切實作好為納稅人服務工作。
2.1.4漢唐教育集團
漢唐教育集團是在相關部門專家指導下成立的以財稅培訓為主業的全國性教育機構,漢唐教育集團與國內、國際著名財稅金融機構及財稅金融中介機構有著廣泛的合作。創建三年多以來,一直致力于財稅與金融教育培訓工作。目前,已在全國設立了十一家直營分支機構,并且先后設立了財稅研究所、金融證券研究院和西部財富研究院,在財稅培訓領域構建了完整的培訓及研發體系,先后開發了多個財稅類培訓產品、金融類培訓產品并在全國推廣,受到了受訓客戶的好評。
2.2組織管理
2.2.1中國總會計師協會設立稅務會計師項目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
1)全面領導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培訓與考試認證工作;
2) 制定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培訓認證工作的中長期工作規劃和近期工作計劃,監督指導相關執行機構的具體工作;
3)對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培訓認證體系的建設和推廣提出指導性意見;
4) 審定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培訓考試認證工作的重要事項;
2.2.2中國總會計師協會設立的稅務會計師項目專家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
1)審定稅務會計師專業技術標準、課程模式、培訓教學、考試認證等專業事項;
2)編審稅務會計師專業培訓教材;
3)審定稅務會計師考試題庫;
4)評審稅務會計師考試論文;
5)對稅務會計師培訓認證與后續教育提供指導與建議。
2.2.3在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稅務會計師項目領導小組領導下,設立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簡稱“項目管理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稅務會計師培訓認證的組織實施工作;
2) 制定稅務會計師培訓與考試、認證工作的具體規則;
3) 受理稅務會計師項目培訓機構的授權申請 ,簽訂授權協議,負責對授權機構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4)組織編寫和修訂稅務會計師培訓教材與考試題庫;
5) 組織稅務會計師培訓考試工作,頒發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證書,管理后續事項。
6)會同項目培訓機構對培訓師資的遴選、聘用、考核和管理工作。
2.2.4稅務會計師培訓授權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 執行稅務會計師培訓與考試認證工作的相關管理規則;
2)接受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的業務指導、管理與監督、考核;
3)負責當地稅務會計師培訓教師的聯系與推薦;
4)負責當地稅務會計師培訓的組織和教學管理等工作;
5) 負責組織當地培訓人員進行稅務會計師統一考試與論文提交事項;
6) 按照稅務會計師管理辦公室的要求報送各項報表和資料,
負責上報考生材料,發放經培訓考試通過后的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證書與相關反饋工作;
7)根據當地培訓教學計劃向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統一訂
購教材并組織發放;
8)按規定及時與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辦理財務結算等相關事項。
3.項目概要
3.1稅務會計師(CTAC)專業資格認證標準及知識體系
CTAC培訓認證根據我國現有稅務會計發展的程度和特點,把握稅務會計發展趨勢和特點,對應用能力、創造能力、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進行系統化、專業化的培訓提升。它突出實用功能,涵蓋實際工作中的應知應會技能,使培訓認證內容全面體現職業化、專業化應用的特點,真正滿足企業涉稅專職人員的需求。它采用“五項”標準化考試(即考試命題標準化、考試實施標準化、考試評分標準化、分數解釋標準化、論文評審標準化),對考試合格者進行統一認證,頒發稅務會計師(CTAC)專業資格證書。
3.1.1稅務會計師培訓標準
稅務會計師(CTAC)專業資格認證,針對具有實際工作經驗的財務工作進行系統的財稅專業理論知識培訓,使受訓人員能在所在單位獨立負責稅務管理、稅務策劃等涉稅工作,為企業經營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并使其具有對外與涉稅有關部門和機構工作聯系、溝通與配合協調的專業能力。
3.1.2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培訓科目
稅務會計師培訓科目有《稅務會計實務》、《納稅籌劃》、《稅務稽查與企業納稅風險分析》、《企業稅務管理》、《稅法解析》等及其實際操作。
3.1.3培訓課程設置
共學習90課時,其中面授64課時,《稅法解析》自學26課時。
日 期
培 訓 科 目
課 時 分 配
第一天
稅務會計
集中培訓 16 課時
第二天
第三天
納稅籌劃
集中培訓16課時
第四天
第五天
第六天
企業稅務管理
集中培訓16課時
第七天
稅務稽查及涉稅風險
集中培訓16 課時
第八天
3.1.4培訓教材
稅務會計師系列培訓教材一套5本,為《稅務會計實務》、《納稅籌劃》、《企業稅務管理》、《稅務稽查與企業納稅風險》、《稅法解析》。
4.報名條件
4.1基本條件
4.1.1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1.2認真執行《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法規與紀律的行為;
4.1.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1.4具備經濟類相關專業初級(含初級)以上職稱;
4.2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培訓與考試的,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4.2.1研究生以上學歷,從事財會、稅務工作滿一年;
4.2.2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財會、稅務工作滿三年;
4.2.3大專學歷,從事財會、稅務工作滿四年。
5.考試科目與內容
由稅務會計師項目專家委員會負責考試題庫的開發,由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在全國組織統一考試。
5.1考試模塊
考試模塊
構成
專業知識考試
稅務會計
納稅籌劃
稅務稽查與企業納稅風險
企業稅務管理
稅法解析
綜合評估
論文
5.2考試內容、試題類型、考試時間
考試內容
試題類型及分數
合格成績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類型
分數
稅務會計
判斷題
單項選擇題
多項選擇題
簡答題
案例分析題
論述題
150分
120分以上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6:00
納稅籌劃
稅務稽查與企業納稅風險
稅務管理
案例解析
稅法解析
論文
50分
20個工作日日內
6.考試與論文考評
6.1考試方式
6.1.1考試采取“全國統一考試”的模式。符合申報條件的報考人員必須參加當地培訓(考試)機構舉辦的考前培訓輔導班,并在當地參加考試。各地培訓機構的建立必須經稅務會計師管理辦公室統一審核和授權。所有授權機構必須按稅務會計師管理辦公室的統一標準和要求進行培訓輔導。
6.1.2考試地點由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6.1.3考試內容:綜合專業知識、論文考評。
6.1.4考試形式:綜合專業知識采取統一閉卷筆答方式;論文考評,采取統一命題,開卷形式。
6.1.5考試與論文評審兩項成績總計值120分為合格。
6.2考試時間:
6.2.1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進行綜合專業知識考試。統一考試每半年一次,具體安排為:每年6月、11月;特殊情況培訓機構可申請加考。
6.2.2命題論文,考生在參加綜合專業知識考試后20個工作日提交。
6.3論文考評程序
6.3.1考生須按要求,獨立撰寫論文;
6.3.2考生提交論文須一律采用A4紙打印,紙質文稿1份,電子文稿1份,由培訓機構統一交至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
6.3.3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在收到考生論文后20個工作日內,組織專家完成評審;
6.3.4考試成績由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以書面方式通知授權機構。
6.4考試費用(專業知識與論文評估)
6.4.1 400元/人、次
6.4.2每人可獲得三次補考機會。
7.證書與證書簽注
7.1證書
7.1.1稅務會計師考試合格者,由中國總會計師協會頒發《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證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頒發《稅務會計師崗位能力證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行業管理部門《關于開展涉稅綜合服務和認證業務的批復》(國稅注字)【2003】20號文件的精神,學員可自愿向中國稅務認證網申請,頒發《涉稅資格認證證書》;
7.1.2《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證書》屬持證人本人所有,不得轉讓、涂改、否則視為無效。
7.1.3證書編號為16位,1-9位為中國總會計師協會所在地以及社團編號,10-11位為培訓授權機構所在地區編碼,12-16位為證書序號。
7.1.4頒發的證書可在以下網站查詢:
稅務會計師項目網站Http://www.chinaCTAC.org
中國稅務認證網Http//www.taxexpert.com.cn
7.2證書簽注
7.2.1取得《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證書》者,必須參加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的規定參加后續教育培訓,以維護證書的有效性。
7.2.2《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證書》每兩年簽注一次。證書經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簽注后方具有連續有效性。
7.2.3證書獲得簽注的條件是:(1)個人提出申請;(2)完成規定課時的后續教育培訓。
7.2.4證書簽注費標準為:100元/人/次。
7.3證書失效與注銷
不符合簽注條件未能簽注或者到期未能辦理簽注的其所持證書自動失效。對失效證書,中國總會計師協會將在協會網站和稅務會計師項目網站予以公告。
8.收費標準
8.1培訓費:參加全部培訓課程為3000元-5000元/人(每學時約47元-78元)。
8.2考試費、注冊費、教材費共1980元/人。
8.3補考費:400元。
9.授權機構的組織管理
9.1項目的組織實施
項目由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統一組織實施,經批準授權,由地方總會計師協會、中國總會計師協會行業分會、社會機構組織培訓、協助項目考試。
9.2項目的質量保證
9.2.1嚴格執行《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認證項目手冊》;
9.2.2嚴格執行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各項工作規則;
9.2.3建立巡考、督考監管機制。
9.3授權管理的原則
9.3.1授權的培訓機構,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及法規,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致力于服務社會,打造稅務會計師的項目品牌,維護中國總會計師協會和自身的聲譽。
9.3.2稅務會計師實行“分區管理”、“考培分離”及“八統一”的培訓認證制度;
10.培訓機構的授權
10.1授權權限
10.1.1由中國總會計師協會審核,授權有意向的地方總會計師協會承擔區域內的稅務會計師項目培訓工作;
10.1.2由中國總會計師協會根據行業需要,審核授權有意向行業分會、負責在本行業(系統)內部進行稅務會計師項目培訓工作;
10.1.3中國總會計師協會委托漢唐集團對社會專業培訓機構進行遴選工作和簽訂項目培訓授權協議工作。
10.2授權模式
實行培訓機構以市級為單位的年度授權制,授權期均為一年;
10.3培訓機構申辦條件
10.3.1具有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擁有培訓資質的企業、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
10.3.2具備開展稅務會計師項目培訓和考試所必需的教學場地、設施及配套的電化教學設備。有固定的不少于30-60平方米的辦公場所和具有80平方米以上的培訓場地;
10.3.3設立相應的招生、培訓工作管理部門并配備專職工作人員;
10.3.4接受和執行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的統一管理和日常監督。
10.3.5在稅務會計師項目培訓中,使用協會指定的培訓統編教材。
10.4申辦程序
10.4.1提交申請表和相關文件
1)單位法人證明復印件;
2)機構簡介及申請所需文件資料或證明材料;
3)辦學許可證明文件;
4)完整填寫《稅務會計師項目培訓授權機構申請表》并加蓋公章及其它相關信息表格;
5)招生、培訓計劃和項目宣傳方案的安排;
6) 承擔其他方面的培訓或考試、認證情況介紹。
10.5授權批準
10.5.1地方總會計師協會、行業分會提出申請,經中國總會計協會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簽訂授權協議并頒發項目授權書;
10.5.2社會培訓機構提出申請,經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審核后,報經協會項目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由漢唐集團簽訂項目培訓授權協議,同時由中國總會計師協會頒發項目授權書,項目培訓授權方為有效。
11.培訓機構職責
11.1授權培訓機構應當爭取在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支持和指導下,積極開拓市場,宣傳推廣,擴大稅務會計師項目在當地的影響。
11.2認真審核報名稅務會計師項目培訓人員的資格,認真組織應試人員的培訓,為培訓提供良好的服務;
11.3利用培訓的教學經驗,提供優秀的教學案例、教案等供各授權機構相互交流共享;
11.4協助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組織的稅務會計師項目考試和現場監考等工作;
11.5參加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組織的稅務會計師項目安排的有關工作和會議;
11.6參加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組織的授權機構的年度審核。
12.機構授權管理
12.1中國總會計師協會負責對全國授權機構的統一管理工作。協會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負責項目的培訓與考試工作的組織實施,并對取得證書人員后續簽注進行管理。
12.2授權機構應嚴格履行授權協議中的各項規定,設項目負責人和項目聯系人各一名,報項目管理辦公室備案。
12.3授權機構以“稅務會計師項目培訓授權機構”的名義組織招生培訓和教學工作。
12.4授權機構應嚴格執行《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認證項目手冊》,嚴格工作程序,服從項目管理辦公室的管理,以維護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認證項目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12.5實行年審制度和授權管理。
12.5.1授權機構的年審制度。年審的主要內容包括:執行稅務會計師項目相關規定的情況;培訓業績;考試及論文的組織及考務工作管理的規范化程度等。機構沒有完成年度培訓指標,下一年度一般將不再予與授權;
12.5.2授權機構在項目進行招生、培訓的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由項目管理辦公室提出口頭和書面整改意見。機構在第二個班次的招生、培訓工作中仍沒有改進的,取消機構的項目授權;
12.5.3對項目造成不良影響的,有損中國總會計師協會聲譽的機構,則立即停止授權。
13.機構業務管理
13.1 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對授權培訓機構實施業務監督;
13.2業務監督實行報表制。
13.2.1授權培訓機構向項目管理辦公室按工作程序和進度報送表格,報表需培訓機構負責人簽名并單位蓋章;
13.2.2授權機構培訓進度實行月報,即每月3日(如遇節假日順延)向項目管理辦公室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上報;
13.3 年會與巡查
13.3.1每年舉行授權機構工作會議,總結表彰、交流經驗。進行下一年度的授權工作。
13.3.2項目管理辦公室對項目授權機構進行不定期的巡察。
14.項目宣傳管理
14.1授權培訓機構應按統一要求,建立本項目網站,并及時更新與維護;
14.2各地的項目廣告宣傳資料須經項目管理辦公室簽批,并提前三天書面上報,獲項目管理辦公室批準后方可進行廣告宣傳活動;
14.3對采用未上報或未經批準使用的廣告宣傳資料進行宣傳的機構,項目管理辦公室將根據項目相關規定和協議將停止授權,直至追究該授權培訓機構的法律責任;
15.項目培訓實施
15.1培訓模式
15.1.1稅務會計師項目采用全國統一培訓模式.即統一教材、統一核心課程、統一教學大綱和統一考試科目;
15.1.2授權機構負責稅務會計師項目的培訓組織工作,接受中國總會計師協會和項目管理辦公室的指導和監督;
15.1.3按照培訓方案和計劃,需要協會安排講授的由項目管理辦公室統一派遣師資講授,其他培訓課程由授權機構組織師資講授.
15.2培訓招生
15.2.1培訓機構負責所授權市、地區或行業內的稅務會計師項目的宣傳推廣和招生培訓工作,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15.2.2授權機構應按照中國總會計師協會制定的《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認證項目手冊》和全國統一招生簡章進行招生,以此制定宣傳計劃和印制宣傳資料,并報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備案。
15.2.3授權機構應自覺維護中國總會計師協會及稅務會計師項目名譽,不得從事任何有損其形象的活動,并不得以中國總會計師協會名譽從事任何未經授權的活動。
15.3培訓組織
15.3.1授權機構應于每期培訓前20個工作日,將本期培訓班招生人數、培訓師資及培訓課程表上報稅務會計師培訓認證管理辦公室備案。
15.3.2授權機構應在考試前7個工作日內,把本班次考試注冊費等收費匯入中國總會計師協會指定賬號。
15.3.3授權培訓機構應按照稅務會計師項目認證標準和知識體系組織培訓,保證培訓課時,采用講授、討論、互動結合等培訓方式,切實有效的實施培訓。
15.3.4授權培訓機構每半年進行一次教學效果評價,形成紀要,報至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
15.4培訓費用
15.4.1稅務會計師項目領導小組制定項目培訓的全國統一收費標準。
培訓費:參加全部培訓課程為3000元-5000元/人(每學時約47元-78元)。
15.4.2授權機構的培訓費用應在稅務會計師項目領導小組規定的范圍內。如擬超出,需向稅務會計師項目領導小組報告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15.4.3授權機構需要由管理辦公室組織安排培訓師資的,教師的課酬、食宿及差旅費由相關授權機構承擔。
15.4.4除稅務會計師項目領導小組規定的項目收費范圍內的培訓費、考試費、教材資料費和認證費外,授權機構不得再向培訓人員收取其他費用。
16.師資遴選與管理
16.1授權機構應保證承擔稅務會計師項目課程培訓的講授教師的遴選、備案工作。
16.1.1培訓師資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備5年以上從事金融、稅務教育經歷及豐富教學經驗和一定的企業管理經驗,一般要求副高職以上;
16.1.2培訓教師應熟悉資格認證標準和項目教學大綱和指定教材,具備較好的口頭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保證培訓質量。
16.2培訓師資的備案管理
16.2.1授課教師由授權培訓機構推薦并由本人填寫《培訓師申請登記表》,報項目管理辦公室負責審查;批準后備案。
16.2.2培訓師資根據教材,上報授課課件,經項目管理辦公室審核批準后,頒發教師的聘用證書并在項目網站公布。
17.考務管理
17.1考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17.1.1公正性原則
稅務會計師考試是對參加考試人員專業知識和能力水平的客觀評價。為保證考試結果的公正性,體現其有效性和權威性,稅務會計師項目實施統一的考試標準和規定。
17.1.2程序化原則
稅務會計師考試,從申報、組織實施到考試完成,是一個互為銜接的有機整體,必須遵循一套完整、標準的程序。
17.1.3保密性原則
在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考試實施過程中,對所有可能影響考試結果公正性的因素,均實行保密原則;試題、評分標準、考試結果等在未公布之前,均屬保密范圍。
17.1.4相互制約原則
稅務會計師考試,嚴格實施培訓、考試、認證三個環節獨立運作、相互制約的機制。
由授權的地方總會計師協會、行業分會和社會專業培訓機構,根據中國總會計師協會對稅務會計師項目的授權和要求,組織考試前培訓;
由稅務會計師項目專家委員會負責建立考試題庫,審核每次考試題目和試卷的編制,并對考試人員的論文進行評審;
由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負責考試的組織和實施,由中國總會計師協會資格認證部進行認證備案;由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簽發證書,確保專業資格認證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和可靠性。
17.2考試時間
17.2.1全年定期考試,每年考試兩次,考試時間為6月、11月;具體日期每年1月在項目網站上公布;
17.2.2在全國統考下發考試通知前1個月,由授權培訓機構上報考生名單,一但確認,不可更改;
17.2.3考生在考試報名截止日期后提出取消當次考試或未到場考試的,一律按照缺考處理且所交考試費不予退還。沒有通過考試的考生,交納補考費后參加下一次的考試;
18.考試公告
18.1頒布稅務會計師項目考試公告,公告包括以下內容:
18.1.1報名和組織考試的具體工作時間;
18.1.2報名地點和聯系電話;
18.1.3收費標準;
18.1.4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18.2稅務會計師項目考試具體日期,每年1月在項目網站頒布考試公告;加考公告,在考試前在項目網站發布.
19.報名管理程序
19.1 考生申報
稅務會計師項目培訓認證,實行考生自愿申報原則。
申報時須填寫《稅務會計師報名申請表》,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工作崗位證明,交納6張2寸近期藍底免冠證件照片和4張1寸同版藍底照片(照片背面寫清申請人姓名)。
《稅務會計師報名申請表》的填寫必須真實、準確、完整。
19.2 資格審查
申報稅務會計師培訓認證的人員,需具備規定的申報條件。
在受理報名者時,各授權機構須對考生所提交證件、學歷、證書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考生所提供的專業工作經歷進行審查。所有考生資料于考試前20天,上報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經中國總會計師協會資格認證部進行復審后,方可確認考試資格。
19.3 準考證
19.3.1《稅務會計師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認證的必備證件,也是授權機構通知考生參加考試時間、地點以及考場須知的有效憑證。《稅務會計師準考證》上貼考生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加蓋中國總會計師協會資格認證部印章,注明準考證號、考場編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考試地點。
19.3.2準考證編號為12位,1-6位為所在地區與授權機構代碼,7-12位為參加考試人員序號。
20.考場設置與管理
20.1考場選用標準為30-50人普通標準教室,按單行、單桌安排考生座位,行距、桌距保持80厘米以上間距。考場須張貼座次表和考生桌號;
20.2授權機構應將《稅務會計師考場規則》張貼于考場。對違反者要予以嚴肅處理,直至取消考試資格;
20.3每個考場有一名主考官和一名監考員。主考官由中國總會計師協會派出人員擔任,監考員由授權機構的工作人員擔任。
20.4主/監考人員應于開考前30分鐘到崗,檢查考場設備的配備情況和性能,保證考試的順利進行;
20.5監考員應在開考前15分鐘從主考官處領取試卷,檢查試卷的包裝及封口,在《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考試試卷袋》上填寫試卷移交時間和簽名。
20.6監考人員要嚴格按照考場紀律認真監考,并將缺考和違紀等情況如實填入《稅務會計師考場情況記錄表》;
20.7考試結束后,監考員須當場封裝試卷,不得遺失或損壞,并與《稅務會計師考場情況記錄表》一并交予主考官保管,并辦理交接手續。
21.試卷的傳送和管理
21.1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于考前5個工作日完成對各地參加考試人數和考場數的統計;
21.2考試試卷由總會計師協會資格認證部統一管理、分裝、分發。派往各考場的主考官在領取試卷之前與資格認證部辦理試卷交接手續,填寫交接清單;
21.3由于主考人員的特殊任務身份,其食宿由稅務會計師項目培訓認證管理辦公室統一安排,并且在考試期間,不得同與考試相關的人員進行督考工作以外的接觸;
21.4考卷運送和考試結束后,要做到人不離卷,切實做到保密安全。交接試卷要嚴格履行簽收手續;
21.5考試期間,中國總會計師協會將設專人值班和專用電話,以解決考試期間的突發事件。
22.成績與認證
22.1稅務會計師考試采用集中閱卷,閱卷工作由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統一組織實施。考試成績登錄工作由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統一組織。
22.2閱卷和論文評審工作結束后,由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向授權機構發出考生成績通知。
22.3中國總會計師協會資格認證部將依據考生考試結果進行逐一認證。
附件二:
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認證招生簡章
2003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中提出“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重在社會和出資人認可”、“專業技術人才的評價重在社會和業內認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指出,“在全社會實行學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并重的制度”。《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指出:要“完善學歷證書、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2010年6月6日,《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頒布實施,該規劃是我國第一個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提出了到2020年我國人才發展的總體目標,即培養造就規模宏大、結構優化、布局合理、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確立國家人才競爭比較優勢,進入世界人才強國行列,為在本世紀中葉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奠定人才基礎。隨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我國稅法和相關法規不斷改革完善。面對愈來愈復雜的現代稅收法規和企業管理愈來愈高的要求,稅務會計師在企業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需求也越來越迫切。為此中國總會計師協會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開展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培訓認證工作。
稅務會計師是以國家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為依據,以貨幣計量為基本形式,運用會計學的基本理論和核算方法,連續、系統、全面地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計算和繳納,即稅務活動的全方位進行核算和監督,以及承辦稅務統籌管理、稅務檢查、納稅籌劃等一系列與稅務相關的財稅工作,以保障國家利益和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一種企業稅務會計專職崗位和具有涉稅資質的復合型專業人才。
一、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法規與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經濟類相關專業初級(含初級)以上職稱;
(二)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培訓與考試的,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研究生以上學歷,從事財會、稅務工作滿一年;
2、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財會、稅務工作滿三年;
3、大專學歷,從事財會、稅務工作滿四年。
二、培訓課程
共學習90課時,其中面授64課時,《稅法解析》自學26課時。
考試模塊
稅務會計師(CTAC)
專
業
知
識
考
試
稅務會計 集中培訓 16 課時
納稅籌劃 集中培訓 16 課時
稅務稽查與企業納稅風險集中培訓 16 課時
企業稅務管理 集中培訓 16 課時
稅法解析
綜合考評
專業論文
三、考試方式、時間
1、專業知識采取統一閉卷考試的方式,專業綜合論文采取開卷方式實施。
2、統一考試時間于每年1月份在中國稅務會計師網站(www.chinactac.crg)上發布。
四、論文評估
稅務會計師職業能力綜合評估。由稅務會計師專家評審組對應試者職業經歷、論文進行綜合評價,并將評估的結果報中國總會計師協會審核認定。
五、證書
考試總分在120分以上為合格。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3年。
考試合格者將獲得由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簽署頒發《稅務會計師專業資格證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頒發《稅務會計師崗位能力證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行業管理部門《關于開展涉稅綜合服務和認證業務的批復》(國稅注字【2003】20號)的文件精神,學員可自愿向中國稅務認證網申請,頒發《涉稅資格認證》。
六、收費標準
1、培訓費3000元/人-5000元/人
2、考試費、注冊費、教材費共1980元
七、培訓報名
1、由授權培訓機構確定報名與培訓時間。
2、報名攜帶資料:身份證和學歷、學位證明的原件、復印件各3份,藍底同版照片1寸、2寸各6張,從事工作職務和經歷證明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原件、復印件。
3、報名地點:全國各授權機構
八、考試報名
由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稅務會計師項目管理辦公室統一組織,另行通知。
九、項目信息
項目相關信息將在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網站(www.cacfo.com)和中國稅務會計師網站(www.chinactac.org)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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