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者仁心,相信很多人選擇當醫生的初衷都是救死扶傷、治病救人。但是醫得了病,醫不了心,有些人對醫生有很多誤解,因為醫患之間的誤會,導致過很多次傷醫殺醫事件。
醫者仁心,相信很多人選擇當醫生的初衷都是救死扶傷、治病救人。但是醫得了病,醫不了心,有些人對醫生有很多誤解,因為醫患之間的誤會,導致過很多次傷醫殺醫事件。
就在近日,在武漢兒童醫院發生了這樣一件事,一名有著“抗疫英雄”稱號的消化科主任被患者的家屬砍傷,事發現場慘不忍睹,事發之后很多被主任救治過的患者家屬發聲: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彭主任曾做緊急手術到凌晨三點救了誤吞發卡的孩子一命、彭醫生很負責、彭醫生對患者很耐心、彭醫生醫術醫德都非常好”等等話語。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讓該患者家屬對彭醫生下此毒手?
根據報道,犯罪者持刀砍人的原因是“患兒消化不良胃鏡未發現問題,彭主任給孩子開CT檢查發現腹盆腫物,家長堅稱腫瘤是CT做出來的。于是便持刀將醫生砍傷。”從作案動機來看,因為這種愚蠢的問題就傷害醫生,只能說愚昧無知加殘忍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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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彭醫生的傷勢如何?
彭主任在周四下午出門診時遇刺,右手被砍得慘不忍睹,主要傷到了手肌腱,幸好頭皮外傷不算很嚴重,好在已經脫離生命危險。
2、行兇者涉嫌故意殺人罪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可知:
故意殺害醫務人員,或者故意傷害醫務人員造成輕傷以上嚴重后果,或者隨意毆打醫務人員情節惡劣、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情節嚴重,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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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故意殺人罪怎么判?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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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行兇者只是一時的憤怒,沖動之下將自己的情緒宣泄給一名醫生,事后表示懺悔,但犯罪就是犯罪,就得接受處罰。更何況傷害的是一名曾救過別人生命的好醫生,就像網友們所說的,不得該罰,還得重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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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小編想說的是,患者可以對醫生不滿,特別是對診斷結果不接受、有異議的,可以和醫生好好溝通,自己多去了解了解;如果真的是醫生的問題,要走正規的法律程序,而不是將自己的不滿、憤怒無理地宣泄在醫生身上。
大家對此事件有什么看法,歡迎留言評論。
以上就是詢律網小編帶來的武漢兒童醫院醫生被患者家屬砍傷,什么原因讓他下此毒手?如有法律上問題,可關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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