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研發和中醫藥現代化研究重點專項2017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2025-06-06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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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研發和中醫藥現代化研究重點專項2017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發資〔2017〕216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
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研發和中醫藥現代化研究重點專項2017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國科發資〔2017〕2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國發〔2014〕64號)的總體部署,按照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組織管理的相關要求,現將“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研發”和“中醫藥現代化研究”2個重點專項2017年度項目申報指南予以公布。請根據指南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要求及評審流程
1. 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內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下設課題。項目應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標。項目申報單位推薦1名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課題負責人。
2. 項目的組織實施應整合集成全國相關領域的優勢創新團隊,聚焦研發問題,強化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典型應用示范各項任務間的統籌銜接,集中力量,聯合攻關。
3.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評審采取填寫預申報書、正式申報書兩步進行,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指南相關申報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項目預申報書,詳細說明申報項目的目標和指標,簡要說明創新思路、技術路線和研究基礎。項目申報單位應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并明確協議簽署時間;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從指南發布日到預申報書受理截止日不少于30天。
--各推薦單位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按時將推薦項目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統一報送。
--專業機構在受理項目預申報后,組織形式審查,并根據申報情況開展首輪評審工作。首輪評審不需要項目負責人進行答辯。根據專家的評審結果,遴選出3~4倍于擬立項數量的申報項目,進入答辯評審。對于未進入答辯評審的申報項目,及時將評審結果反饋項目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申報單位在接到專業機構關于進入答辯評審的通知后,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并提交項目正式申報書。正式申報書受理時間為30天。
--專業機構對進入答辯評審的項目申報書進行形式審查,并組織答辯評審。申報項目的負責人通過網絡視頻進行報告答辯。根據專家評議情況擇優立項。對于支持1~2項的指南方向,如答辯評審結果前兩位的申報項目評價相近,且技術路線明顯不同,可同時立項支持,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結合過程管理開展中期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后續支持方式。
二、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
1. 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主管部門;
3. 原工業部門轉制成立的行業協會;
4. 納入科技部試點范圍并評估結果為A類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以及納入科技部、財政部開展的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行業試點聯盟。
各推薦單位應在本單位職能和業務范圍內推薦,并對所推薦項目的真實性等負責。國務院有關部門推薦與其有業務指導關系的單位,行業協會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行業試點聯盟推薦其會員單位,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推薦其行政區劃內的單位。推薦單位名單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上公開發布。
三、申請資格要求
1. 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16年6月30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政府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2.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3. 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4.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以下簡稱“改革前計劃”)以及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也不得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和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在研項目總數不得超過2個;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因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課題)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含任務和課題)。
計劃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到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5. 特邀咨評委委員不能申報項目(課題);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不能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6. 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重點專項的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證明,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和境外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證明,并隨紙質項目預申報書一并報送。
7. 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8. 項目的具體申報要求,詳見各重點專項的申報指南。
各申報單位在正式提交項目申報書前可利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查詢相關科研人員承擔改革前計劃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情況,避免重復申報。
四、具體申報方式
1. 網上填報。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填報。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預申報書格式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相關專欄下載。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預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17年8月8日8:00至9月7日17:00。進入答辯評審環節的申報項目,由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報正式申報書,并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提交,具體時間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http://service.most.gov.cn;
技術咨詢電話:010-88659000(中繼線);
技術咨詢郵箱:program@most.cn。
2. 組織推薦。請各推薦單位于2017年9月12日前(以寄出時間為準),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紙質,一式2份)、推薦項目清單(紙質,一式2份)寄送科技部信息中心。推薦項目清單須通過系統直接生成打印。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木樨地茂林居18號寫字樓,科技部信息中心協調處,郵編:100038。
聯系電話:010-88654074。
3. 材料報送和業務咨詢。請各申報單位于2017年9月12日前(以寄出時間為準),將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的預申報書(紙質,一式2份),寄送至承擔項目所屬重點專項管理的專業機構。項目預申報書須通過系統直接生成打印。
各重點專項的咨詢電話及寄送地址如下:
(1)“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研發”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88225167、88225168;
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工業生物技術處,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中路16號4號樓,郵編:100039。
(2)“中醫藥現代化研究”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88225159、88225189;
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中醫與中藥處,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中路16號4號樓,郵編:100039。
附件:1.“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研發”重點專項2017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 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2.“中醫藥現代化研究”重點專項2017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 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科 技 部
2017年8月4日
附件1
“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研發”
重點專項2017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本專項的總體目標是:重點解決我國食品源頭污染嚴重、過程控制能力薄弱、監管支撐能力不足的問題,聚焦嚴重危害我國人民健康的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化學致癌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生物毒素等重要危害物,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危害識別與毒性機制、食品原料中危害物遷移轉化規律與安全控制機理等基礎研究,為科學有效保障食品安全提供重要的理論基礎;有效強化過程控制、檢驗檢測、監測評估、監管應急等四個方向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加快研發快速檢測和非定向篩查技術及產品,大幅提升食品安全快速檢測試劑和裝備國產化率,構建與國際接軌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全國統一的追溯預警體系和全鏈條的過程控制體系及國家食品安全大數據云平臺,進一步完善監管應急技術體系;積極轉化研究成果,針對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應急保障、社會共治等重點領域,開展區域和產業鏈綜合示范,為實現我國食品安全從“被動應對”向“主動保障”的轉變,確保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和推動食品相關產業健康、快速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本專項按照全鏈條部署、一體化實施的原則,下設食品安全保障機理機制基礎研究、食品安全關鍵共性技術和產品研發、食品安全關鍵技術轉化集成和綜合示范等三個任務。2017年,計劃從上述三個任務部署19個研究方向,經費總概算約為4億元。
1.食品安全保障機理機制基礎研究
1.1重要食源性致病菌耐藥機制及傳播規律研究
研究內容:針對我國食源性致病菌耐藥性不斷加重的嚴峻形勢,以沙門氏菌、彎曲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副溶血弧菌等主要食源性致病菌為對象,重點圍繞“養殖動物-環境-食品-人群”鏈條,研究耐藥菌的產生與傳播機制,耐藥菌/耐藥基因在養殖動物、環境、食品、人群之間的分布轉移特征與流行消長規律;探索養殖場排放耐藥菌/耐藥基因的環境行為與生態效應;確定食源性耐藥致病菌的人群暴露與危害特征;建立食源性致病菌耐藥性動態數據庫,構建耐藥菌/耐藥基因的環境生態風險評估模型、食源性耐藥致病菌的傳播預測模型和人群健康風險評估模型,提出食源性致病菌耐藥性控制技術規范或指南。
考核指標:闡明沙門氏菌、彎曲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副溶血弧菌等至少4種食源性耐藥致病菌的形成機制與流行規律;構建食源性致病菌耐藥性動態數據庫(新增菌株數不少于4000株,新增藥敏數據不少于50000條);建立食源性耐藥致病菌傳播預測模型和人群健康風險評估模型、耐藥菌/耐藥基因環境生態風險評估模型不少于6套,制定食源性致病菌耐藥性預警系統不少于5套,提交食源性致病菌耐藥性控制技術規范或指南不少于5套,提交食源性致病菌耐藥性風險評估報告不少于5個;發表論文不少于120篇(其中SCI論文60篇以上),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10項,申請軟件著作權不少于5項,為食源性致病菌耐藥性的風險評估、預警及干預提供科學的理論依據。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1.2食品典型污染物及潛在風險物質危害識別與毒性作用模式研究
研究內容:基于21世紀毒理學新理念和新方法,從分子、細胞、動物和人群等多個層面,針對我國食品中典型污染物(典型有機污染物和常見重金屬等),開展長期低劑量暴露導致健康危害的代謝轉化、毒性通路、表觀遺傳調控、生物標志物及毒性作用機制研究;按照國際通用指南和良好實驗室規范(GLP)并結合轉化毒理學方法,對我國特有食品添加劑和食品中稀土元素的潛在健康危害及其作用機制進行系統的安全性評估研究,獲得自主知識產權毒理學數據,制修訂相關標準,促進產業發展;研究食品用納米材料等潛在風險物質的生物學效應,探討對其進行毒理學安全性評價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理念和策略。
考核指標:識別食品中典型有機污染物(二?f英、多氯聯苯、苯并芘、雙酚A等)、常見重金屬(鎘、砷、鉛、鉻等)、特有食品添加劑(玉米黃、桑椹紅、梔子黃等)、稀土元素(鑭、鈰、釔等)和食品用納米材料(二氧化鈦、二氧化硅、氧化鐵等)對健康的潛在危害;闡明相關毒性作用機制,確定可用于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毒性檢測的關鍵毒性通路和生物標志物不少于10種;提出典型有機污染物、常見重金屬、食品中稀土元素、特有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用納米材料的(臨時)健康指導值或建議不少于5個;發表SCI論文不少于40篇,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5項;制定食品用納米材料的毒理學安全性評價技術規范不少于1項;形成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送審稿不少于3項。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1.3主要畜禽產品中關鍵危害物遷移轉化機制及安全控制機理研究
研究內容:研究二?f英類化合物、新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新興環境內分泌干擾物等在“環境-飼料-養殖動物”全鏈條中遷移途徑、蓄積分布規律和代謝機制;研究隱蔽型真菌毒素在養殖動物體內代謝轉化規律和毒性釋放機制;探索畜禽產品中微生物毒素的發生與消長、協同侵染規律;研究重金屬在動物組織中蓄積、賦存形態及形態差異性毒性機制;解析上述典型危害物的遷移轉化分子機制、安全調控的基礎,從分子水平揭示典型危害物在養殖動物體內的危害機制,以及在養殖動物體內的遷移轉化規律。
考核指標:揭示主要畜禽產品中二?f英類化合物、新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新興環境內分泌干擾物、隱蔽型真菌毒素、微生物毒素和重金屬等不少于20種典型化學性危害物的形成機制;建立危害物代謝產物和生物標志物表征技術不少于8項;構建畜禽產品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典型危害物的本底數據庫不少于3個;提出基于“環境-飼料-養殖動物”鏈條中危害物遷移轉化機制的安全控制規范不少于5個;申請國家發明專利不少于10項;提出國家級標準送審稿不少于10項;發表研究論文不少于100篇(其中SCI論文60篇以上);出版專著不少于2部;提出畜禽產品中危害物控制建議報告不少于2份,為畜禽產品中危害物控制和標準制定提供科學依據。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1.4食品加工與食品安全的互作關系與調控基礎研究
研究內容:重點圍繞發酵食品、乳制品、油炸和烘焙食品等典型食品,解析發酵工藝、熱處理等加工過程中不同原料、加工方式與多源危害物的形成機制及相互作用規律,建立數值模擬與調控方法;開展食品熱加工過程中雜環胺、多胺、致敏原等危害因子的產生、遷移、積累的動態過程及其調控基礎研究,探索危害消除的關鍵分子機制;研究不同產地屬性的傳統發酵食品加工過程中內源性食品微生物對有害氨(胺)類危害物及其形成前體積累的影響和轉化規律,探索不同原料與工藝對有害物形成與積累的互作關系,形成生物危害物的定向干預與調控策略;針對典型/新型食品加工工藝,研究熱效應對食品特征危害的產生與積累的影響規律與阻斷、消除機制。
考核指標:建立食品加工條件與典型危害物動態關聯數據庫,闡明不少于10 種食品加工體系不同原料、加工方式與多源危害物的形成之間的關系;建立多源危害物過程評價技術不少10項,構建風險預測模型不少于3 套;解析不少于6種不同產地屬性的典型發酵食品加工過程中氨(胺)類等危害物消除的作用機制,建立生物酶定向調控策略不少于5個;解析不少于7種油炸、燒烤、烘焙等典型食品加工熱效應對致敏原、糠醛類、雜環胺類等危害物的遷移轉化的影響規律,闡明危害物形成與積累的動態調控機制不少于10種;形成食品加工新工藝和操作規程不少于5套。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8項,發表論文不少于100 篇(其中SCI論文不少于50篇),為重要食品安全危害物的消除提供理論依據。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1.5食品污染物暴露組解析和總膳食研究
研究內容:圍繞我國食品中化學污染物基礎標準再評估和國際履約評估(生物監測)的需要,以WHO食品污染物監測合作中心(中國)為基地,基于中國總膳食研究開展暴露科學的關鍵問題研究,探討中國居民總膳食中不同年齡-性別組的風險因子差異;通過探索21世紀暴露科學新理論構建典型化學危害物在人群的外暴露與內暴露解析表征平臺,研究暴露組學相關的內外暴露譜,挖掘人體暴露與早期效應的生物標志物,特別關注生命早期的暴露表征;基于人體負荷生物監測研究熱點關注食品化學污染物(以內分泌干擾物為重點)-人體健康效應,構建健康效應的量化關系。
考核指標:提出基于中國總膳食研究的食品安全暴露科學新理論,出版專著不少于1部;獲得不同年齡-性別組的膳食暴露量與食物貢獻的構成譜,基于歐美和WHO引進暴露評估模型與基于生理學毒代毒理學模型,建立基于風險因子與代謝標志物表征及其與生物利用率關系的典型化學危害物在人群的外暴露與內暴露解析表征平臺與數據庫1個(表征技術不少于25項),構建中國代表人群不少于200種熱點污染物的內外暴露譜,獲得不少于5種熱點食品污染物對健康影響的量-效關系,為二?f英、鎘等國家急需制定修訂的污染物限量標準提供科學基礎。闡明暴露組學構建中的內外暴露關聯機制與風險因子解析理論;制修訂國家標準指標不少于8項;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5項,發表SCI論文不少于50篇。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2.食品安全關鍵技術和產品研發
2.1過程控制關鍵技術研究
2.1.1食品供應鏈危害物識別與防控技術研究
2.1.1.1糧油食品供應鏈危害物識別與防控技術研究
研究內容:系統研究國家糧食收儲供應質量安全監測調查采(扦)樣技術和規范,構建典型區域糧食污染物數據庫;開展糧油等食品儲藏運輸流通過程的危害因子電化學、光譜、波譜、傳感器監測等實時監測技術研究,建立在線實時監測專用裝置和配套軟件系統;開展糧油食品供應鏈過程中污染物的危害識別,構建糧油食品危害物特征指紋圖譜庫;確定糧油食品供應鏈的預警指示危害物,研究糧油食品危害物風險定量關系模型,建立不同類型糧油食品供應鏈的快速預警防控系統;開展天然產物定向阻斷、物理阻隔、生物酶干預等食品儲藏運輸流通環節防控技術研究。
考核指標:針對食品供應鏈中貯藏運輸流通環境的復雜性、保質處理方式的多樣性,建立糧食收儲全鏈條質量安全采(扦)樣技術規范1套,開發解析、確證糧油食品危害因子來源的技術不少于10種,建立危害物在線監測技術不少于20種,建立從原料到成品危害物定量關系模型不少于15個,建立糧油食品等典型食品產業鏈危害物預警網絡系統不少于5個,監測專用裝置和配套軟件系統不少于15臺(套),構建產業鏈污染物數據庫不少于1套,形成糧油食品等典型食品中主要危害物全產業鏈預防與降低過程控制技術規范不少于6個,建立食品監測與鑒別標簽技術1 套;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8項,發表論文不少于50篇。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企業參與,且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投入和中央財政經費投入比例不低于 3:1。
2.1.1.2 水產品全鏈條關鍵危害物的遷移轉化規律與安全防控技術研究
研究內容:針對捕撈與養殖水產動物食品的“環境-生態系統食物鏈網-動物”及“環境-餌料(投入品)-動物”兩大生產鏈的特殊性,研究關鍵危害物在水產動物及其生境中復合污染及區域特征,甄別關鍵危害物,獲取水產動物食品中危害物質基礎數據并形成特征指紋圖譜庫。根據水產養殖生境與動物生理特殊性,研究貝類毒素等生物毒素在“水、孢囊、產毒藻及生物”的生成、傳遞、蓄積、代謝(消除)規律和危害形成機制,構建“四位一體”的預警和防控技術;研究重金屬在貝類、甲殼類等水產品中的品種特異蓄積、賦存形態和分子機制,提出形態差異性毒性機理和聯合效應;摸清食源性病毒(如甲肝、諾如病毒)在貝類等水產品中流行、富集特征、消長規律及可能的分子機制,提出貝類產品養殖過程中食源性病毒的控制規范,建立食源性病毒消費過程中的基礎滅活規范;研究抗生素、新型有機污染物的遷移途徑、蓄積規律和代謝表征,構建復合污染毒理學數據庫。針對水產食品從原料到餐桌過程中化學性危害物的轉變,研究水產食品原料內源及外源性關鍵化學性危害物在儲藏和熱加工過程中的消長規律及防控技術。針對遠洋及極地捕撈水產品,研究環境、氣候、捕撈等因素對捕撈對象中典型源頭危害物含量的影響,并對潛在危害物進行識別以及防控,建立從遠洋及極地到餐桌全供應鏈危害物識別與防控技術體系。
考核指標:揭示主要水生動物源性食品中化學性危害物的形成機制及其在儲藏和熱加工過程中的消長規律,覆蓋抗生素、新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水生生物毒素和重金屬等內、外源性化學性危害物不少于15種,闡明3種及以上生物毒素(麻痹性貝類毒素等)和2種及以上致病微生物(甲肝病毒、諾如病毒等)等生物性危害在水生動物源性食品中的發生消長規律及控制機理,建立食源性病毒的控制和滅活規范;構建含有100000條以上數據、開放共享的水產品典型危害物的本底數據庫1個;形成具有顯著區域性或品種差異性的水產動物食品中生物毒素、有機污染物、有害金屬元素等危害物質特征指紋圖譜庫1個;建立相關危害物代謝產物和生物標志物表征技術不少于5項;提出基于水生動物全鏈條中危害物遷移轉化規律的安全控制規范不少于5個,防控技術不少于3項;建立從遠洋及極地到餐桌全供應鏈關鍵危害物防控技術體系1套;申請國家發明專利不少于12項;提出國家標準送審稿不少于8項;發表研究論文不少于100篇(其中SCI論文50篇以上);出版專著不少于2部。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2.1.2食品腐敗變質以及霉變環境影響因素的智能化實時監測預警技術研究
研究內容:分別研究造成動植物類易腐食品腐敗變質以及食品霉變、蟲害發生發展的各種環境影響因素及其原理,綜合應用物聯感知和互聯網技術,建立智能化實時監測、評價、預警技術;研究分析食品生產、銷售與餐飲服務造成食品污染發生發展違規操作的行為特征,建立實時監測和報警技術;研究分析食品生產加工過程常見異物污染,建立智能化生產線監測與分揀技術;研究建立糧食殺蟲效果評價模型以及殺蟲過程實時監測技術,對殺蟲劑使用安全進行管理;研發食品腐敗變質、食品霉變蟲害以及食品加工違規操作行為與異物污染等的智能化實時監測預警物聯感知與數據處理相關設備設施。
考核指標:針對造成食品腐敗變質、食品霉變蟲害、食品污染的環境影響因素,分別建立動物食品、果蔬腐敗變質以及食品霉變、蟲害等環境影響因素的智能化實時監測預警系統不少于5套,構建企業與監管機構互通互聯的食品防腐、防霉、防蟲監管平臺,并分別在不少于4個省的40家監管機構和80家企業進行驗證應用;建立食品污染違規操作行為特征的智能化實時監測報警系統不少于1套,監控違規操作行為特征不少于20項,構建企業與監管機構互通互聯的食品生產、銷售以及餐飲加工違規操作行為監管平臺,并在不少于4個省的40家監管機構和80家企業進行驗證應用;研發食品異物污染智能化監測系統不少于5套;建立糧食殺蟲過程監控與殺蟲效果評估系統不少于2套,并在不少于4個省的40家企業進行驗證性應用;建立食品生產經營以及糧食儲藏場所的生物恐怖防護預警系統不少于3套,并在不少于4個省的100家企業(其中包括50家糧食儲備單位)進行驗證應用;研發食品腐敗變質、食品霉變蟲害、殺蟲、食品加工違規操作行為與異物污染等的智能化實時監測預警的物聯感知與數據處理相關設備設施不少于15套,并在不少于4個省的100家企業(其中包括50家糧食儲備單位)進行驗證應用;研發基于傳感與互聯網的數據采集、傳輸的監測預警設備,其敏感度、準確度以及響應度等每項性能參數應超過或達到當前國內或國際先進水平;向國家標準主管部門提交標準制修訂送審稿不少于5項,申請國家專利不少于8項,發表論文不少于30篇。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2.1.3食品中生物源危害物阻控技術及其安全性評價
研究內容:研發食品原料儲藏霉菌及其毒素合成阻控技術和產品,建立霉菌及其毒素污染食品原料的分級利用技術體系;研發真菌毒素污染食品原料的分選與處理技術,研制相應的分級篩選與處理裝備;研發真菌毒素(玉米赤霉烯酮、黃曲霉毒素、嘔吐毒素等)生物降解技術,闡明其降解機制,明確降解產物結構,評價降解產物的安全性;研制真菌毒素脫毒酶制劑、脫毒菌制劑及固定化介質,評價脫毒制劑的安全性,在糧油及其副產品加工企業進行實際應用研究;研發食品儲藏加工過程中食品內源毒素(有毒生物堿、毒胺等)的生物、化學和物理阻控技術和產品,評價阻控技術和產品的安全性,開展降解產物的安全性評價;研發食品中致病菌新型減菌技術和裝備,研發食品致敏原的物理和加工脫敏技術,評價脫敏產品的安全性。
考核指標:研發食品及食品原料中生物源危害物綠色安全阻控技術不少于16項,在食品原料儲藏企業和食品加工企業應用;研制綠色安全的阻控酶制劑、菌制劑、化學制劑、固定化介質等產品不少于10個,在糧油及其副產品加工企業應用;建立酶制劑或菌制劑應用示范線不少于2條;研發食品原料的分級和高值化利用技術不少于5項、裝置不少于3套,在糧油加工企業應用,實現不同真菌毒素污染程度原料的分類和高值化利用;研發新型減菌技術不少于4項、脫敏技術不少于3項、新裝備不少于3套,在食品加工企業應用,解決食品微生物污染和過敏問題;評價不少于6種有毒物質降解產物的安全性;評價不少于4種阻控、降解技術的安全性;建立綠色安全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中生物源危害物阻控技術體系,提交國家標準送審稿不少于5項,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20項,發表研究論文不少于50篇。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企業參與,且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投入和中央財政經費投入比例不低于3:1。
2.1.4食品生產經營質量安全智能化應用技術研究
研究內容:加強食用農產品源頭風險控制,研究基于物聯網技術的農藥及其他化學投入品安全使用的智能化實時監控管理技術,建立農藥及其他化學投入品生產、銷售、使用追溯體系。開展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企業管控技術研究,研究適用于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全程食品安全與質量監控與預警的智能化管理技術(E-Quality);利用互聯網+,建立全球食品原料風險信息通道與預警機制;研究針對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不同風險特征和企業管理水平的智能化場景式風險處置指導技術;基于我國人群健康監測體系與數據,研究嬰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食品的健康效應與安全評價技術,建立評價體系與智能化評價模型。
考核指標:研究建立服務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基于物聯網技術的農藥及其他化學投入品安全使用智能化實時監控系統不少于2套,建立農藥生產、銷售、使用以及農藥殘留監測抽檢為一體的農藥及其他化學投入品管理與追溯系統2套,并在不少于10個規模化農業種植基地和5家相關監管機構得到驗證應用。研究建立適用于生產、銷售(含物流)、餐飲企業個性化需要,并與監管機構互聯互通的食品安全風險全程智能化監控、分析、預警系統不少于3套,研究建立全球食品原料風險實時預警信息系統不少于1套,在不少于4個省的30個市或縣級地方監管部門和80家企業得到驗證應用。研究建立從農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風險雙向追溯分析系統不少于3套,建立基于污染物特征的污染源、污染途徑、污染原因追溯系統不少于2套,在不少于2個國家級、4個省級、30個地市級食品安全相關機構和60家企業得到驗證應用。研究建立分別適用于監管人員和相關技術人員、食品從業人員和消費者的智能化場景式食品安全風險處置技術培訓指導系統不少于4套,在不少于2個國家級、4個省級和30個市或縣級地方監管和相關技術機構以及80家企業(包括學校)得到驗證應用。研究建立基于我國人群健康監測體系的特膳食品健康效應評價指標體系與流行病學研究方法不少于2套,建立監測數據采集與評價系統不少于3套、國家數據中心不少于2個,并在15個省級、30個地市級疾控機構或相應技術機構以及60個醫療機構得到驗證應用。向國家標準主管部門提交嬰兒配方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食品國家標準修改建議報告不少于2份、規范類標準制修訂送審稿不少于5項,發表SCI論文不少于10篇。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2.2檢驗檢測關鍵技術研究
2.2.1食品中全譜致癌物內源代謝規律及監測技術研究
研究內容:建立食品中全譜致癌物高效篩查與確認技術,定性定量分析食品中各類致癌物;系統分析食品中重點目標致癌物(國際癌癥研究中心IARC公布的I類致癌物)及其與特定腫瘤發生關系,建立各類食品中重點目標致癌物的富集和提取技術,通過對I類致癌物結構共性研究,發展I類致癌物痕量分析檢測技術;研究致癌物的內源代謝規律,發現致癌物內源代謝特征譜,建立基于內源代謝物的致癌物追蹤技術;針對細菌、病毒和生物毒素等生物致癌物,系統分析食品中生物類致癌物,實現對食品中生物類致癌物的監測;構建食品中致癌物識別特征譜及相關生命組學特征譜數據庫并應用于全譜致癌物的篩查與確認,滿足對食品中各類致癌物的定性或定量分析需求。
考核指標:建立食品中全譜致癌物高效篩查與確認技術不少于30項,并向食品安全檢測相關部門進行技術推廣;按國際數據標準構建食品中全譜致癌物識別特征譜及相關生命組學特征譜數據庫;建立基于內源代謝規律的不少于3類致癌物追蹤技術;建立I類致癌物痕量快速檢測技術不少于40項。建立食品中致癌物監測技術體系。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10項,獲得軟件著作權不少于5項,發表SCI論文不少于30篇。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2.2.2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快速檢測檢驗技術與裝備研發
研究內容:建立我國食品微生物安全風險識別數據庫、主要食源性致病微生物菌種資源庫;針對食品樣品基質復雜、致病微生物濃度低和對國外技術高度依賴的特點,解決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快速檢測、識別與追蹤的技術瓶頸問題,建立自主知識產權的多靶標的快速增菌、富集與識別技術與設備;自主開發基于核心基因組多位點序列分型(cgMLST)技術的快速分子追蹤系統,基于新型高靈敏度、高特異性探針技術,發展食品中致病菌(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單增李斯特菌等)、病毒(諾如病毒、甲肝病毒等腸道病毒)和寄生蟲(豬囊蟲、旋毛蟲、隱孢子蟲、賈第蟲、華支睪吸蟲及異尖線蟲)的新型高通量檢測技術并開發其配套試劑與裝備,研究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快速檢測及多重檢測的試劑或便攜式檢測儀器;建立產毒真菌及其毒素非靶向全景快速檢測技術,實現食品中產毒真菌和毒素的快速檢測。
考核指標:建立保藏量30000株以上的我國食源性致病微生物菌種資源庫;構建自主知識產權的基于cgMLST的分子追蹤體系,積累10000個菌株以上核心基因組數據,覆蓋我國食品源致病微生物的主要基因型和血清型,開發適用于我國食源性致病微生物追蹤的軟件一套;建立5~8套食品中致病菌、病毒和寄生蟲等高效、快速富集技術并研制出相關產品,富集效率達85%以上;鑒定出重要食源性致病微生物與毒素的檢測檢驗新標識性分子15種以上;建立15~20項適宜于現場或便民的食品中致病菌、病毒、寄生蟲、產毒真菌及其毒素的快速檢測技術,致病菌和病毒檢測靈敏度分別達到103cfu/mL(g)、103pfu/mL(g),檢測時間比目前常規方法節約50%以上,研制出新型高通量檢測配套試劑15~20種與設備5~8套,相關檢測技術和配套試劑應在不少于10家單位進行驗證性評價應用;申請發明專利15~20項,其中國際PCT 5~8項;發表論文30~50篇,其中SCI 論文20~30篇;制定快速檢測方法國家標準送審稿15~20項,研發的相關產品在不少于三個省級地區推廣應用,檢測靈敏度、準確度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提升我國食源性致病微生物檢測技術水平與裝備層次。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企業參與,且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投入和中央財政經費投入比例不低于3:1。
2.2.3 食品安全重要參考物質研發
2.2.3.1食品中化學污染物監測檢測及風險評估數據一致性評價的參考物質共性技術研究
研究內容:針對食品安全檢測、風險監測及風險評估中重要檢測項目數據一致性評價的參考物質缺乏或依賴進口的狀況,研制食品及相關產品基體中重要參考物質;研究典型食品中真菌毒素和海洋毒素參考物質;研究基于風險監測、風險評估的數據一致性評價的食品或生物基質參考物質;研究參考物質評價的替代檢測方法,研制食品快速檢測相關質量均衡性和一致性對照物質,并取得相關認可,用于食品安全抽檢質量基礎一致性評價,提高實驗室能力評價的物質基礎水平;針對不同食品基質的特性和制備目標,模擬制備過程,優化制備工藝,提出食品基體參考物質制備技術;分類制備實際污染來源的食物基體參考物質候選物,形成我國食物的實體參考物質候選庫,提出可復制的候選物選擇方案。
考核指標:圍繞食品安全檢測、風險監測及風險評估優先項目等數據一致性評價以及快速檢測質量評價需要,研制重點食品新型基體參考物質不少于50種;食品相關產品參考物質不少于15種;建立谷物及制品、蔬菜及制品、肉及肉制品等食品參考物質候選庫不少于5套;建立參考物質評價替代檢驗方法不少于10種,食品快速檢測對照參考物質不少于30種;參考物質及對照物質獲得不少于30項國家標準物質證書;參考物質評價方法和實物參考物質獲得不少于15個國家食品安全抽檢任務承檢機構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哨點單位驗證;進行實驗室間國際比對,形成國際實驗室互認食品基體參考物質不少于5種;提出食物基體參考物質制備技術規范不少于8項;實物參考物質在全國不少于100家食品安全抽檢承檢機構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哨點單位應用;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不少于8項,發表科研論文不少于30篇,彌補實驗室能力評價手段不足或填補國內標準物質制備技術空白,達到國際互認水平。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2.2.3.2 食品微生物檢驗相關參考物質體系研究及評價
研究內容:從制備、儲存工藝等方面系統開展即用型微生物活體參考體系的制備、評價和應用,發展定性及定量相結合的微生物對照標準參考體系,建立具有獨立知識產權的我國食品檢驗相關微生物標準菌(毒)種實物和參考數據庫;進行食品微生物檢驗相關培養基參考和評價方式研究,形成可實施的規范和系列實物參考物質;開展以質譜檢測和DNA鑒別為主要參照指標的微生物參比鑒定關鍵綜合指標研究,構建食品微生物檢驗綜合參比體系;針對我國食品微生物耐藥特點,研究適用于我國食源性耐藥微生物檢測與追蹤體系。
考核指標:針對食品微生物檢驗定性、定量參考物質體系不完整、培養基參考體系、質譜鑒定、DNA檢測相關參考物質缺失等關鍵問題,建立新的即用型食品檢驗微生物參考物質不少于50種,微生物定性和定量對照參考體系實物候選庫不少于5種,微生物標準菌(毒)種實物參考物質不少于600種,形成每種每年不少于5000只的生產能力,食品微生物檢驗參比培養基實物及指標體系不少于50套,質譜檢測及DNA鑒別指標體系不少于20套,對應實物參照體系不少于30種;建立不少于30個包括食源性耐藥微生物檢測用培養基、抗生素、DNA等相關的實物及參考規范;參考物質方法和實物參考物質獲得不少于15個國家食品安全抽檢任務承檢機構驗證應用;參加國際比對或組織國內能力驗證,實現等效互認不少于5項;參考物質獲得不少于20種國家級標準物質證書;參考物質方法和實物參考物質在全國不少于100家食品安全抽檢承檢機構應用;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不少于10項,發表科研論文不少于50篇(其中SCI論文不少于10篇),促進我國食品微生物檢驗水平的整體提升。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2.3監測評估關鍵技術研究
2.3.1食源性疾病監測、溯源與預警技術研究
研究內容:以我國新發和重要食源性疾病為研究對象,闡明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嗜鹽性弧菌、非傷寒沙門氏菌感染的高危人群、高危食品的分布特征,探索食品和病人分離株的分子流行病學關聯,建立暴發識別和溯源技術,升級完善我國食源性疾病分子溯源數據庫和網絡平臺(TraNetChina);綜合利用流行病學、衛生統計學、生物信息學、信息化技術,研究我國常見食源性疾病病因特征,建立食品歸因分析模型和統一的食品分類框架及分類語義庫,實現多源數據的整合;采用數據挖掘、語義分析、分布式存儲和流計算框架等技術,研究食源性疾病的傳播規律和風險預警技術,構建基于大數據平臺的食源性疾病傳播流行規律預測預警模型,建立疾病暴發風險因子評估機制,通過對散發病例的食物同源性、時空相關性以及食品生產加工與物流等關聯性分析,給出食源性疾病暴發的風險預警指數,實現數據驅動的緊急響應。
考核指標:闡明不少于5種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傳播機制和病因特征;建立不少于10項食源性疾病診斷和調查的標準方法(送審稿);構建不少于5個食源性疾病溯源分析數據庫(總庫容量不少于5000條)和不少于1個標準化分類詞庫;完成標準化基因序列分析功能模塊不少于1套;建立不少于6種重要食源性疾病的食品歸因分析模型和風險預警模型;建立基于多元監測數據融合、歸因和關聯分析的食源性疾病大數據分析和預警平臺不少于1個,實現自動預警食源性疾病;食源性疾病致病微生物分子分型溯源網絡應用于15 個省150 個地市進行食源性疾病同源病例關聯、暴發早期識別、溯源和預警技術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同時以案例方式開展食源性疾病監測示范。發表SCI論文不少于30篇;軟件著作權不少于10項。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本項目需要醫療機構參與。
2.4監管應急關鍵技術研究
2.4.1食品安全風險分級評價與智能化監督關鍵技術研究
研究內容:研究食品安全風險分級評價原則與方法,研究基于風險分級評價結果并融合食品安全行政許可、日常監管、抽檢監測、執法辦案、舉報投訴等相關數據的食品安全風險預警技術;基于風險分級評價結果和優先管理決策原則,研究建立適用于國家以及地方各級監管部門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監管指揮系統和食品安全法規標準現場監督檢查與執法智能化移動終端,研發食品安全現場監督執法快速搜查取證設備工具;針對互聯網食品銷售模式,研究互聯網食品銷售違法違規行為的智能化監測報警技術;利用物聯網、納米溫控標簽等監控技術研發網絡銷售食品變質信號模型與監測預警技術;綜合利用相關風險分級技術和模型,建立基于風險分級評價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測機構、生產經營企業等分類、分級管理規范、原則和指南,并在實際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落實應用。
考核指標: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多因素的多維關聯性食品安全風險分級評價指標體系不少于1套,分別建立食品以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風險分級評價預警模型不少于4套,并對不少于40類(種)食品(包括食用農產品)、食品相關產品和食品添加劑及其企業進行評價預警;研發基于風險分級評價預警模型和優先管理決策原則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監管指揮調度系統不少于4個以及智能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抽檢、法規標準現場監督檢查執法移動終端不少于3套,研發食品安全現場監督執法快速搜查取證設備工具不少于5套(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監管),在不少于2個國家級、8個省級、80個地市級或縣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監管機構得到驗證應用;建立互聯網食品銷售違法違規行為監測報警系統不少于1套,并在不少于4個省,每個省不少于8個市和15個縣進行驗證應用;利用互聯網、物聯網、納米溫控標簽等監控技術研發食品在不同場景下變質信號模型不少于5種,建立網絡配送食品冷鏈監控平臺1個,并在不少于4個省的8個市進行驗證應用;形成監管技術規范不少于4套,制定食品以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風險分級評價技術規范不少于3個,指南性文件不少于5個,發表高水平論文不少于8篇。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項
有關說明:項目牽頭申報單位由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推薦,鼓勵研究機構和檢測機構聯合申報。每個成員單位限推薦1項。
2.4.2應對國際貿易食品法規精準檢測關鍵技術研究
研究內容:針對我國與主要貿易國食品安全法規和檢測技術標準差異導致的進口食品風險難以發現、出口食品易遭受貿易技術壁壘問題,開展重要國際貿易食品技術法規指標比較性研究,建立關鍵指標動態分析庫;針對境內外技術法規差異的生物性、物理和化學性關鍵危害物,研究建立精準偵查技術;針對國際貿易食品的高特征組分,研究建立全息鑒別技術;針對國際貿易食品法規中執行限量低至檢測技術臨界點的超痕量有害物,研究建立精準定量檢測技術;研究建立境內外法規差異有害物的高通量測定技術,構建相應的系列方法。
考核指標:建立主要食品貿易國危害物動態分析庫不少于10個;建立重要國際貿易食品中關鍵危害物、高特征組分、超痕量有害物的精準檢測技術不少于30項,方法回收率60%~120%,方法的靈敏度提高100%以上,并滿足歐盟、美國等貿易國法規的技術要求;起草國家標準送審稿不少于10項;制定進出口技術規范不少于10項;建立差異有害物高通量測定技術不少于5套;在不少于5個貿易口岸驗證應用,完善我國食品出入境檢測技術體系,保障食品安全及我國國際貿易利益;發表研究論文不少于30篇。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2.4.3食品真實性鑒別檢測關鍵技術研究
研究內容:從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監測實際出發,研發經濟利益驅動食品蓄意摻假(EMA)數據庫;借鑒國際食品欺詐應對指南,研發食物鏈脆弱性評估關鍵技術,重點針對肉、奶、糧油等大宗食品,從健康危害和經濟利益兩個維度開展潛在影響評估和脆弱性表征的集成示范;針對肉、蛋、奶、酒、蔬菜水果等相關的農業加工品或制品,建立基于同位素分餾原理和地理信息系統等現代技術的食品原產地、產品特性和食品欺詐相關檢測技術集成,構建反食品欺詐基礎知識庫;針對特色高值動植物源性食品及混合源性食品,采用分子生物學、穩定同位素等技術,建立基于內源性特征的真實性鑒別方法,構建真實性溯源數據分析集和信息庫;重點針對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食品真實性、食品欺詐以及非食用物質使用等非法現象,集中對廢棄食用油脂、畜禽肉、酒類、蜂蜜、阿膠、食用明膠、果汁等品種進行食品真實性和食品欺詐的整體性檢測和風險預測知識庫開發,研究基于食品中危害物質拓撲分布、成像和圖像識別和鑒別技術,開展食品中風險組分整體性分析技術和手段研究,開展食品中風險組分的高光譜和快速質譜等前沿鑒別技術研究,建立以預測毒理學為線索的食品風險組分分類鑒別和確證技術,開展多靶標、多指標食品摻假篩選和定量檢測技術及產品研發,同時形成食品安全監管及監測摻偽監測預警平臺,并在食品安全監管中得到驗證和應用。
考核指標:針對食品安全監管中發現的食品真實性、食品欺詐以及使用非食用物質等突出現象涉及的風險組分難以鑒別和確證的技術難點和執法瓶頸,建立符合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實際的經濟利益驅動食品蓄意摻假中國數據庫不少于5套、反食品欺詐知識庫不少于5套等,相關數據庫及知識庫獲得食品安全行政監管部門認可并實現社會查詢服務;建立符合中國實際的脆弱性評估技術和反食品欺詐配套檢測技術各不少于1套,開發相關產品不少于10個;針對肉、蛋、奶、酒、蔬菜水果等相關的農業加工品或制品等,研發相關食品真實性及食品欺詐相關的指標對照實物體系不少于10類,基于同位素分餾、地理信息等食品溯源、特性綜合指標數據集不少于15種;針對特色高值動植物源性食品建立分子生物學、穩定同位素等真實性識別技術不少于15種;混合類型食品分子多態性及交互關系分析技術不少于15種;針對廢棄食用油脂、畜禽肉、酒類、蜂蜜、阿膠、食用明膠、果汁等品種,建立組分識別定量在線前處理技術不少于30種,食品中危害物質拓撲分布、成像和圖像識別和鑒別技術不少于20種,基于二維拉曼等高光譜及快速質譜等前沿鑒別技術方法不少于10種;基于預測毒理學通路的組分鑒別和確證技術不少于10種,多靶標多指標快速檢測技術及產品不少于10種,形成食品補充檢驗方法標準不少于30項,以上技術、方法指標體系及實物對照在不少于15個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承檢機構中得到應用;在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中發現新的摻偽現象不少于10種,建立對應的食品真偽鑒別指標不少于10套,在日常抽檢監測中得到應用;構建大宗食品真實性溯源與典型產區同位素分布數據庫3 套,從歐盟引進技術不少于 15 套,輸出技術不少于 10 套;綜合構建符合食品安全監管和監測實際的食品真實性、食品欺詐及非食用物質使用等相關信息和摻偽監測預警平臺不少于1個,在不少于10家食品安全監管或監測檢測機構得到應用;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不少于10項,獲得軟件著作權不少于5項,發表科研論文不少于50篇。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3.食品安全關鍵技術轉化集成和綜合示范
3.5食品安全社會共治信息技術研究與應用示范
研究內容:研究食品安全相關數據信息采集機制及技術規范,建立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的數據融合共享技術體系;利用大數據技術,研究從農田-餐桌全程的食品安全管控多維動態關聯分析技術;研究復雜網絡環境下的網絡輿情智能抓取、智慧分析、科學預警關鍵技術,建立食品安全復雜網絡輿情監測分析及應用處置系統;研究基于大數據的食品安全監測預警技術,構建食品安全主動預警、聯動防控、快速響應的智慧保障和云服務體系;集成以上技術,構建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食品安全監測預警及風險管控國家大數據應用服務示范平臺,并進行推廣示范和應用,提高食品安全社會治理能力。
考核指標:建立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的食品安全多源數據共享融合技術平臺1個;集成主流數據挖掘算法及預處理技術不少于50個,建立風險分析、監測預警等算法模型不少于15個;建立基于社交傳播規律特性、監控探針設置的復雜網絡輿情監測分析及應用處置平臺1個;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現場調查移動終端1套以及跨部門、跨區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協查平臺1個。最終建立基于政府監管、媒體網絡、社會信用、大眾消費、生產經營、食源性疾病病例等數據的食品安全預警監測及風險管控大數據應用服務平臺1個,并與國家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工程實現交互對接。制修訂相關國家技術標準或規范送審稿不少于5項,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3項,獲得軟件著作權不少于11項;發表研究論文不少于40篇,其中SCI論文不少于15篇;項目成果應在不少于2~3個省,15個以上地(市)州進行應用示范,服務人群1億以上。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不超過3項
有關說明:由各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推薦,限1項。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于3:1,其中地方財政經費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于1:1,鼓勵其他資金渠道投入。
申報要求
1.原則上要求針對相應項目的研究內容進行整體申報,須覆蓋全部考核指標。如無特殊說明,每個項目下設的課題數不超過6個,每個項目所含單位總數不超過12個。
2.對于擬支持項目數為1~2 個的指南方向,原則上該方向只立1 個項目,僅在申報項目評審結果相近、技術路線明顯不同的情況下,可同時支持2 個項目,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根據中期評估結果再擇優繼續支持。
3.本專項要求申報單位和項目(課題)負責人必須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承諾各領域項目產生的所有科學數據無條件、按期遞交到科技部指定的平臺,在本專項約定的條件下對本專項各個承擔單位,乃至今后面向所有的科技工作者和公眾開放共享。申報本專項則視為同意本條款。如不在商定的期限內履行數據遞交,則由專項責令整改,拒絕整改者,則由專項追回項目資金,并予以通報。
4.本專項所涉食品安全關鍵技術轉化集成和綜合示范類項目的實施和管理須嚴格遵守國家食品安全創新工程相關規定。
5.鼓勵加強國際合作,積極引進國際前沿理論和技術。
“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研發”
重點專項形式審查條件要求
申報項目須符合以下形式審查條件要求。
1.推薦程序和填寫要求
(1)由指南規定的推薦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出具推薦函。
(2)申報單位同一項目須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3)項目申報書(包括預申報書和正式申報書,下同)內容與申報的指南方向基本相符。
(4)項目申報書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寫完整。
2.申報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項目及下設課題負責人申報項目應為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
(2)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重點專項的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受聘單位提供全職受聘的有效證明,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受聘單位和境外單位同時提供受聘的有效證明,并隨紙質項目申報書一并報送。
(3)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 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以下簡稱“改革前計劃”)以及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課題)。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4)特邀咨評委委員不能申報項目(課題);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不能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5)在承擔(或申請)國家科技計劃項目中,沒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或被記入“黑名單”。
(6)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3.申報單位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是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法人單位,政府機關不得作為申報單位進行申報。
(2)注冊時間在2016年6月30日前。
(3)在承擔(或申請)國家科技計劃項目中,沒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或被記入“黑名單”。
4.本重點專項指南規定的其他形式審查條件要求
(1)每個項目下設課題數、項目所含單位總數不得超過指南要求。
(2)申報單位應符合指南中規定的資質要求。
(3)配套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投入不得低于指南所要求的比例,資金投入方提供有效承諾證明,并隨紙質項目申報書一并報送。
(4)申報單位須提交補充協議。承諾各領域項目產生的所有科學數據無條件、按期遞交到科技部指定的平臺,在專項約定的條件下對專項各承擔單位,乃至今后面向所有的科技工作者和公眾開放共享。
本專項形式審查責任人:付衛平
“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研發”重點專項
2017年申報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序號
姓名
單 位
職稱/職務
1
李 斌
華中農業大學
教授
2
孫秀蘭
江南大學
教授
3
張學敏
軍事醫學科學院藥物毒物研究所
研究員/所長
4
張志強
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司
研究員/副司長
5
黃 和
南京工業大學
教授
6
戴小楓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產品加工研究所
研究員/所長
7
王 敏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質量標準與檢測技術研究所
研究員
8
陳君石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研究員
9
嚴衛星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研究員/副主任
10
黃蔚霞
中糧營養健康研究院
高級工程師
11
元曉梅
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
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12
袁 飛
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
研究員
13
馮 峰
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
研究員
14
李 波
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研究員/院長
15
路 勇
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副院長
16
方 靖
中國科學院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
研究員
17
張 宇
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
研究員
18
王松雪
國家糧食局科學研究院
研究員
19
胡秋輝
南京財經大學
教授/院長
20
高志賢
軍事醫學科學院衛生學環境醫學研究所
研究員
21
蔣寶泉
第三軍醫大學大坪醫院
教授
22
黃 星
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
研究員
23
王亞?|
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
研究員
24
胥傳來
江南大學食品學院
教授
附件2
“中醫藥現代化研究”
重點專項2017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本專項的總體目標是:突出中醫藥的優勢特色,繼承與創新相結合,充分利用現代科技,加強中醫原創理論創新及中醫藥的現代傳承研究,加快中醫四診客觀化、中醫“治未病”、中藥材生態種植、中藥復方精準用藥等關鍵技術突破,制定一批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難疾病的臨床方案,開發一批中醫藥健康產品,提升中醫藥國際科技合作層次,加快中醫藥服務的現代提升和中醫藥大健康產業的發展。
本專項以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中醫“治未病”、中藥開發及質量控制三大領域為重點,從基礎、臨床、產業三個環節進行全鏈條、一體化設計,將專項研究任務分解為中醫藥理論傳承與創新、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中藥資源保障、中醫藥大健康產業科技示范、中醫藥國際化、民族醫藥傳承與創新等6大任務,2017年將在上述6大任務部署19個研究方向,經費總概算約為5億元。
1.中醫藥理論傳承與創新
1.1基本證候與重大疾病病因病機創新研究
1.1.1基本證候辨證標準的系統研究
研究內容:選擇與重大疾病、慢性疾病密切相關的基本證候,系統梳理該證候的歷史沿革,結合臨床開展證候形成研究、證候的辨證要素、證候要素結合和辨證規范化研究,明確辨證規范,建立證候診斷標準,并開展大樣本臨床流行病學驗證,總結臨床應用規律,探討現代生物學基礎,探索中醫辨識新方法。
考核指標:完成1~2個中醫證候與某些疾病核心病機相關性的基礎研究;以臨床試驗數據為依據,明確證候臨床演變規律;初步明確證候相關的生物學基礎;形成可推廣應用的中醫證候辨識標準和技術方法,進入中藥臨床研究技術指導原則。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1.2基于經典名方與中藥大品種的藥性理論和復方配伍理論研究
1.2.1中藥復方或組分配伍理論與應用研究
研究內容:選擇臨床長期應用且有一定基礎的經典名方或大品種(《中國藥典》收載),詮釋中藥配伍作用和量效關系的現代科學內涵。整合運用多學科方法開展復方配伍理論和優化技術研究,以增效減毒為目標,以相互作用為核心,突破中藥復雜體系解析關鍵技術,形成中藥復方或組分配伍應用方案及技術規范,并形成中藥配伍和量效關系研究模式,為中藥復方重大新藥創制和經方優化提供方法支撐。
考核指標:完成1~2個中藥復方配伍規律研究,并闡述其科學內涵,建立中藥配伍和量效關系研究模式;完成2個復方配伍新藥處方,并提供有效性和安全性證據,初步闡明其效應網絡。建立從方劑遴選、藥效物質篩選及評價、配伍配比優化和安全性評價等不同環節的組分配伍技術體系,形成組分中藥研制方案;闡釋中藥有效組分配伍作用模式和科學內涵。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1.4名老中醫和民間醫藥的現代傳承研究
1.4.1中醫傳承平臺構建與方法研究
研究內容:圍繞中醫臨床經驗傳承的需求,研究建立中醫臨床信息采集、數據處理、結局評估與隨訪以及數據管理與分析利用等模塊,形成智能化中醫傳承信息系統;建立以中醫知識庫、名老中醫知識圖譜為基礎的個性化知識體系,形成基于名老中醫經驗的辨證論治輔助決策支持系統;構建多功能的中醫傳承服務平臺,為提升基層青年中醫臨床診療服務水平提供支撐。所構建的中醫傳承平臺經一定數量的臨床傳承研究驗證。
考核指標:研發名老中醫臨床信息采集、數據分析挖掘、輔助決策支持等5~8個軟件,建成基于互聯網、方便實用的具有輔助傳承、輔助診療、輔助研究、輔助學習等功能的中醫傳承服務平臺和相應APP,經500位以上名中醫藥專家經驗傳承與社會開放服務驗證,形成軟件著作權5~8項;形成《名老中醫臨床數據與經驗知識采集規范》以及《中醫傳承服務平臺應用規范》。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2.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
2.1重大疾病中醫藥防治成熟方案循證評價研究
2.1.1心血管疾病和惡性腫瘤等重大疾病中醫藥防治方案優化循證評價研究
研究內容:針對心血管疾病及肺系、胃腸系惡性腫瘤等的中醫防治,以中醫藥診治特色和優勢為切入點,選擇已具備一定基礎和臨床證據的診療方案,明確提高臨床療效的關鍵環節,以提高療效為目標優化方案,開展大樣本、多中心隨機對照臨床研究和療效機制的研究,形成高質量、國際公認的臨床證據。
考核指標:完成中醫防治某種重大疾病的大樣本多中心隨機對照臨床研究,每個研究樣本量不少于500例;初步闡明作用規律和可能機制,為形成可推廣應用的臨床方案提供依據;獲得高質量的、國際公認的臨床證據,在國際高影響力期刊發表論文1~2篇并納入高級別中醫和西醫臨床指南。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不超過4項
有關說明:每個項目選擇1個病種或1類疾病申報。優先支持牽頭單位為三甲醫院,曾牽頭組織過并圓滿完成了多中心臨床研究,研究結果在知名期刊發表。項目組織機構完善,包括臨床知名專家團隊,國內外高水平方法學團隊和高水平基礎研究團隊。
3.中藥資源保障
3.1中藥材生態種植及安全性保障
3.1.1中藥材生態種植技術研究及應用
研究內容:選擇代表性的道地藥材,充分分析道地藥材品質形成因子和藥效成分形成規律,系統考慮生態系統、群落、種群、個體等不同層次的影響,開展基于中藥材的精細農業耕作、定向培育、土壤改良、測土配方施肥、仿生栽培、菌根栽培、仿野生撫育、病蟲草害綠色防治等生態種植技術研究,示范構建道地藥材生態種植模式并推廣應用。構建全國中藥材生產服務技術體系。
考核指標:開發50項中藥材土壤改良、仿生栽培等生態種植技術;建立50種以上道地藥材的生態種植技術體系或模式;形成全國中藥材生態種植服務技術體系。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鼓勵在定點扶貧地區示范推廣。項目所含單位數不超過30家(含推廣單位)。
3.1.2中藥材外源性有毒有害物質檢測及控制標準研究
研究內容:針對中藥材重金屬超標和植物生長激素濫用等問題,開展農殘、重金屬等外源有害物質及植物生長素對中藥材質量及安全性影響研究;建立和完善農殘、重金屬、二氧化硫、真菌毒素等外源有害物質數據庫;建立中藥材農藥殘留高效快速檢測方法和技術;根據中藥材有害外源污染物的區域特性及吸收分布特性,結合國際上規定的人體最大安全攝入量和中藥服用劑量及模式,提出適合于中藥的外源性有毒有害物質的風險評估方法,制定相應的限量標準;形成中藥材農殘、重金屬、真菌毒素、二氧化硫等外源有毒有害物質開放共享分析平臺。
考核指標:闡明8~10種植物生長激素等外源有害物質對中藥材質量及安全性影響;建立10種中藥材外源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數據庫,數據信息不少于300種農藥殘留、6種重金屬及有害元素、10種真菌毒素;建立中藥材農藥殘留的高效快速檢測方法和技術;申報3~5項中藥材有害物質安全限量國際標準;形成外源有毒有害物質開放共享服務平臺。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3.1.3高品質道地中藥材規模化種植及精準扶貧示范研究
研究內容:以定點扶貧地區為重點,選擇區域特色突出、道地性明確的常用中藥材,以生產高品質道地藥材為目標,開展全鏈條種植技術集成示范研究,系統構建種質優化、田間管理、藥肥減施增效、產地初加工和儲運技術體系,建立種源繁育基地和種質資源庫,開展全鏈條質量追溯,形成道地藥材種植技術體系,打造高品質的道地中藥材生產示范基地,并面向適生地區示范推廣,帶動地方綠色經濟發展和農民脫貧致富。
考核指標:建立高品質道地藥材種植基地和規范化中藥材生產技術單元,基地示范區不少于500畝,種源基地不少于50畝,推廣面積5000-10000畝,帶動不少于5000農戶增收,農民戶均增收5000元以上。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不超過10項
有關說明:由各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推薦申報1項,每個項目不超過3種道地中藥材品種;鼓勵產學研聯合申報;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于1:1。優先在定點扶貧地區示范推廣。
3.2珍稀瀕危中藥資源新來源開發及中藥材綜合利用
3.2.1中藥材綜合利用技術研究
研究內容:針對中藥資源利用不充分和環境污染等問題,開展中藥材“非藥用部位”潛在藥效成分發現、藥效活性評價、質量評價的關鍵技術研究;開展是藥材生產過程下腳料的循環利用、中藥制藥等深加工產業化過程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及副產物轉化利用等關鍵技術研究;開發一批可用于醫藥、畜禽養殖、生物農藥、生物肥料、生物材料等的原料或再生資源性產品,以提升中藥資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考核指標:建立中藥材“非藥用部位”功效定位、質量評價等關鍵技術5項,形成3~5種不同類型中藥廢棄物轉化利用技術,明確10種大宗中藥材“非藥用部位”的藥效成分、藥效活性及質量評價,實現20~30種中藥材“非藥用部位”的綜合利用,開發10個以上藥用、獸用、飼用等新原料資源。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鼓勵產學研聯合申報。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于1:1。
3.3常用中藥材藥效物質及其質量控制研究
3.3.1“有毒”中藥材安全性、有效性系統研究
研究內容:針對“有毒”中藥材的藥效物質、毒性成分、安全用藥劑量尚未明確等問題,選擇《中國藥典》(2015版)收載的代表性“有毒”中藥材,系統開展藥效物質、量-時-毒-效關系、安全用藥范圍及可能的易感物質和易感機制研究;建立毒-效關系的中藥質量控制標準,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中藥安全性評價模式和技術體系,為臨床合理用藥和建立有效的質量控制標準提供科學依據。
考核指標:闡明25~30種“有毒”中藥材的毒-效特征、量-時-毒-效關系,明確其毒效關聯,安全用藥劑量和用藥規范;建立“有毒”中藥材的藥效物質和毒性成分數據庫,修訂和提升“有毒”中藥材的質量評價標準;形成針對“有毒”中藥材的科學認知、客觀評價和安全使用、有效防控的系統方法。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4.中醫藥大健康產業科技示范
4.1 中藥(材)大健康產品研發
4.1.1中藥材大品種開發
研究內容:結合國家中藥現代化科技產業基地發展布局,選擇有代表性、有地方特色的中藥材大品種,從種植、研發、生產等多個環節進行全鏈條、一體化設計,系統組織開展種植技術、核心功效、物質基礎、生物活性、健康產品開發等現代科學研究,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瓶頸問題,構建完善的產業鏈條,開發功能因子明確、功效確切的中藥材大健康產品,帶動農民脫貧致富。
考核指標:建立集成多學科力量和國內優勢單位、涵蓋中藥材大品種種植、加工、研究、開發、生產的高水平產學研聯合攻關團隊,建立中藥材大品種全產業鏈技術研究體系和高水平的研發平臺;利用當代先進的方法,中藥材大品種核心功效生物學機制研究取得突破性進展,帶動相關產業的跨越發展。每個中藥材大品種規范化種植面積不少于1000畝,推廣面積不少于5000畝,帶動不少于1萬農戶增收(戶均增收5000元),每個中藥材大品種深度開發不少于10個科技含量高、功效明確的中藥材大健康產品并實現上市銷售,獲批發明專利不少于10項,形成中藥材大品種產業集群和龍頭企業,產業規模不低于100億。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不超過10項
有關說明:每個國家中藥現代化科技產業(種植)基地、國家生物醫藥科技產業基地組織推薦不超過1種道地大品種。鼓勵圍繞大品種從種植、研發、產業多環節進行集成設計,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于3:1,其中地方財政經費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于1:1。鼓勵不同省份圍繞同一道地品種聯合申報。優先在定點扶貧地區示范推廣。申報單位需提交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主管部門認可的實施方案。
4.2 中藥生產、制劑關鍵技術研究
4.2.1中藥綠色制造關鍵技術研究
研究內容:針對中藥工業生產中制劑前處理環節存在的生產效率低、藥材利用率低,能耗大、污染高、滅菌效率低等共性問題,以提升中藥綠色制造技術裝備水平、推進產業化應用為目標,基于中藥生產過程特點、工程原理和規律,結合現代技術與方法,開展中藥生產中節能、降耗、減排、工藝優化等關鍵技術與裝備的研發,建立符合中藥特點的環境友好生產線。
考核指標:形成3~5項關鍵技術;創制或集成1~2套符合中藥特點的綠色制造技術組合或裝備組合,在不少于3家企業進行試點示范推廣;節能、降耗或減排達20%以上;申請發明專利10項以上。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鼓勵學科交叉、國際合作,鼓勵產學研聯合申報。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于2:1。
4.2.2減少抗生素應用的研究
研究內容:系統整理中醫藥抗生素類作用古今文獻,以中醫藥治療呼吸、泌尿、婦科等系統感染性疾病臨床有效方藥或方案為基礎,開展中醫藥治療細菌感染性疾病的臨床評價研究;開展基于藥物相互作用、增效減毒的中藥與抗生素聯合用藥研究。
考核指標:評價3~4種抗生素敏感菌感染性疾病、1~2種耐藥菌感染性疾病的中醫藥臨床療效,并形成相應的臨床治療方案;初步闡明中藥緩解抗生素耐藥及耐藥菌敏化的作用機制;進行4~8組中藥與抗生素聯合用藥的基礎、臨床研究;形成中醫藥臨床應用指南和中藥與抗生素聯合使用指導原則。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4.5中醫診斷與數據采集設備研發關鍵技術研究
4.5.1中醫智能診斷系統研發
研究內容:開發系列新型智能化脈診儀、舌診儀等中醫診斷設備,重點研究其信息采集、識別、處理與分析方法和相應的標準規范,建立典型疾病或重大疾病的中醫診斷模式及相應脈診、舌診病例庫,構建基于新型智能化脈診儀、舌診儀的現代化中醫診斷體系和平臺,實現脈診、舌診等的工程化、智能化并進行臨床應用評價。
考核指標:完成新型智能化脈診儀、舌診儀等中醫診斷設備新產品研發并獲得醫療器械注冊證,建立基于中醫脈診、舌診等的疾病診斷技術平臺,形成中醫脈診、舌診設備及其信息采集、識別與處理分析的行業標準規范,建立不少于5萬例的脈診或舌診信息與其相應的病例資料數據庫,形成脈診、舌診等現代工程化技術和數據分析挖掘平臺。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不超過2項
有關說明:每個項目分別選擇脈診儀、舌診儀申報。鼓勵產學研結合,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于2:1。
4.6中醫治療、康復與保健設備研發關鍵技術研究
4.6.1 中藥飲片智能調劑與煎煮設備關鍵技術研究
研究內容:研發符合中藥特色、基于傳統中藥煎煮方法的自動化、智能化、高效節能、便捷中藥煎煮設備;研發與醫院信息系統相銜接的中藥飲片智能自動化調劑設備,中藥飲片全自動調劑系統。
考核指標:研發1~2項中藥飲片煎煮設備,研發或升級改造1~2項中藥飲片調劑設備;完成相應設備的操作規范;相關設備應獲得國家相關機構的批準和注冊。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各課題組具有穩定的科研隊伍、工程技術人員,擁有與項目申請相關的發明專利及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原則上由企業牽頭,鼓勵產學研結合,且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于2:1。
4.7互聯網+服務技術研究及示范
4.7.1中醫藥大數據中心與健康云平臺構建
研究內容:根據中醫藥大數據發展的需求,統一標準規范,突破中醫藥異構數據處理等關鍵技術,研發中醫藥數據采集、存儲、管理與利用以及數據安全保障的技術平臺,建立國家中醫藥大數據中心與中醫藥大數據創新應用與共享服務的技術體系,研制相關的信息標準規范,建立臨床科研信息共享系統與醫療質量評估的病案首頁數據采集、分析系統與基層中醫館健康信息云平臺,為中醫醫療與科研提供信息技術支撐。
考核指標:建立起可以滿足中醫藥大數據管理利用的數據中心(硬件、機房設施、軟件系統),與中醫健康智慧云平臺以及符合“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三級”要求的安全保障、隱私保護系統;形成中醫藥數據匯集、管理、共享利用的規范40項,相關信息標準30項,并建立相應的運行管理機制;完成50家中醫院臨床科研信息共享的電子病例數據集成與分析挖掘平臺建立;完成500家醫院病案首頁數據采集、匯聚與分析利用平臺建立;為3000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中醫館提供電子病歷、辨證論治以及遠程醫療咨詢的服務,形成數據匯聚、數據展示、醫療質量評估以及數據管理利用的技術平臺;為中醫藥重大研發計劃項目數據匯總提供技術支撐。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要求有相當硬件、軟件以及研究基礎的單位承擔。鼓勵企業參與,且其他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與中央財政經費比例不低于1:1。
5.中醫藥國際化
5.1中醫藥國際科技合作
5.1.1針灸優勢病種療效評價國際合作研究
研究內容:組織國內的優勢單位,建立針灸臨床評價與數據中心,研制針灸臨床研究的共性技術與方法,建立國際針灸病例登記注冊等針灸臨床研究的技術支撐平臺,形成臨床研究設計、數據質量控制、統計分析等專業化團隊,負責國際針灸臨床研究的組織、實施和過程管理以及第三方數據管理、統計分析、質量控制的任務;利用國際針灸臨床病例登記注冊平臺,組織開展針灸優勢病種的效果比較、優勢分析以及相關效應機制的研究,為針灸臨床決策以及驗證性研究提供可靠的數據支持。
考核指標:建立針灸臨床評價與數據中心1個,建立可在國內外方便使用、多語種的針灸病例登記注冊平臺一個,形成軟件著作權3~5項;組織5~8個國家、150個針灸師參加,應用針灸病例登記注冊平臺對不少于3種疾病、足夠分析樣本量的針灸臨床效果比較、優勢分析研究與相關的效應機制研究,在國際知名期刊發表研究報告3~5篇;形成可推廣應用的治療方法并進入高級別臨床指南;形成國際組織的《國際針灸病例登記注冊的管理規范》以及《針灸臨床實踐質量保障規范》。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牽頭單位要有針灸臨床研究、國際合作以及臨床評價研究與數據管理、病例登記注冊平臺研究的基礎。
5.1.2中醫藥“一帶一路”國際合作研究
5.1.2.1中醫藥“一帶一路”聯合開發國際合作研究
研究內容:在“一帶一路”國家開展跨境傳統醫藥標準制定、藥品注冊及相互認證、產品聯合研發、藥用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研究;開展相關傳統藥物的臨床評價研究;建立中醫藥或民族藥醫療與研究中心、藥用生物資源保護中心或中試技術平臺等。
考核指標:建立傳統醫藥醫療和研究中心1~2個或建立藥用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平臺1個;完成1~2個藥品的境外注冊,與合作國家制定傳統醫藥標準3~5項。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6.民族醫藥傳承與創新
6.1民族醫藥傳承與資源保護
6.1.1民族醫藥傳承研究
研究內容:以尚未發掘整理的民族醫藥為對象,開展民族醫藥古籍文獻搶救性發掘、民族地區民間醫藥知識和用藥經驗的調查收集整理研究;整理名老民族醫專家學術經驗并制定特色醫療技術規范;開展民族醫藥基本名詞術語表述規范示范研究。
考核指標:完成尚未發掘整理的不少于6個少數民族的醫藥古籍文獻、醫藥知識或用藥經驗的整理;制定10個名老民族醫專家特色醫療技術規范并進行臨床評價,建立不少于20個名老民族醫傳承研究室;形成25~30個民族醫藥的《民族醫藥基本名詞術語規范》(至少含漢語等2個語種的版本)。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6.2民族醫藥防治重大疾病和常見病研究
6.2.1民族醫藥防治重大疾病診療方案及經典方劑安全性有效性評價研究
研究內容:優選藏醫、蒙醫、維醫、傣醫、壯醫、彝醫等民族醫,針對原發性高血壓、慢性心力衰竭、老年性癡呆、類風濕性關節炎及痛風性關節炎等疾病的防治,開展病機與病期、方案優化與臨床評價、特色技術與制劑、診療指南制定與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研究,形成民族醫防治重大疾病的規范診療方案、特色診療技術;優選臨床常用、療效確切的民族醫藥防治重大疾病經典方劑,開展方劑的組方理論、臨床定位、安全性與有效性評價研究,為臨床合理用藥提供證據。
考核指標:形成民族醫防治重大疾病的防治方案、診療標準與指南、特色技術及有效制劑等服務包不少于8個;明確5~7個代表性民族藥經典方劑的組方理論、臨床定位,并對其安全性與有效性做出評價。
實施年限:2017-2021年
擬支持項目數:1~2項
有關說明:項目下設課題不超過7個,項目所含單位數不超過30家。優先支持前期已有較好研究基礎、資源可整合度高,特別是已經建立了民族醫治療優勢病種的專業臨床研究隊伍,以及具有民族藥安全性與有效性良好研究基礎的專業隊伍。
申報要求
1.本專項所有項目均應整體申報,須覆蓋全部考核指標。如無特殊說明,每個項目下設課題不超過6個,每個項目所含單位數不超過12家。
2.申報單位和項目(含課題)負責人必須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承諾各領域項目產生的所有科學數據無條件、按期遞交到科技部指定的平臺,在專項約定的條件下對專項各承擔單位,乃至今后面向所有的科技工作者和公眾開放共享。如不簽署數據遞交協議,則不具備承擔專項項目的資格;簽署數據遞交協議后而不在商定的期限內履行數據遞交責任的,則由專項責令整改;拒絕整改者,則由專項追回項目資金,并予以通報。
3.本專項研究涉及人類遺傳資源采集、收集、買賣、出口、出境等須遵照《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執行。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要遵守國家實驗動物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有關規定,使用合格實驗動物,在合格設施內進行動物實驗,保證實驗過程合法,實驗結果真實、有效,并通過實驗動物福利和倫理審查。
“中醫藥現代化研究”
重點專項形式審查條件要求
申報項目須符合以下形式審查條件要求。
1.推薦程序和填寫要求
(1)由指南規定的推薦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出具推薦函。
(2)申報單位同一項目須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3)項目申報書(包括預申報書和正式申報書,下同)內容與申報的指南方向基本相符。
(4)項目申報書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寫完整。
2.申報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項目及下設課題負責人申報項目應為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
(2)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重點專項的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受聘單位提供全職受聘的有效證明,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受聘單位和境外單位同時提供受聘的有效證明,并隨紙質項目申報書一并報送。
(3)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 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以下簡稱“改革前計劃”)以及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課題)。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4)特邀咨評委委員不能申報項目(課題);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不能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5)在承擔(或申請)國家科技計劃項目中,沒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或被記入“黑名單”。
(6)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3.申報單位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是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法人單位,政府機關不得作為申報單位進行申報。
(2)注冊時間在2016年6月30日前。
(3)在承擔(或申請)國家科技計劃項目中,沒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或被記入“黑名單”。
4.本重點專項指南規定的其他形式審查條件要求
(1)每個項目下設課題數、項目所含單位總數不得超過指南要求。
(2)申報單位應符合指南中規定的資質要求。
(3)配套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投入不得低于指南所要求的比例,資金投入方提供有效承諾證明,并隨紙質項目申報書一并報送。
(4)申報單位須提交補充協議。承諾各領域項目產生的所有科學數據無條件、按期遞交到科技部指定的平臺,在專項約定的條件下對專項各承擔單位,乃至今后面向所有的科技工作者和公眾開放共享。如涉及人類遺傳資源采集、收集、買賣、出口、出境等,誠如遵照《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執行。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要遵守國家實驗動物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有關規定,使用合格實驗動物,在合格設施內進行動物實驗,保證實驗過程合法,實驗結果真實、有效,并通過實驗動物福利和倫理審查。涉及人的倫理審查工作,均要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本專項形式審查責任人:程翔林
“中醫藥現代化研究”重點專項2017年
申報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序號
姓名
單 位
職稱/職務
1
張伯禮
中國中醫科學院
教授
2
王廣基
中國藥科大學
教授
3
李振吉
世界中醫藥學會聯合會
研究員
4
劉保延
中國中醫科學院
研究員
5
陳立典
福建中醫藥大學
教授
6
朱曉新
中國中醫科學院中藥研究所
研究員
7
王慶國
北京中醫藥大學
教授
8
余伯陽
中國藥科大學
教授
9
楊光忠
中南民族大學
教授
10
鄧都
西南民族大學
教授
11
楊明會
解放軍總醫院
主任醫師
12
凌昌全
第二軍醫大學
教授
13
黃璐琦
中國中醫科學院
研究員
14
葉陽
中科院上海藥物所
研究員
15
張海英
中科院微電子所
研究員
16
何軼
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研究員
17
土登彭措
西南民族大學
教授
18
齊煉文
中國藥科大學
教授
19
倪健
北京中醫藥大學
教授
20
唐旭東
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
教授
21
于江泳
國家藥典委員會
主任藥師
22
唐健元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藥品審評中心
研究員
23
黃秀蘭
中央民族大學
教授
24
孫塑倫
中華中醫藥學會
教授
25
賈天柱
遼寧中醫藥大學
教授
26
王飛
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
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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