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加強中國高等教育文獻保障系統二期工程(CALIS)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
2025-06-0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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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加強中國高等教育文獻保障系統二期工程(CALIS)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教高司函[2004]23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育委員會)、有關高等學校:中國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加強中國高等教育文獻保障系統二期工程(CALIS)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
(教高司函[2004]2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育委員會)、有關高等學校:
中國高等教育文獻保障系統(CALIS)是"211工程"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項目之一,其管理中心設在北京大學。"九五"期間,CALIS建成了"全國中心-地區中心-高校圖書館"三級文獻保障模式的服務網絡,其全國文獻信息中心分別設在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和北京大學醫學部,7個地區文獻信息中心分別設在吉林大學、南京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武漢大學、中山大學、四川大學和西安交通大學,東北地區國防文獻信息中心設在哈爾濱工業大學。
"十五"期間,CALIS將在原有的三級服務保障體系的基礎上,新建15個左右的省級文獻服務中心和22個數字圖書館基地,提高服務和協調能力,形成"集中資源、分工合作、均衡負載、用藏結合"的、高效的服務體系。
為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各中心和數字圖書館基地在建設過程中,必須遵循CALIS管理中心頒布的子項目管理辦法、數字圖書館標準規范以及其他的管理辦法和規定。
二、進一步加強CALIS全國文獻信息中心和地區級文獻信息中心的建設。除中央專項經費外,承擔全國中心和地區級中心建設任務的省(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中心所在學校應投入不低于中央專項經費的配套經費,支持該中心的建設。
三、已經或正在建設的省級高等教育文獻保障體系,可納入CALIS的整體建設框架,其牽頭建設單位即成為CALIS的省級文獻信息中心;尚未建立高等教育文獻保障體系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果條件成熟,也請確定CALIS省級文獻信息中心的牽頭建設單位。CALIS省級文獻信息中心主要由地方政府和所在學校提供經費,CALIS給予一定的技術、軟件和經費支持。
CALIS地區中心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另設省級文獻信息中心。
建立省級文獻信息中心的具體要求和程序,請向CALIS管理中心(北京大學圖書館內,電話:010-62761009)咨詢。
四、承擔CALIS數字圖書館基地建設任務的學校應投入不低于中央專項經費的配套經費,支持該基地的建設。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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