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傳部、司法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全國普法辦關于進一步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普法宣傳工作的通知
2025-06-07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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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傳部、司法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全國普法辦關于進一步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普法宣傳工作的通知(殘聯發[2008]1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司法廳
中共中央宣傳部、司法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全國普法辦關于進一步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普法宣傳工作的通知
(殘聯發[2008]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司法廳(局)、殘疾人聯合會、普法依法治理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宣傳部、司法局、殘疾人聯合會、普法辦公室:
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以下簡稱《殘疾人保障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殘疾人保障法》的宣傳和貫徹執行工作。《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2008]7號)要求認真貫徹執行《殘疾人保障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的法制觀念,提高殘疾人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為了進一步加強《殘疾人保障法》的普法宣傳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殘疾人保障法》普法宣傳工作的重大意義
《殘疾人保障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發展殘疾人事業和保障殘疾人權益的基本法律。修訂后的《殘疾人保障法》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最新情況,總結了十七年來的實踐經驗,借鑒了國內外殘疾人立法的最新成果,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體現了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精神,體現了社會的文明進步。《殘疾人保障法》不僅對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基本權益的實現、促進殘疾人全面平等地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而且對促進社會公平公正、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殘疾人保障法》的修訂和施行,不僅是我國殘疾人事業發展進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國人權保障進程中的一件大事。各地區、各部門要從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從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從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學習宣傳《殘疾人保障法》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對《殘疾人保障法》普法宣傳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有組織、有步驟地做好各項有關工作,為《殘疾人保障法》的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明確《殘疾人保障法》普法宣傳的重點內容和重點對象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宣傳《殘疾人保障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則和各項具體內容,準確把握法律精神。《殘疾人保障法》的立法宗旨是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平等地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殘疾人保障法》重申了殘疾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的憲法原則,明確了“禁止基于殘疾的歧視”原則,規定國家采取輔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對殘疾人給予特別扶助,減輕或者消除殘疾影響和外界障礙,保障殘疾人權利的實現。發展殘疾人事業和保障殘疾人權益,是國家、政府和社會的共同責任。
修訂后的《殘疾人保障法》充分體現了對殘疾人的尊重和對殘疾人權益的保障。要通過進一步加強對《殘疾人保障法》的普法宣傳,使全社會都能全面、準確地理解并自覺貫徹執行《殘疾人保障法》,增強全社會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的法制觀念。要采取有效措施,在全社會大力弘揚人道主義思想,大力宣傳“平等、參與、共享”的現代文明社會殘疾人觀,提高全社會對殘疾人能力和貢獻的認識,促進對殘疾人權利和尊嚴的尊重。宣傳《殘疾人保障法》,要面向全社會,深入基層,進行深入細致的宣傳,消除基于殘疾的歧視,消除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障礙,在全社會進一步形成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社會風尚,促進實現社會公正與和諧。
全面貫徹實施《殘疾人保障法》,政府和有關部門是關鍵。《殘疾人保障法》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和有關部門在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康復服務權、教育權、勞動權、文化生活權、社會保障權等各項權益和全面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方面的職責。要重點組織好政府部門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學習宣傳活動,把與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文化、社會保障、無障礙等工作密切相關的部門作為重中之重。要把《殘疾人保障法》的學習,納入各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考試考核范圍。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要帶頭學習《殘疾人保障法》,依法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
三、加強領導,確保《殘疾人保障法》普法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司法行政機關、殘聯和普法依法治理辦公室要把學習宣傳《殘疾人保障法》作為當前普法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增強學習宣傳《殘疾人保障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大力開展《殘疾人保障法》的普法宣傳活動,在全社會掀起學習《殘疾人保障法》的高潮。要把《殘疾人保障法》作為“五五”普法的重要內容,周密部署,精心籌劃,統籌安排,責任到人。要把《殘疾人保障法》作為“法律六進”活動的重要內容,全面、準確地把《殘疾人保障法》送進企業、單位、機關、鄉鎮、社區、學校,送到廣大干部、職工和人民群眾手中,使《殘疾人保障法》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要運用多種宣傳手段,增強宣傳效果。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普法宣傳資料、板報等傳統的普法宣傳手段和互聯網、遠程教育、車載電視、手機短信等新載體的作用,通過舉辦知識競賽、專項宣傳活動、法制展覽、法律講座等形式,開展豐富多彩、全方位、多角度的宣傳活動。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密切配合,加強溝通,通力協作,形成合力,增強實效。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和宣傳單位要重視《殘疾人保障法》的宣傳,積極宣傳我國關于殘疾人權益保障和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及取得的成績,對不依法履行職責的單位和個人、對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現象進行有效的輿論監督。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和普法辦公室要將《殘疾人保障法》的普法宣傳納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范圍,統籌安排,加強指導。各級殘聯要主動與黨委宣傳部門、司法行政部門溝通,積極組織廣泛深入的學習宣傳活動,組織殘聯干部、殘疾人和各級各類殘疾人組織認真學習《殘疾人保障法》,把《殘疾人保障法》交給8300萬殘疾人,交給2.6億殘疾人家庭成員,使廣大殘疾人工作者、殘疾人和殘疾人親屬能夠熟悉并運用《殘疾人保障法》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中共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全國普法辦
200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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