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禁毒委辦公室、公安部辦公廳等關于做好戒毒康復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5-06-0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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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禁毒委辦公室、公安部辦公廳、民政部辦公廳、司法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戒毒康復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xx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禁毒委辦公室、公安部辦公廳、民政部辦公廳、司法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戒毒康復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xx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禁毒辦、公安廳(局)、民政廳(局)、司法廳(局):
為深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禁毒工作的意見》(中發【2014】6號),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禁毒工作的意見》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中辦發【2014】49號)要求,進一步做好戒毒康復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鞏固禁吸戒毒工作成效,促進戒毒康復人員回歸社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戒毒康復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戒毒康復人員是一個特殊群體,做好他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對于減少毒品社會危害、維護社會治安、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從大局出發,提高認識,增強做好戒毒康復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責任感和主動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拓寬就業渠道,加強技能培訓,做好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工作,積極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和就業中的困難,提升他們回歸社會的信心和融入社會的能力,為加快建成小康社會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二、加強對戒毒康復人員的就業服務和援助。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要做好本系統登記或收治戒毒人員生活就業狀況、就業意愿的登記錄入工作,對戒毒人員進行政策宣傳,引導其中有就業意愿和就業能力、處于無業狀態的康復人員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及時為符合條件的戒毒康復人員進行失業登記,發放《就業創業證》,有針對性地提供政策咨詢、崗位信息、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等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結合實際適當放寬戒毒康復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對符合條件的戒毒康復人員及時提供就業援助。
三、著力提高戒毒康復人員就業能力。各地要充分發揮各類職業培訓機構作用,組織有培訓意愿的戒毒康復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幫助戒毒康復人員提高就業技能。鼓勵和支持集中安置戒毒康復人員的企業和戒毒康復場所建立技能培訓基地。對參加技能培訓的符合相關條件的戒毒康復人員,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符合相關條件的戒毒康復人員,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四、促進戒毒康復人員多渠道就業。各地要充分調動政府部門、企業、社會組織等各方面的積極性,充分運用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為戒毒康復人員提供就業創業機會。加強與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合作,倡導和鼓勵企業吸納戒毒康復人員就業,有條件的地方可以企業為依托,建立企業就業安置基地,集中安置戒毒康復人員就業。鼓勵和支持戒毒康復人員通過興辦企業、個體經營等形式實現創業、自謀職業、靈活就業。對吸納戒毒康復人員就業的企業,以及實現創業、靈活就業的戒毒康復人員,按規定落實信貸支持、稅費減免、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扶持政策。對納入當地就業援助對象范圍的戒毒康復人員,可通過轄區內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并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五、切實落實社會保險政策。各地要結合實際,認真落實和完善戒毒康復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項政策措施。戒毒康復人員中已實現就業的,應按規定參加各類社會保險;未就業的,可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符合城鄉醫療救助條件的戒毒康復人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門予以補貼。有關戒毒藥物可按規定和程序納入基本醫保藥品目錄。要及時研究解決把戒毒康復人員納入社會保險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政策制度全覆蓋。
六、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服務。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切實做好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待遇發放等工作,為戒毒康復人員提供及時、便捷的服務。要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基層工作平臺的功能作用,實現經辦流程無障礙,管理服務人性化,力爭使符合條件的戒毒康復人員都能及時、順暢參加社會保險,充分享有社會保障基本權利。
七、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戒毒康復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是一項負責的系統工程。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禁毒工作部門、公安部門、民政部門、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戒毒康復事業的輿論氛圍,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進戒毒康復人員回歸社會。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家禁毒委辦公室
公安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司法部辦公廳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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