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幾年可以離婚1、不管分居幾年都可以離婚。我國有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后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離婚冷靜期后再申請發給離婚證;訴訟離婚是一
一、分居幾年可以離婚
1、不管分居幾年都可以離婚。我國有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后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離婚冷靜期后再申請發給離婚證;訴訟離婚是一方向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審理后,能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情形,應當判決準予離婚。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第一款
夫妻雙方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的手續辦理流程有哪些
1、寫民事訴狀
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
a.請求離婚;b.小孩的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
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夫妻兩人的(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或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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