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協議書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所有合伙人在合作之前,經各方互相溝通協商一致情況下,簽訂以下合作內容,對于本協議書,所有人均應自覺遵守。
第一條 合伙期限






合作期限從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截止,合作時間一共 年。
第二條 合作項目
本協議書所涉及到的合作項目:
第三條 合作主體
經過在協議書簽訂之前所商定的,本次合作過程中主體項目人為: 其他人員為二級項目人(和主體項目人承擔相同的法律義務和工作義務)。
第四條 合作利益分配說明

合作項目盈利后,按照協定甲方主體可得利益總額度的 %,其余人員可得利益總額 %(平均分配)。
利益分成形式按照本協議執行,具體執行過程中如有重大變動,合伙人可按照實際情況另行分配。
第五條 項目出資說明
在本項目初創過程中,按照商定主體人出資 %,剩余人員平均分配剩余資金,(不得以自身責任故意拖欠啟動資金);根據協定,本項目在實際運轉過程中
運轉資金為 元,全部資金在項目簽訂時全部落實,不得有拖欠!
第六條 關于項目債務承擔責任與項目商定
所有項目手續的簽訂以及各種手續問題,所有成員均應知曉,不得以個人利益問題進行各種瞞報,隱匿等行為;
在項目運轉過程中,如果正常產生相關債務問題,則按照人員數目進行分割,如在過程中因個人違規操作產生重大債務的,則此債務問題由個人承擔。
第七條 關于合伙終止的說明
在協議期間如發生特殊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執行的,則可產生終止行為
(1)協議終止后可進行項目清算、債務分配等。
(2)所有合伙人不得以此推脫責任,如有發生則后續的相關利益問題與此人無關。
(3)如有任何一方在協議執行期間退出本協議,則需提前60日內通知所有合伙人召開會議通知全部人員,承擔完畢應有義務和債務,不得突然性退出。
(4)全部人員如共同商定廢止本協議的,則需共同召開會議,清算好各自的利益和應該承擔的債務問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項目運轉中,如各成員產生不可調和矛盾,則需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當地法院部門進行解決
本合作協議簽訂后各成員各保存一份,明確自身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簽字: 簽字日期: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丙方簽字: 簽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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