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疫情到現在已經有三年了。從一開始爆發疫情出來時,國家就馬上采取了措施。要求人們居家隔離、不聚集,并且關閉了一系列的大型娛樂場所,在全國人民的配合下疫情慢慢被控制住。不過,總有一部分人報著無所謂的心態,害了自己不說,也讓其他無辜的多人為他們買單。近日西安一確診病例被立案偵查,瞞報致十余人感染,該涉事人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2022年,疫情到現在已經有三年了。從一開始爆發疫情出來時,國家就馬上采取了措施。要求人們居家隔離、不聚集,并且關閉了一系列的大型娛樂場所,在全國人民的配合下疫情慢慢被控制住。
不過,總有一部分人報著無所謂的心態,害了自己不說,也讓其他無辜的多人為他們買單。近日西安一確診病例被立案偵查,瞞報致十余人感染,該涉事人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3月15日,據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消息,西安市1名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姚某某被立案偵查。
姚某某在3月5日曾與確診病例同處西安市未央區開元路福建海鮮樓,在西安市防疫指揮部相關軌跡公布后,其明知自己和確診病例有軌跡交集,卻未按照防疫措施要求主動向社區、單位報備,且在自身已出現明顯不適癥狀后仍未報告疾控部門,選擇了自行服藥并多次出入公共場所,致使十余人感染新冠肺炎。
故意隱瞞要承擔什么責任?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對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應當予以隔離治療、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全國多個省市對此也紛紛提出從疫情高發區返鄉的人員需向社區(村)登記備案,并主動居家隔離的要求。如果有疫情高發區接觸史的人員對已有發熱、咳嗽等癥狀刻意隱瞞,故意隱瞞或謊報真實行程和活動軌跡,編造虛假返鄉日期,司法機關可通過行為人的隱瞞行為認定其知道或應當知道自身存在攜帶病原體的可能,并根據其具體行為推定行為人具有過失或間接故意的主觀心態,進而追究其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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