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頭,人人都應該積極配合防疫工作,當自己是密接時應該及時的和社區報備,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近日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依法對夏某某(男,54歲,江西省南昌市人)立案偵查。那么隱瞞新冠病情應該得到怎樣的處罰?
疫情當頭,人人都應該積極配合防疫工作,當自己是密接時及時的和社區報備,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近日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依法對夏某某(男,54歲,江西省南昌市人)立案偵查。那么隱瞞新冠病情應該得到怎樣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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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某某系外地來長沙人員,其在明知與廣州一確診病例有密切接觸的情況下,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時間向社區報備,并且多次出入公共場所,造成新冠肺炎病毒傳播風險。
夏某某17日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普通型),目前在定點醫療機構隔離治療,其確診情況及活動軌跡17日已由疾控部門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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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隱瞞新冠病情應該得到怎樣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
2.拒絕按照衛生防疫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對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污水、污物、糞便進行消毒處理的。
3.準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的。
4.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甲類傳染病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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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故意隱瞞接觸史的人國家也是很重視的,不僅對自己有害也是對別人與社會的不負責,這種行為可能就需要許多人甚至一個城市來買單。在這里希望所有人都自覺遵守防疫要求,保護自己的同時也不會給身邊的人和國家帶來負擔哦~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夏某某(男,54歲)立案偵查!隱瞞新冠病情應該得到怎樣的處罰?相關法律知識。如有法律上問題,可關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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