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放假休息時許多人會選擇去商場購物,無印良品這一品牌也很受廣大年輕人歡迎,但是近日上海一家無印良品因標注內衣不退換被罰!侵犯消費者權益如何處罰?
我們在放假休息時許多人會選擇去商場購物,無印良品這一品牌也很受廣大年輕人歡迎,但是近日上海一家無印良品因標注內衣不退換被罰!侵犯消費者權益如何處罰?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事件回顧
近日,上海市一家無印良品商業有限公司閔虹路分公司,被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3000元。具體事情為,該單位在消費者購買的袋裝內衣、化妝品、預包裝食品等商品的購物小票上,都加蓋上了“此商品恕不退換”的紅色印章,這一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相關規定。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法律分析
一.侵犯消費者權益如何處罰?
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五條
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其他法律、法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單處或者并處警告,違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有哪些?
1.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
2.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
3.銷售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的商品;
4.銷售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商品;
5.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
6.銷售偽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商品;
7.在銷售的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8.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商品;
9.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
10.騙取消費者價款或者費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以上就是詢律網小編整理的無印良品因標注內衣不退換被罰!侵犯消費者權益如何處罰?相關法律知識。如有法律上問題,可關注咨詢~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