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 河南固始縣某村村支書胡某甲是涉疫案件的一名當事人。去年4月,他和妻女等人跨省探望病危的親戚,隱瞞行程回村后,他被檢測出新冠陽性。最終,因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他被固始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5月11日,經固始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事件回顧
河南固始縣某村村支書胡某甲是涉疫案件的一名當事人。去年4月,他和妻女等人跨省探望病危的親戚,隱瞞行程回村后,他被檢測出新冠陽性。最終,因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他被固始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5月11日,經固始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胡某甲開除黨籍處分,責令其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給予胡某乙開除黨籍處分,由固始縣教育體育局按照相關規定對其作出相應處理。胡某甲妻子稱,從2022年丈夫胡某甲被判刑至今,自己一直都沒見到他。只在兩三個月前,收到過他的一通電話。“女兒考上特崗教師,本來在3月就滿三年能轉正,結果4月份出了這事兒”,她說,女兒的教師工作沒有了,現在在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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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刑法》第三百三十條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以及依法確定采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
(二)拒絕按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對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污水、污物、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處理的;
(三)準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運輸疫區中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或者可能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物品,未進行消毒處理的;
(五)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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