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經貿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5-06-08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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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經貿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國經貿企改[1998]523號1998年8月24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國家經貿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國經貿企改[1998]523號 1998年8月24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經委貿(經委、計經委),委管國家局,國家電力公司: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1998)10號)下發后,各地正在抓緊貫徹落實,但工作進展很不平衡,與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最近召開的全國養老保險和再就業服務中心建設工作會議上,國務院領導同志進一步提出:“從7月份起確保離退休職工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8月份行業統籌整體移交地方管理;9月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100%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保證每一位下崗職工領到基本生活費”。為了進一步推進中央10號文件的貫徹落實,保證上述三項任務的按期完成,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明確職責,增強緊迫感
中央10號文件規定,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各級經貿委要積極配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逐項落實中央10號文件的要求,明確責任。各地經貿委、委管國家局要充分領會中央10號文件和中央領導同志講話精神,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增強緊迫感,把這項工作作為當前國有企業改革的頭等大事,指定一位領導同志負責,抽調專職人員抓緊貫徹落實。
二、抓好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建設
在貫徹中央10號文件中,各地經貿委、委管國家局要把工作的重點放在企業,督促企業落實中央確定的方針政策,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當前,要集中精力督促、指導有下崗職工的企業組建、完善再就業服務中心。要堅決按照中央的要求,確保在8月份,個別難度較大的地方不超過9月份,完成下崗職工100%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并按時領到基本生活費的任務。
要指導企業認真學習中央10號文件,認識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的重要意義,及時了解和準確掌握建立中心的有關政策。不僅要把中心盡快建立起來,而且要使中心規范運行,保證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下崗職工都要進中心。要調控好職工下崗的節奏,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三者關系,掌握好改革的力度。
要保證再就業服務中心發揮好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促進再就業的職能。對進入中心的下崗職工都要做到按時足額發放基本生活費,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要幫助再就業服務中心及時與勞動力市場、街道和社區做好再就業的銜接工作,形成再就業服務網絡,使中心的下崗職工“穩進快出”。
三、指導再就業服務中心規范運行
各地經貿委、委管國家局要加強對中心運行的指導。再就業服務中心是在政府指導下,由企業(含控股公司、集團公司)建立的,對企業下崗職工進行管理和服務的機構。
企業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中心的組織機構要健全,規章制度要完善,專職人員要落實。要選派有工作經驗,責任心強的同志從事中心管理工作。企業領導班子必須要有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二)要積極穩妥地制定下崗分流計劃和方案,嚴格按照下崗程序操作。要及時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下崗計劃和方案,接受有關部門的指導。
(三)下崗職工進入中心,首先要與中心簽訂有關協議,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按照國家規定,下崗職工進入中心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期限屆滿仍未再就業的,中心要與下崗職工解除協議,同時解除職工與企業的勞動關系。
(四)要明確中心的資金來源,理順資金渠道,確保資金按時足額到位。中心管理費用和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按規定由政府或企業承擔,不得從撥付給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費中支出。
(五)要組織下崗職工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接受就業指導,積極與勞動力市場和街道社區建立橫向聯系,形成條塊結合的就業服務體系,促進下崗職工再就業。
四、落實再就業服務中心的經費
按照中央確定的“三三制”原則,企業要千方百計地籌集、落實應承擔的經費。確有困難的,企業要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除當地政府批準的特困企業外,對無故拖欠中心經費的企業,經貿委要及時提出批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企業領導人員的責任。
各地經貿委、委管國家局要積極協調、督促中心落實政府財政、社會應承擔的經費。對于確實無力承擔費用的特困企業,經貿委要幫助落實由同級財政負責保底的資金。中央和省屬企業參加地市失業保險,并能夠按時交繳保險費的,當地要負責籌集社會應承擔的經費。出現問題時,當地經貿委要與有關部門主動協調,幫助落實。
五、企業兼并破產計劃與再就業計劃要同步實施
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以及兵器工業總公司、航天工業總公司和紡織行業列入《全國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計劃》的企業,要繼續按《國務院關于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發(1997)10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各地經貿委在組織實施企業兼并破產、減員增效計劃時,要把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放在突出地位,把優化資本結構與優化勞動力結構結合起來,兼并破產計劃與職工再就業計劃要同時編制,同時上報,同步審核,同步實施。再就業計劃不完善的,兼并破產計劃不受理、不審批,再就業計劃落實不好的,銀行不予核銷呆壞賬。
六、制訂政策措施,拓寬分流安置和再就業渠道
各地經貿委要主動與有關部門協商、制訂政策,并協調中心與社區的聯系,大力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第三產業和中小企業,增加就業崗位,拓寬分流安置和再就業的渠道。一方面,要鼓勵企業利用自身的現有條件,興辦各類小企業,分流富余人員;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地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發展服務業和其他第三產業,支持發展集體、個體和私營經濟,鼓勵下崗職工自謀職業和自行組織起來就業。各地經貿委要在減少行政性收費、爭取銀行貸款、利用企業現有場地設施等方面為下崗職工創造必要的再就業條件。
七、積極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轉變下崗職工就業觀念
當前,各地經貿委要指導企業把思想政治工作的重點放在轉變職工就業觀念上來。企業黨組織要通過艱苦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廣大職工理解,國家正處于經濟結構調整的歷史時期,這種調整會給一部分職工帶來暫時困難,但是符合廣大職工的長期利益。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都在關心下崗職工,下崗職工自己一定要轉變觀念,克服“等、靠、要”的思想,以積極的態度去適應這種調整,適應正在形成的市場就業新機制。企業要執行國家規定,不要安排雙職工同時下崗,盡量避免全國及?。ú浚┘墑趧幽7丁⒘臆妼?、殘疾人下崗。對特困下崗職工,企業要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切實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企業領導,特別是困難企業領導要廉潔自律,與職工群眾同甘共苦,自覺接受黨組織和廣大職工群眾監督。
八、關心離退休職工生活,做好行業統籌移交地方管理的工作
各地經貿委、委管國家局要主動配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做好企業離退休職工養老金發放工作。發現企業離退休職工養老金發放不落實的,要及時與有關部門協調,提出解決方案。原實行行業統籌管理的國家局,要從大局出發,按照國務院確定的方案和統一部署,認真做好移交工作。在移交過程中,有關國家局要克服機構改革帶來的工作上的困難,調配熟悉這項工作的人員,對移交工作負責到底,不能因移交影響離退休職工養老金的發放。
各地經貿委在貫徹中央10號文件中要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為了保證中央10號文件的貫徹實施,國家經貿委將在今年下半年組織檢查。各地經貿委和委管國家局也應結合實際情況,對所屬企業貫徹中央10號文件情況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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