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建筑材料工業局國有建材大中型企業改革與脫困工作指導意見
2025-06-0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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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建筑材料工業局國有建材大中型企業改革與脫困工作指導意見(2000年3月30日發布)一、工作目標2000年國有建材大中型企業改革與脫困工作目標是:1.大多數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
國家建筑材料工業局國有建材
大中型企業改革與脫困工作指導意見
(2000年3月30日發布)
一、工作目標
2000年國有建材大中型企業改革與脫困工作目標是:
1.大多數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擺脫困境,從總體上扭虧為盈;26戶國家重點扶持的大中型骨干企業消滅虧損;111戶重點脫困企業虧損戶數在1999年基礎上再減少1/3;全行業在去年扭虧為盈的基礎上,爭取盈利水平再有較大增長。
2.促進國有大中型建材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其中列入國家520戶重點企業的26家國有大中型骨干建材企業2000年底前要初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淘汰“兩小”工作力度,做好總量控制
以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辦發〔1999〕49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關于清理整頓小玻璃廠小水泥廠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嚴格按照國家經貿委頒布的取締、關閉和淘汰生產線企業名單及時限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通力合作,認真實施,堅決完成淘汰落后小玻璃3000萬重量箱、小水泥1億噸的任務,確保2000年水泥總量不突破5.65億噸,玻璃總產量不突破1.85億重量箱的目標。
(二)突出重點,抓好企業脫困工作
1.繼續落實扭虧脫困責任制,下大力氣抓好虧損企業的扭虧工作。在國家經貿委和當地政府領導下,各級建材主管部門分層次對確定的重點脫困行業和企業進行分類指導。以1997年底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的統計口徑為基礎,在做好原有虧損企業減虧、扭虧為盈的同時,盡力減少新增虧損企業。
2.抓好重點脫困行業和企業。把水泥和玻璃作為重點脫困行業,虧損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列入國家重點扶持的26戶大中型骨干建材企業和重點脫困企業名單的111家企業作為重點脫困對象。對虧損企業要分類指導,因地制宜;對虧損大戶要做到一廠一策,綜合治理,幫助企業制定脫困的具體方案,尋求脫困的有效途徑。
3.與地方政府部門聯手,各負其責地幫助企業落實國家出臺的一系列改革和脫困政策措施。對已經給了債轉股和兼并破產政策的企業要跟蹤調查,盡快落實,用好用足國家給予的優惠政策。對扭虧無望的企業,要按照全國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關于二000年全國企業兼并破產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加大兼并破產力度,從根本上消滅虧損源。
(三)深化改革,加速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1.按照國家經貿委的要求,列入國家重點扶持名單的26戶大中型骨干建材企業2000年底前大多數要初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即實現政企分開、進行規范化公司改制、國有出資人到位、企業經營機制基本轉換、企業管理基本適應市場要求、企業技術創新機制初步確立。各級建材主管部門對26家國家重點企業要積極做好服務工作,使其盡快完成規范化公司制改革,達到國家經貿委規定的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標準。對已經改制的國有大中型骨干建材企業,要依照《公司法》規范法人治理結構,力求早日達標。對已批準實施債轉股的,可以直接改制為多個投資主體的有限責任公司。對其他建材大中型國有企業也要積極引導其進行改制,有條件的應組建多元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明確公司制企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職責,使公司真正形成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
2.積極協助地方政府加快政企分開的進程,使政府只在自己擁有股份的范圍內行使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協助企業逐步擺脫“辦社會”職能,對企業興辦的學校、醫院等,有條件的改為獨立經營單位,使其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能交地方政府的交地方政府。對離退休人員按國家統一部署,逐步交由社區管理,與原企業分離,實行社會化管理。
(四)苦練內功,在全行業開展管理年活動
當前,國有建材企業普遍存在管理松懈、紀律松弛、效率不高、效益低下的問題,如不加以整治,必將影響改革脫困目標的實現。為此,今年要在全行業開展管理年活動,并把它和繼續開展的學邯鋼活動有機結合起來,眼睛向內,從嚴治企,重點抓好以財務管理和質量管理為中心的各項企業管理工作。
1.狠抓成長和資金管理。要科學合理地確定各種產品的物資消耗定額,建立追蹤市場價格的內部價格核算體系,找準降低成本的主要環節,確定目標成本,認真開展目標成本管理。貫徹執行《國有工業企業物資采購管理暫行規定》(國家經貿委令〔1999〕第9號),堅持大宗原材料的采購招標制度,堵住采購環節的跑、冒、滴、漏現象。
要嚴格會計制度。切實改變目前存在的資金管理分散、缺乏監督、效率低下的狀況,建立既能保證內部各單位合理的資金需求,又有利于集中統一控制和運作的管理體制;建立全面預算控制制度,努力減少各個環節的資金占用;加強貨款回籠管理,努力提高貨款回收率。
2.狠抓產品質量管理,以質量求發展。要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嚴格執行國家標準,杜絕無標準生產;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用戶滿意的宗旨,加大技術改造力度,爭創名牌,實施名牌戰略。
國家重點支持的大中型建材企業要用2~3年的時間,通過GB/T19000-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盡快建立起技術開發中心。
3.狠抓企業營銷管理。要進一步加強營銷機構、營銷隊伍和營銷網絡的建設,提高企業營銷水平;要樹立現代營銷意識,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分別采用直銷、代銷、連鎖、特許、電子商務等方式,掌握營銷的主動權,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和企業的經濟效益。
4.宣傳和學習行業內先進管理經驗。積極推廣東方集團滕增壽、山東水泥廠張才奎“兩本”的先進管理經驗,引導建材企業從加強內部管理上下功夫,從管理上出效益。
(五)推進國有企業戰略性改組,發展建材大型企業集團
1.要從實際出發,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探索公有制多種實現形式:通過重組聯合搞強一批,通過實施債轉股、核銷呆壞賬救活一批,通過重點技術改造提高一批,通過破產關閉淘汰一批,對中小企業要通過多種形式放開搞活一批,從而更好地發揮國有重點骨干建材企業的主導作用,提高國有經濟的控制力。
2.按經濟規律和市場規則,通過改組、改造、兼并、收購等形式實現國有資產的有效組合,壯大企業集團,適當提高建材生產集中度,增強市場競爭能力。水泥工業重點支持現已初具規格的渤海、海螺、中聯等大型企業集團;玻璃工業重點支持洛玻、耀華、上海耀皮等大公司的發展;玻纖及制品工業重點支持中國化建巨石集團、山東泰安玻纖等大企業的發展;新型建材和非金屬礦業要重點支持中國新型建筑材料公司、中國非金屬礦工業總公司及上海匯麗集團等企業的發展。此外,對北京建材集團、上海建材集團、深圳建材集團等由過去主管部門改制的集團公司也要進一步加大改革和扶持力度,使其步入良性發展。
3.按照“抓大活小”的原則,在集中力量搞好大型建材企業的同時,鼓勵和支持各地中小企業根據本地經濟發展狀況,因地制宜,進行改組、聯合、兼并、租賃、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種形式,加快改革步伐,使其盡快適應市場要求,在競爭中自主發展。學習和借鑒武漢市建材總公司的經驗,對中小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托管經營和回購保值等方式,為中小企業增強活力探索新路子。
(六)積極開拓市場,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1.大力開拓建材市場。與建設、交通等政府部門間的配合,通過制訂有關政策、法規、標準等手段,為建材產品的市場開拓與推廣應用創造條件。繼續抓住國家加大基礎設施投資力度和開發西部地區的契機,引導企業積極主動與重點建設項目建設部門溝通聯系,了解掌握需求信息,以產品質量優勢參與投票競爭,保證工程質量;積極開拓新材料、新型墻體材料以及玻璃深加工制品的應用市場。向東部沿海城市推廣北京市政府制定的“關于城市臨街建筑窗戶必須使用中空玻璃”規定、上海市政府“關于用塑料下水管取代鑄鐵管”規定的做法。
在注意開拓城市市場的同時,要按照國家經貿委關于開拓農村市場的要求,研究不同地區農民需求特點,多生產廣大農村適銷對路的建材產品,提高市場占有率,增加銷售收入。
繼續鼓勵擴大建材出口。要加強對中國在加入WTO后的研究,分析國內建材企業的優勢和劣勢、有利和不利方面,早作準備,迎接挑戰。在鞏固亞洲等傳統建材出口市場的同時,大力開拓歐美等地區市場;要努力增加玻璃纖維織物、工業技術玻璃、非金屬礦深加工產品等建材高附加值產品的出口,優化出口產品結構;要鼓勵有較強實力的國有大型企業,以工程承包等形式,積極推動建材技術裝備和機電產品的出口;積極組織大中型企業、優勢企業參加在國外舉辦的展覽和展銷會,力爭明年建材實現出口比今年有較大的增長。
2.加強建材市場建設工作,探索行之有效的面向大中型企業的市場方式和渠道。繼續通過辦好全國性的建材產品展銷會,為建材產品、技術信息的交流及大型建材批發市場的發展與壯大提供支持和服務。指導大型建材市場進行規范化經營。支持全國性、區域性、大型建材市場項目,特別是支持自主經營的倉儲式建材連鎖超市項目的建設。促進全國有序、規范和統一建材大市場的形成,加快改變建材市場體系散、亂、差的格局。
3.要按照國家經貿委的要求,認真研究并制定整頓建材流通秩序方案。要繼續發揮建材工業協會等社團組織在開拓市場、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方面的積極作用。繼續做好平板玻璃、水泥、玻璃纖維、紙面石膏板以及其他建材產品的價格協調和自律工作,維護公平、公開、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
三、組織實施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國家大中型企業改革和脫困工作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由國家經貿委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建材局成立國有重點建材企業改革與脫困工作指導小組,由一位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加強與國家經貿委有關職能司和企業所在地方政府的工作聯系,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規定,具體指導全行業開展此項工作。各地建材主管部門要在地方政府領導下,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本地區國有大中型建企業改革與脫困工作。
2.明確企業的責任。企業是改革與脫困工作的主體,應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和要求,主動開展工作,不等不靠。國家重點支持的26戶大中型建材企業要對照現代企業制度的各項標準,查找存在的不足和問題,采取有效的改進措施,爭取在2000年底完成初步實現現代企業制度的目標。重點脫困企業必須有明確脫困計劃、切實有效的脫困方案,確保在2000年底前實現扭虧為盈或大幅度減虧。
3.加強調查研究,樹立國企改革與脫困典型,推廣典型經驗。擬舉辦國企改革與脫困培訓班、研討班,推廣武漢市建材集團搞活國有中小企業的經驗,以及一些地方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的成功經驗。
4.建立和完善與國有重點建材企業的聯系制度,保持信息暢通。要加強對重點脫困建材企業的監控,及時掌握生產經營情況,并對有關經濟指標進行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提高改進意見。同時,要注意幫助企業研究和良好國家支持脫困的有關政策。
c30639--011214w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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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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