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關于修改《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說明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的公告(2013)_全文
2025-11-26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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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關于修改《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說明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的公告(股轉系統公告[2013]42號)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國中小企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關于修改《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說明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的公告
(股轉系統公告[2013]42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對《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說明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進行了修改,具體內容如下:
一、第二條修改為:"股東人數未超過200人的股份公司(以下簡稱申請掛牌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應按本指引編制公開轉讓說明書并披露。"
二、第七條修改為:"申請掛牌公司應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臺披露公開轉讓說明書及其附件,并作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股票掛牌公開轉讓股票申請已經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審查同意,中國證監會豁免核準,本公司的股票將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開轉讓,公開轉讓說明書及附件披露于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臺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供投資者查閱"。"
三、第八條修改為:"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本公司股票公開轉讓所作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本公司股票的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
四、第十四條修改為:"申請掛牌公司掛牌同時進行股票發行的,應披露擬發行股數、發行對象或范圍、發行價格或區間、預計募集資金金額。同時,按照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股票發行信息披露要求,在公開轉讓說明書"公司財務"后增加"股票發行"章節,披露相關信息。"
五、第四十四條修改為:"公開轉讓說明書結尾應列明附件,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臺披露。附件應包括下列文件:
(一)主辦券商推薦報告;
(二)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
(三)法律意見書;
(四)公司章程;
(五)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掛牌的審查意見;
(六)其他與公開轉讓有關的重要文件。"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說明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根據本公告作相應修改,重新發布。
特此公告。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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