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首批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復核工作的通知
2025-11-27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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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首批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14]145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部直屬相關單位:根據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首批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復核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企業函[2014]1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部直屬相關單位:
根據《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的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2〕19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現就開展首批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示范平臺)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復核范圍為《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公布首批“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名單的通告》(工信部企業〔2011〕127號)中的99家示范平臺。
二、示范平臺要認真做好三年工作總結(包括服務功能完善、服務能力提高情況,組織帶動社會服務資源開展服務情況,開展公益性服務、承擔政府部門委托的各項任務情況,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主要業績等),并將總結報告、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和服務收支專項審計報告,以及《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復核情況測評表》(附件1)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3月31日后登錄中國中小企業信息網,進入“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用戶名、密碼與年度檢查時相同),填報申請復核的相關材料。
三、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對轄區內示范平臺的運營情況、服務質量、服務收費情況以及服務滿意度等進行檢查測評、填寫測評意見,并于4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將測評意見、《復核情況匯總表》(附件2),以及示范平臺申請復核的相關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報送我部(中小企業司)。同時通過系統報送相應材料。
四、部直屬單位根據上述相關要求,于4月15日前將相關材料報我部(中小企業司),并通過系統報送相關材料。
聯系人及電話:陳濱 010-68205320/68205309(傳真)
技術支持:4006566216/18511178176
附件:1.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復核情況測評表
2.復核情況匯總表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4年3月7日
附件2
復核情況匯總表
省(區、市):
平臺機構名稱
2013年末數
主要服務功能
組織帶動社會服務資源數量
年服務中小企業戶數
組織開展的服務活動場次/人數
主要服務業績(用數據表示)
獲得政府資金支持的金額(萬元)
享受進口設備免稅政策情況
抽查企業數量
滿意度(%)
是否受到過行政處罰
資產總額(萬元)
現有服務場地面積(平方米)
現有儀器、設備數量(臺、套)
從事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員工人數
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和中級及以上技術人員數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信息服務
技術服務
創業服務
培訓服務
融資服務
進口設備金額(萬元)
免稅金額(萬元)
合 計
備注: 主要服務業績請對照《管理辦法》第八條的相關功能要求填寫。如:信息服務--信息發布條數,線上線下服務企業戶數(不包括點擊量),組織開展各種服務活動次數,參與的企業戶數或人數。技術服務--組織開展的各項技術服務活動場次,參與企業戶數,檢測服務批次。創業服務--創業輔導、咨詢、代理等服務企業戶數或創業者數,創業培訓場次/人數,組織開展創業項目推介等活動次數,參與人數。培訓服務--培訓場次/人數。融資服務--組織開展各項融資服務活動次數,參與企業戶數,咨詢、代理等服務企業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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