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中小企業與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對接服務工作的通知
2025-12-12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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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中小企業與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對接服務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企業〔2016〕194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xx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中小企業與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對接服務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聯企業〔2016〕1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xx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教育廳(教委、教育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做好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工作,優化中小企業人才結構,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現將開展中小企業與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對接服務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聚中小企業資源。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和幫助本地中小企業開展高校畢業生招聘工作,推動創建各類中小企業信息庫(中小企業信息庫包含但不限于:企業基本情況、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區域等企業招聘和享受優惠政策所需要提供的信息),為中小企業與高校畢業生充分有效對接奠定工作基礎。
二、集聚高校畢業生資源。各地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要認真梳理匯總有就業需求的高校畢業生信息,推動創建各類高校畢業生信息庫(高校畢業生信息庫包含但不限于:創業就業人員基本信息、就業訴求、崗位需求、就業區域等高校畢業生應聘和享受優惠政策所需要提供的信息),為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對接工作奠定基礎。
三、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要圍繞政策服務、創業服務、融資服務、培訓服務等方面,整合各類服務資源,整合中小企業、高校畢業生資源,依托各類中小企業與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對接服務窗口,為高校畢業生和創業者提供一站式服務。
四、推動開展創業大賽等各類創業活動。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要加強協調,積極推動和舉辦創業大賽等創業活動,要充分利用好各類創業資源,推薦和遴選參賽項目。對各類參賽項目,要充分利用好各類資金和基金資源予以支持,并提供技術成果轉化、孵化場地、培訓輔導等全方位服務。
五、繼續聯合舉辦“2016年全國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高校畢業生活動”(以下簡稱招聘活動)。時間為2016年4月1日至7月9日,中國中小企業網(www.sme.gov.cn)和全國大學生就業公共服務立體化平臺(www.ncss.org.cn)將開辟活動專欄,免費發布用人單位招聘信息及畢業生求職信息。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應在本級門戶網站上使用統一宣傳圖片為上述兩個網站會場做鏈接(圖片在上述網站活動專欄下載);及時轉發文件至本行政區域內下屬單位;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新媒體加大招聘活動宣傳力度;積極組織中小企業、高校畢業生、各類創業就業服務機構等有關單位參加招聘活動。
六、為提高高校畢業生與企業對接成功率,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組織企業走進校園,舉辦校園現場招聘。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院校分布、高校畢業生生源及就業意向等情況,推薦優質園區企業及“專精特新”企業,通過網絡、現場、入校等線上線下不同的招聘形式,與高校畢業生實現順利對接。
七、做好各項創業就業對接活動宣傳工作。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要高度重視,大力做好創業就業對接活動的宣傳和組織工作,提高知名度和影響力。鼓勵各類媒體、服務平臺、創業基地、高校、服務機構等積極參與和配合,為各類創業就業對接活動提供宣傳服務。
八、做好監督管理和總結工作。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要明確對接活動相關工作責任領導,形成工作推進機制;嚴格履行招聘信息采集和發布程序,堅決杜絕虛假信息,確保有序開展對接活動;按半年度和年度做好工作成果和經驗總結,及時將總結內容分別報送工業和信化部(中小企業局)、教育部(高校學生司)。
九、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
聯系人:曹毅
電 話:010-68205333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
聯系人:簡成章
電 話:010-66097835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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