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補充確認書》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行政許可法有關問題解答》,保留的財政行政審批項目67項,其中,財政行政許可事項共18項,非行政許可財政行政審批項目49項,現予公布。
各級財政部門要認真做好財政行政審批工作,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和國務院文件的精神,完善審批管理制度,規范審批程序,不斷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能力和水平。各地在財政行政審批工作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向我部反饋。
附件:
1.保留的財政行政許可事項表
2.保留的非行政許可財政行政審批項目表
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1:保留的財政行政許可事項表
類別 序號 事項名稱
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許可事項(11項)
1 設立會計師事務所審批
2 境外(包括港、澳、臺)會計師事務所在境內設立常駐代表處審批
3 外國及港、澳、臺地區會計師事務所來內地臨時辦理審計業務審批
4 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審批
5 會計從業資格審批
6 會計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資格審批
7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
8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債權轉股權方案審批
9 中央儲備糧油輪換計劃批準
10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國投資者提前收回投資審批
11 資產評估機構設立審批
國務院文件以下設立的行政許可事項(7項)
12 出口信用保險相關業務事項的審批
13 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審批
14 免稅場所設立事項的審批
15 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審批
16 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業務資格審批
17 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資格認定
18 商業銀行承辦記賬式國債柜臺交易審批
附件2:保留的非行政許可財政行政審批項目表(共49項)
類別 序號 項目名稱
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的非許可審批事項(16項)
1 國家級企業(集團)技術中心認定
2 中央各預算單位預、決算審核
3 中央各預算單位預算調整審核
4 中央與地方專項撥款、年終結算等事項審批
5 財政補助、補貼事項審批
6 虧損補貼事項審批
7 財政退庫事項審批
8 政府采購采用公開招標以外方式或者采購外國貨物、工程、服務審批
9 外商投資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減免事項審批
10 國有金融類企業和政企未分開企業國有資產管理事項審批
11 事業單位資產處置事項審批
12 事業單位財務處理事項審批
13 企業債轉股方案和協議審批
14 農、林、牧業和經濟不發達的邊遠地區外商投資企業延長減征企業所得稅期限審批
15 民用機場收費標準的制定
16 海域使用金減免審批
法律、行政法規之外的規范性文件設立的非許可審批項目(33項)
17 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審批
18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審批
19 國防科技民用專項科研項目和軍轉民技術開發項目審批
20 民族貿易縣審批
21 政府性基金立項審批
22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審批
23 國家儲備物資資金管理事項審批
24 對中央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審批
25 行政事業單位賬戶設立審批
26 無線電頻率占用費收支計劃審批
27 彩票發行管理事項審批
28 技改資金和“科技三項”費用審批
29 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事項審批
30 財政貼息項目審批
31 非營利性科研機構認定
32 經國務院批準列入計劃的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項目費用預案審批
33 中儲糧公司和中谷糧油集團決算審批
34 教育、科技、文化專項經費審批
35 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審批
36 外國政府貸款事項審批
37 國際金融組織貸款事項審批
38 “百千萬人才工程”入選審批
39 新設崗位、地區津貼(補貼)項目和調整標準審批
40 駐外使領館人員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駐外非外交人員以及駐港澳內派人員調整工資待遇審批
41 破產企業無法清償的社會保險費欠費核銷
42 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醫療補助實施范圍審批
43 參照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實施范圍審批
44 農村小型水利公益設施建設項目方案審批
45 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計劃審批
46 外匯借款項目以稅還貸企業名單與限額審批
47 保險公司一年期以上返還式人身保險業務的保險收入免征營業稅審批
48 中央國家機關自行采購屬于集中采購范圍內的項目審批
49 地方糧庫劃轉中央直屬糧食儲備庫(站)審批
財政部
以上就是詢律網小編整理的關于財政部關于公布財政行政許可事項及非行政許可財政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的相關信息。如有法律相關問題,歡迎關注,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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