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做好掛牌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披露相關工作的通知
2025-06-08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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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做好掛牌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披露相關工作的通知(股轉系統發〔2017〕1734號)各掛牌公司、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為妥善做好掛牌公司2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做好掛牌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披露相關工作的通知
(股轉系統發〔2017〕1734號)
各掛牌公司、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
為妥善做好掛牌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披露工作,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等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及時做好年度報告預約工作
掛牌公司應提前與主辦券商協商確認披露時間,由主辦券商在業務支持平臺中統一提交預約申請。掛牌公司應根據預約時間披露,盡量減少變更情況。如需變更披露時間的,應提前5個轉讓日通過主辦券商向我司提出變更申請,說明變更理由并明確變更后的披露時間。確有特殊原因無法提前5個轉讓日提出申請的,應及時告知主辦券商,并披露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變更公告。
我司將于2017年12月29日9:00起開放年度報告預約系統。2017年12月31日前掛牌的公司應當于2018年1月5日前完成年度報告披露時間的預約,2018年 1月1日至4月30日之間掛牌的公司應根據掛牌進度及時進行年度報告披露時間的預約。我司將根據主辦券商報送的預約披露時間制作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表并在全國股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臺(www.neeq.com.cn)予以公布。
二、認真做好年度報告編制及報送工作
(一)掛牌公司
1.審計安排
掛牌公司年度報告中的財務報告必須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且根據自身情況提前與會計師事務所協商安排審計時間。掛牌公司不得隨意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如需變更的,應當由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披露相應臨時公告。掛牌公司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應當向主辦券商報送相關材料。
2.年報編制
掛牌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應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創新層掛牌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指引》(以下簡稱《創新層年報指引》)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基礎層掛牌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指引》(以下簡稱《基礎層年報指引》)的要求進行編制。在年報披露日為創新層掛牌公司的執行《創新層年報指引》, 在年報披露日為基礎層掛牌公司的執行《基礎層年報指引》,允許和鼓勵基礎層掛牌公司執行《創新層年報指引》。
我司針對創新層、基礎層的一般公司及七類金融行業的掛牌公司分別制定了年報披露模板(參見附件2-10),掛牌公司應按照相對應的模板編制年報。
3.披露時間
掛牌公司應當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報告的披露, 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之間掛牌且公開轉讓說明書中的財務報告未涵蓋2017年全年財務數據的公司,應按上述要求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在2018年4月30日后掛牌且公開轉讓說明書中的財務報告未涵蓋2017年全年財務數據的公司,應披露報表期末日為2017年12月31日的審計報告。掛牌公司年度報告的披露時間應不晚于母公司及合并報表范圍內的控股子公司的定期報告披露時間。
4.無法按期披露處理
掛牌公司預計不能在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年度報告的,應當及時告知主辦券商,并在2018年4月20日前就延期披露原因、延期期限、公司股票存在被暫停轉讓及終止掛牌的風險等事項進行公告。
對于未能在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年度報告的掛牌公司,我司將于2018年5月第一個轉讓日暫停其股票轉讓,并對其及相關責任主體采取自律監管措施;對于未能在2018年6月30日前披露年度報告的掛牌公司,我司將在處理完相關違規事項后,終止其股票掛牌。
5.業績快報和業績預告
創新層掛牌公司預約在2018年4月份披露2017年年報的,或者預計年度業績無法保密的,應當于2018年2月28日前披露業績快報。業績快報中的財務數據包括但不限于營業收入、凈利潤、總資產、凈資產以及凈資產收益率。
創新層掛牌公司在年度報告披露前,預計2017年凈利潤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及時進行業績預告。業績預告應當披露年度凈利潤的預計值以及重大變化的原因。重大變化的情形為年度凈利潤同比變動超過50%且大于500萬元、由盈利變為虧損或者由虧損變為盈利。
如發現業績快報、業績預告中的財務數據與實際數據差異幅度達到10%以上的,公司應當及時披露修正公告;如差異幅度達到50%以上的,公司應在修正公告中向投資者致歉并說明差異的原因。
6.保密要求
掛牌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等相關主體在年報披露前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報的內容。
7.提高財務信息披露質量
掛牌公司應當嚴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規范財務信息披露,不得粉飾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編制和披露虛假財務會計報表。
(二)主辦券商
主辦券商應當指導和督促所督導掛牌公司規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年度報告披露期間,組織專門人員成立審查隊伍,做好以下工作:
1.事前審查
主辦券商應安排符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持續督導工作指引(試行)》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督導人員,對照《掛牌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審查要點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審查要點表》),對掛牌公司年度報告進行事前審查,并在上傳掛牌公司年度報告時同步提交《審查要點表》。
主辦券商發現掛牌公司擬披露或已披露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稱述或重大遺漏的,應當要求掛牌公司進行更正或補充;掛牌公司拒不更正或補充的,主辦券商應當在兩個轉讓日內發布風險揭示公告,并向我司報告。
2.非標準審計意見
主辦券商收到掛牌公司報送的關于非標準審計意見的相關材料后,應當在兩個轉讓日內向我司提交相關材料。非標準審計意見涉及事項屬于違反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信息披露規范性規定的,主辦券商應當督促掛牌公司對有關事項進行糾正。
3.特殊報告事項
主辦券商知曉掛牌公司2017年經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其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因會計差錯更正、追溯調整等原因導致創新層掛牌公司將被直接調整至基礎層的,應當最遲在披露當日向我司報告。
4.無法按期披露處理
對預計無法在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年度報告的掛牌公司,主辦券商應及時發布風險揭示公告,并暫停受理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解除股份限售申請。
(三)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事務所應認真學習和執行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及我司有關規定,勤勉盡責做好審計工作。在具體工作中,請注意以下事項:
1.提高審計業務質量
會計師事務所應嚴格遵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會計監管風險提示第6號--新三板掛牌公司審計》等規定的要求開展掛牌公司審計業務,建立健全與掛牌公司審計業務相關的質量控制制度,切實提高審計執業質量。關注掛牌公司收入確認、合并日確定、會計政策變更、資產減值準備、研發費用資本化、股份支付、金融工具分類、商譽減值等重點問題。
2.充分評估掛牌公司風險
會計師事務所在年報審計過程中,應嚴格貫徹風險導向審計理念,通過主辦券商充分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審慎評估重大錯報風險。注冊會計師應充分考慮由于融資、分層、IPO及對賭等可能引起修飾財務報表的情況;關注現金收支、募集資金賬戶管理、金融衍生品投資、對外抵押擔保等內控風險事項;根據企業的收入、凈資產、償債能力等運營數據,評估掛牌公司持續經營能力。
3.關注審計相關規則變化
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創新層掛牌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時,應當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4號--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財會【2016】24號)。創新層掛牌公司簽字注冊會計師應當參照執行中國證監會關于證券期貨審計業務注冊會計師定期輪換的相關規定。
特此通知。
附件:
1.掛牌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審查要點表(主辦券商事前審查)
2.創新層掛牌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模板(一般公司)
3.基礎層掛牌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模板(一般公司)
4.掛牌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模板(商業銀行)
5.掛牌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模板(證券公司)
6.掛牌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模板(保險公司)
7.掛牌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模板(期貨公司)
8.掛牌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模板(非銀支付)
9.掛牌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模板(私募管理機構)
10.掛牌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模板(小貸公司)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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