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刑事案件里,如果逮捕了很大可能會判刑而且也會錯過最佳的取保時間。那么,逮捕前取保是不是就不批捕了?今天,小編就來和大家聊聊!
大家都知道,在刑事案件里,如果逮捕了很大可能會判刑而且也會錯過最佳的取保時間。那么,逮捕前取保是不是就不批捕了?今天,小編就來和大家聊聊!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一、取保候審還會被逮捕嗎?
有可能被逮捕,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并不意味著案件的終結或者不判刑。至于是否會再次逮捕,司法機關應當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適用于取保候審的對象:
(一)可以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取保候審不造成社會危險的;
(三)有必要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或正在懷孕的婦女不宜逮捕;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的案件,不能在法定偵查中拘留、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完成,需要繼續核實、審理。
二、逮捕前取保候審和逮捕后取保候審有何不同
批捕前,犯罪嫌疑人是個自由人,就是和正常的普通公民一樣享有公民權利。
批捕后,申請取保候審,一些公民權利就要遵守相應的限制和約束。
三、取保候審的條件
刑事訴訟法典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保釋:
(一)可處以控制、拘役或獨立適用附加刑;
(二)可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導致社會危害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無法自理、懷孕或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并不導致社會危險的;
(四)拘留期已滿,案件尚未結案,需取保候審。
四、批捕的條件
1.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根據有關規定,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
(一)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發生。犯罪事實既可以是單一犯罪行為的事實,也可以是幾種犯罪行為中任何一種犯罪行為的事實。對于實施多種犯罪行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有證據證明犯有多種犯罪的;有證據證明犯罪多次的;共同犯罪中有證據證明犯罪的。
(二)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執行的。
(三)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的證據已經查證屬實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標準低于定罪標準。不需要證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為的所有證據都已經核實,只需要證據已經核實。
2.可以判處以上徒刑。這是關于犯罪嚴重程度的規定。根據現有證據證明的犯罪事實,根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而不是被判處管制、拘役、獨立適用附加刑等輕刑或者可以免除刑罰的,符合逮捕條件。
3.采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社會危險,有必要逮捕。
很多人會不自覺地把取保候審和逮捕聯系起來,甚至不排除有些人認為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不構成犯罪。事實上,這些想法是錯誤的。除非嫌疑人隨后正式收到結案通知書或被判刑,否則這意味著案件的終結。
以上就是逮捕前取保是不是就不批捕了相關問題解答,如有法律問題,歡迎關注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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