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成人自拍视频,青青青草视频在线,欧美二区不卡,国产精品国产三级国产专区53

我的位置: 首頁 > 法律條文> 民商法類 > 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

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農村住房建設和管理,提高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增強農村住房抗震設防和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切實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農村住房建設和管理,提高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增強農村住房抗震設防和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切實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四川省行政區域內,農村村民在集體土地上新建、改建和擴建農村住房的建設活動及相關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農村住房建設應當遵循節約用地、因地制宜的原則,符合安全、適用、經濟、環保、美觀的要求,嚴格執行農村住房抗震設防和建設質量安全標準,滿足農民生活生產的需要,體現當地歷史文化和建筑風貌。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工作,明確農村住房建設的監管程序,落實監管人員及工作職責。

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住房建設規劃的統一領導和監督管理。

鄉(鎮)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住房建設規劃管理的實施主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城鄉規劃、民政、財政、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水利、林業、防震減災等部門,依法負責農村住房建設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省農村住房建設相關政策和技術規范,對全省農村住房建設實施監督指導。

市(州)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農村住房建設配套政策,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住房建設實施監督指導。

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具體承擔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住房建設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鄉(鎮)、村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監督制度和巡查制度。

村民委員會可以選派代表參與農村住房建設監督。

村民會議可以組建村民建房委員會。村民建房委員會可以聘請有施工技術常識的村民作為巡查監督員,開展巡查和督查。

第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和抗震設防工作監管體系,健全管理制度、激勵機制,支持、鼓勵村民對農村住房采取符合本地實際的建筑結構形式和抗震設防措施,鼓勵支持村民參與城鄉住宅地震保險。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開展農村住房建筑抗震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科學技術研究。

國家和省安排的農村住房建設專項資金、補助和獎勵,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規劃選址

第八條 農村住房建設應當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根據需要合理編制村莊建設規劃;科學選址,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空閑地和其它未利用地,禁止占用基本農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避免占用耕地、天然林地、公益林地。合理避讓地震活動斷裂帶、地質災害隱患區、山洪災害危險區和行洪泄洪通道。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據鄉村規劃和地質災害普查分布圖等,對重新選址的農村住房宅基地及其相鄰區域的地質、地理環境進行安全性評價。確需進行安全性評估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住房城鄉規劃建設、水利、林業、防震減災等部門進行安全性評估。

第九條 農村住房建設應當與公路建設相協調,與公路保持規定的距離。在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內,禁止進行農村住房建設以及堆放砂石、磚瓦等建筑材料。公路建筑控制區劃定前已經合法修建的農村住房,不得進行擴建和危害公路路基基礎安全的改建。

第十條 在鄉(鎮)、村規劃區內使用原有農村住房宅基地進行農村住房建設的,申請人應當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申請人持以下資料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據鄉(鎮)、村規劃審查,合格后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一)原有宅基地批準文件或者宅基地使用證明;

(二)戶籍證明;

(三)符合要求的農村住房建設方案圖或者施工圖;

(四)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的書面意見。

第十一條 在鄉(鎮)、村規劃區內需占用農用地或者未利用地作為宅基地建設農村住房的,申請人應當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申請人應當持以下資料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依據鄉(鎮)、村規劃初審并簽署意見后,報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后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一)戶籍證明;

(二)符合要求的農村住房建設方案圖或者施工圖;

(三)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的書面意見;

(四)需占用農用地的,提供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出具的擬占用農用地的情況說明。

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可以委托鄉(鎮)人民政府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第十二條 鄉(鎮)、村規劃區以外需選址建設村民住宅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引導在規劃的村民聚居點建設。不能在規劃聚居點建設的,可以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村民住房建設,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辦理。

第三章 勘察設計

第十三條 新建農村住房的,受委托的農村建筑施工人員或者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房地塊的地質條件,選用適合修建農村住房的天然地基持力層,對地基地質進行必要的勘察驗證,依照技術規范要求選擇房屋地基基礎形式和埋置深度。

改建、擴建農村住房的,農村建筑施工人員或者施工單位不得危害原房屋建筑結構安全。

第十四條 農村住房設計應當滿足國家及省發布的農村居住建筑設計技術規范和標準的要求。

農村住房設計應當執行《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四川省農村居住建筑抗震技術規程》《四川省農村居住建筑抗震設計技術導則》《四川省農村居住建筑抗震構造圖集》等技術導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設計符合當地實際的農村住房建設方案圖和施工圖,供建房村民選用。農村住房建設通用設計圖集應當免費提供。

農村住房建設應當使用符合要求的農村住房建設方案圖和施工圖。建房村民對擬采用的方案圖或者施工圖需要深化設計或者修改的,應當委托有資質的建筑設計單位或者具有建筑、結構工程師等專業技術資格或者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深化設計或者修改。建房村民也可委托有資質的建筑設計單位或者具有建筑、結構工程師等專業技術資格或者職稱的人員進行施工圖設計。設計或者修改的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對設計、修改的方案圖或者施工圖負責。

第四章 建設施工

第十六條 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落實監督管理職責,建立技術巡查制度,組織提供技術力量支持。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定村鎮建設管理人員、鄉村規劃師或者建筑專業技術人員,對村民建房進行指導、監督。有條件的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給予適當補助。

第十七條 農村住房建設可以采取統一規劃建設、村民聯合建設、村民自主建設等方式。鄉(鎮)人民政府與縣(市、區)國土資源、住房城鄉規劃建設部門,應當公布規劃許可占用宅基地面積、總建筑面積(包括建筑層數、附屬設施建筑面積)標準,并作為村務公開的內容。

第十八條 村民新建、改建住宅達到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委托建筑施工企業、勞務分包企業承擔施工,并向鄉(鎮)人民政府申報,納入工程質量監督:

(一)3層及以上的;

(二)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及以上的;

(三)6米跨度及以上的。

第十九條 農村住房建設應當選擇經過建筑技能培訓、滿足技能要求的農村建筑施工人員或者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施工。

農村建筑施工人員個人不得承攬3層及以上、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農村住房建設。

受村民委托的農村建筑施工人員或者施工企業應當按圖施工,落實抗震設防措施,形成施工記錄,作為竣工驗收的主要依據,對承擔的農村住房建設施工作業安全與質量安全負責。

第二十條 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以及村民建房委員會應當指導、監督建房村民與承攬人簽訂施工合同,明確質量安全責任、質量保證期限和雙方權利義務。

建房村民與承攬人應當在施工合同中約定并明確農村住房竣工驗收后的保修期限和責任。承攬人為施工單位的,應當執行國家住宅建筑保修期限的相關規定。

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全省農村住房建設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第二十一條 農村住房建設應當使用合格建筑材料。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經濟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建筑材料質量進行監管。

農村住房建設承攬人應當協助村民選用合格建筑材料。鼓勵使用綠色建筑材料。

第二十二條 鄉(鎮)人民政府和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農村住房建設施工監督管理制度,對農村住房建設的勘察設計、現場施工和質量安全等提供咨詢服務、技術指導并監督管理。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技術服務機構或者專業技術人員、對農村住房建設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屋面等重要部位實行全程監督檢查,形成檢查記錄。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農村住房建設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村民委員會負責巡查現場施工安全管理。建房村民與承攬人應當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農村住房建設施工合同可以約定承攬人負責購買施工作業人員建筑意外傷害保險。

第二十三條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照國家建設檔案管理的規定,建立農村住房建設檔案。有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農村住房建設電子檔案數據庫。

第五章 技術服務

第二十四條 省、市(州)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指導農村住房建設技術服務工作。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農村住房建設年度技術服務工作方案,開展農村住房規劃建設技術指導工作。

第二十五條 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可以采取成立農村住房建設技術服務組織或者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對農村住房建設進行現場技術指導。

鼓勵注冊執業技術人員免費為村民提供農村住房設計與現場施工技術服務,提供的免費服務可以作為其繼續教育的學時。

鼓勵具有專業技術技能的志愿者開展技術下鄉服務,多渠道吸引專業技術人員為農村住房建設提供技術指導。

第二十六條 住房城鄉建設、防震減災部門與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提供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抗震設防技術咨詢和服務,開展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和抗震設防知識宣傳培訓。

第二十七條 省、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鄉(鎮)、村建設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培訓機制。

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農村建筑施工人員的培訓和管理。按照自愿參加的原則,對農村建筑施工人員開展專業技能培訓,提高施工技能。

第六章 竣工質量驗收與所有權登記

第二十八條 市(州)、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農村住房建設竣工質量驗收具體辦法。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協調村民委員會、專業技術人員指導農村住房竣工質量驗收。

第二十九條 農村住房建設竣工后,建房村民應當會同建設承攬人根據竣工質量驗收辦法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條 農村住房建設的竣工質量驗收應當根據施工合同、施工圖和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在查閱施工記錄、檢查記錄的基礎上,對農村住房的實體質量進行查驗,形成驗收結論。

農村建筑施工人員或者施工單位應當提供施工記錄等相關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十一條 農村住房建設質量竣工驗收合格后,建房村民應當將建房資料在30日內報鄉(鎮)人民政府存檔。

第三十二條 農村住房質量竣工驗收合格后,依法辦理農村住房所有權登記以及宅基地使用權登記。

第七章 老舊農村住房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條 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落實農村老舊住房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建立安全巡查制度,組織提供技術力量,開展農村老舊危險住房安全排查。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農村住房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制定農村住房安全應急預案,逐步建立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村民委員會與鄉(鎮)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協調聯動的監督管理機制。

第三十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重點對本行政區域內以下農村老舊住房進行安全排查:

(一)房齡長、超負荷使用、年久失修的;

(二)損壞或者損傷房屋主體結構、承重結構的;

(三)位于自然災害易發區、煤炭采空區等存在安全隱患區域的。

第三十五條 鄉(鎮)人民政府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應當逐一列出清單并通告相關村民委員會,建立隱患問題數據庫,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

第三十六條 對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或者屬于社會救助對象的農村住房,住房城鄉建設、民政主管部門應當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計劃啟動實施。對不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或者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但短期內無法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范圍的危房,要指導產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盡快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隱患。

第三十七條 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老舊農村住房安全管理工作,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宣傳和引導,杜絕影響和損壞房屋安全使用的行為,建立農村住房安全管理電子數據檔案。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九條 鄉(鎮)人民政府與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鄉(鎮)人民政府、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據職權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拒不受理或者未按規定受理申請、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

(二)未按規定履行監管指導責任造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財產損失的;

(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違反廉政規定的。

第四十條 農村住房建設承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對主要責任人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無圖施工、不按設計圖紙施工或者擅自變更設計圖紙的;

(二)不按有關技術規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質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構件的;

(三)不按規定提供施工記錄或者施工資料的;

(四)不接受監督管理或者發現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

(五)農村住房竣工后,未依照本辦法規定參加竣工驗收的。

承攬人為建筑施工企業的,依照建筑業管理法律、法規處罰。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住房建設,是指除統一規劃、統一建設之外的村民自主新建、改建、擴建住宅與配套設施的行為。

第四十二條 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的村民聚居點按照法定建設程序進行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 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住房建設具體管理辦法或者實施細則。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評論

車馬蹣跚

農村建房的法律規范

5小時

福娃子

轉發了

5天前

哀家是皇上

轉發了

10天前

夢里夢到醒不來的夢。

執行后是否會增加農民負擔

10天前

〆素顏〆代言人

每家修多大面積沒說,審批時長是多久沒說。不按規范修建和超過審批時限對辦事人員問責機制沒說。

半年前

相關法律條文

益陽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改善農村居住環境,維護村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益陽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改善農村居住環境,維護村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農村村民住房
山東省農村住房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農村住房抗震設防要求管理,提高農村住房抗震設防能力,防御和減輕地震災害,保護農村居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有關法律
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農村公路建設管理,促進農村公路健康、持續發展,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
水電農村電氣化縣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水電農村電氣化縣建設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促進農村水電供電區農村電氣化事業的發展,完善和規范資金和項目管理,加快水

律師最新回復

我是律師

 

律所合作請聯系客服

服務時間 9:00-18:00

400-600-7222

詢律網公眾號

詢律網公眾號

案源信息早知道

詢律網APP

詢律網APP

快捷回復咨詢

友情鏈接(權重2+QQ:3425826150):

備案號:湘ICP備2021010099號-1 經營許可證編號:湘B2-20210501 投訴舉報: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詢律網 Copyright © 長沙詢律網絡服務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聯系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湘江財富中心FFC

版權聲明:本站所有信息均來自于網友投稿或轉載網絡上的公開信息,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若內容存在侵權或錯誤,請聯系我們,我們將在2個工作日將他刪除。
現在整個網絡流量生態,網站訪問占比極低,本站訪問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處于虧損狀態,沒關閉只是基于情懷。
有一些不良律師或不要臉的企業,在不告知我們的情況下,非法采證,惡意起訴,我們將奉陪到底。再一次聲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權申訴均會在不超過兩個工作日處理,謝謝合作。

主站蜘蛛池模板: 陕西省| 改则县| 利辛县| 葫芦岛市| 临泽县| 高尔夫| 烟台市| 无棣县| 葵青区| 台北县| 社旗县| 西藏| 西平县| 黎川县| 杂多县| 宝应县| 陆河县| 崇左市| 朔州市| 榕江县| 永宁县| 来宾市| 方城县| 鲁甸县| 福海县| 商丘市| 灵台县| 温州市| 洪江市| 鄂托克旗| 罗田县| 沙河市| 建平县| 南华县| 库伦旗| 阿拉善右旗| 加查县| 济阳县| 太湖县| 田阳县| 太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