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伴侶帶給個人的影響也是很大的,可能還會是一生的影響,小圣當初結婚也是滿眼滿心都是她老公,婚前種種行為也是讓她覺得選的這個人沒有錯,但是婚后出軌、家暴等等,讓小圣也患上了抑郁癥,現在她想和她丈夫離婚并要求對方離婚精神損失費。
好的伴侶帶給個人的影響也是很大的,可能還會是一生的影響,小圣當初結婚也是滿眼滿心都是她老公,婚前種種行為也是讓她覺得選的這個人沒有錯,但是婚后出軌、家暴等等,讓小圣也患上了抑郁癥,現在她想和她丈夫離婚并要求對方離婚精神損失費。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一、什么情況可以要求離婚精神損失
婚姻法的46條規定了四種情況下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包括: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但是后面的兩種情況在離婚訴訟中僅僅是指對夫妻中的一方的實施的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的夫妻中的一方。這四種損害賠償就包括精神損害賠償,因為不管以上的哪一種原因都會給無過錯方造成精神上的損害。精神賠償又包括純精神的賠償和由精神損害造成的財產的賠償。純精神上的賠償是無形的,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過錯方的行為造成了另一方人格和身份上的損害,這些是不能修復的,只能從外在的金錢上彌補其精神上的損害,不能改變內心的思想,可以通過物資金錢上改變外在的環境從而改變其內心的傷痕,撫慰無過錯一方。第二種是因為精神的損害造成的直接的財產的損害,比如,無過錯方精神損害到一定程度,形成了精神上的疾病,那么,治療這個精神疾病的治療費用就是這方面的損害損失,還有包括治療精神疾病期間不能上班工作,造成的工資收益的損失,這些也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二、離婚精神賠償的因素
離婚精神賠償的數額主要考慮以上六個因素:
1、結婚時間。結婚時間長和對家庭貢獻較大的,賠償數額相對要高。
2、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 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4、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受害人因對方的侵權行為,生理上,心理上受傷害較重,離婚后
社會評價降低,再婚比較困難,無生活來源的,賠償數額較高;另一方面,侵權人的侵權行為
并未造成嚴重危害的,賠償數額不宜過高。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要按照當地的生活水準合 情 合理的確定賠償數額,生活水
準高的地方賠償標準相應要高,生活水準低的地方賠償標準相應要低。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三、離婚精神損失賠償的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的規定:“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并遵循以下原則:
1、適當補償原則;
2、公平原則;
3、法官自由裁量原則。
上述就是詢律網小編對于離婚精神損失費的賠償范圍的法律依據的解答,有任何法律問題可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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