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 民商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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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為切實保障《婚姻登記條例》的貫徹實施,規范婚姻登記工作,方便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經商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外交部、公安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等相關部門,現就《婚姻登記條例》貫徹執行過程中的若干問題提出以下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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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有關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因此,婚姻登記機關不再受理因脅迫結婚的撤銷婚姻申請,《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四條第三款、第五章廢止,刪除第十四條第(五)項中“及可撤銷婚姻”、第二十五條第(二)項中“撤銷受脅迫婚姻”及第七十二條第(二)項中“撤銷婚姻”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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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實客運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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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規范道路客運接駁運輸,提高道路客運安全管理水平,促進道路客運轉型升級,保障人民群眾安全高效出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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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對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依法進行救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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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毒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毒管理,預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傳播,保障公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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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
本次修訂對原有《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14880-1994)中營養強化劑的使用規定和歷年衛生部批準的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情況進行匯總、梳理,根據確定的營養強化原則和風險評估結果對原有內容合理性等進行了分析,確保其與現行的法律法規、標準的協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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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總政治部關于士官婚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各軍區、各軍兵種、各總部、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武警部隊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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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于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有關問題的電話答復
建設部關于印發《城市房屋拆遷工作規程》的通知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為進一步規范城
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于2006年8月27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正確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共青團中央、民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青年婚戀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共青團中央、民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青年婚戀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一、從嚴控制農村宅基地建設用地規模農村村民建造住宅,要嚴格執行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從嚴控制占用耕地,嚴禁占用基本農田。同時在修編新一輪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應按照控制增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司法部關于印發《贍養協議公證細則》的通知第一條為規范贍養協議公證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公證程序規則(試行)》,制定本細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為正確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