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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國家宗教事務局關于規范宗教界收留孤兒、棄嬰活動的通知
濟孤恤幼是宗教界行慈舉善的重要形式。近年來,宗教界在孤兒、棄嬰救助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監管不到位、撫育不科學、教育無保障等問題。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棄嬰相關工作的通知》(民發〔2013〕83號),為規范宗教界收留孤兒、棄嬰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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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國家人口計生委等五部委關于解決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以下簡稱《收養法》)實施以來,國內公民依法收養意識不斷增強,通過辦理收養登記,有效地保障了收養關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目前依然存在國內公民未經登記私自收養子女的情況,因收養關系不能成立,導致已經被撫養的未成年人在落戶、入學、繼承等方面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以人為本,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做好國內公民收養子女登記工作,現就解決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問題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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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我省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穩定低生育水平,實現人口規劃目標,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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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2016年11月11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根據2019年9月27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于修改〈遼寧省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條例〉等8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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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的決定》。貫徹實施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對于更好地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保障公民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權益,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為鞏固國防,促進我軍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保持部隊純潔穩定,提高戰斗力,增強軍政軍民團結,現對軍隊貫徹實施《婚姻法》的有關問題作如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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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2016年修訂本)
第一條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發展老齡事業,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傳統美德,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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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全文
第一條為了規范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維護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下簡稱《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和《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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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一條為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劃生育,維護公民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與社會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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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生育保險條例(新版全文)
生育保險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通常由現金補助和實物供給兩部分組成。現金補助主要是指給予生育婦女發放的生育津貼。有些國家還包括一次性現金補助或家庭津貼。實物供給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醫療保健、醫療服務以及孕婦、嬰兒需要的生活用品等。提供的范圍、條件和標準主要根據本國的經濟勢力而確定。生育保險的具體待遇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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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一條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劃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基本項目包括:避孕藥具發放;孕情、環情監測;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醫學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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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2004修訂)
鄉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上述全部或者部分項目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其申請的項目,進行逐項審查。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應當予以批準,并在其執業許可證上注明獲準開展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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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于2006年8月27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正確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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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司法部關于印發《贍養協議公證細則》的通知第一條為規范贍養協議公證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公證程序規則(試行)》,制定本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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