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 民商法類
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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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血站工作條例(試行草案)
一、血站是社會主義的衛生事業單位,是保證平時醫療和戰時搶救傷病員用血的重要機構。為加強血站的建設,充分發揮它在醫療搶救中的作用,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為實現四個現代化服務,特制訂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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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全文
(2006年5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80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根據2008年8月2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的決定》、2012年2月1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的決定》、2014年10月2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決定》、2020年3月2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章的決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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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保護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證券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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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全文
(2016年5月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第6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根據2018年8月1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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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13年1月1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7次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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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為了規范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保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保護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路交通事故分為財產損失事故、傷人事故和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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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計劃生育條例
第一條為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保持適度生育水平,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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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于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有關問題的電話答復
建設部關于印發《城市房屋拆遷工作規程》的通知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為進一步規范城
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于2006年8月27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正確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共青團中央、民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青年婚戀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共青團中央、民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青年婚戀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一、從嚴控制農村宅基地建設用地規模農村村民建造住宅,要嚴格執行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從嚴控制占用耕地,嚴禁占用基本農田。同時在修編新一輪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應按照控制增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司法部關于印發《贍養協議公證細則》的通知第一條為規范贍養協議公證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公證程序規則(試行)》,制定本細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為正確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