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4歲,即將退休。95年高中畢業后有4年在一家國營企業待業并承擔臨時工工作,當時因是待業青年身份,無社保,無勞動合同,無用工登記表,但有工資發放記錄表和待業青年登記表,待業青年登記表中有安排用工單位名稱。現希望能補繳當時臨時性工作的社保,當時工作的國營單位也承認用工關系,也去積極的協調,但勞動部門以補繳手續不全,缺用工登記表為由不予辦理,不知還能怎樣解決此問題?
相似問題解答
工作5年,用工單位不鑒定勞動合同,無保險,怎么辦?
你可以與現在的老板索要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雖然公司沒與你簽合同,但不符合建立勞動關系的可簽訂用工書面協議是什么意思,也就是用工協議不用交社保
1、沒簽勞動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補繳社保等;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2、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然后去當地仲裁委用工單位幾年了沒買社保 也沒簽訂勞動合同
你要有在該用人單位上班4年的證據,建議向當地勞動部門反映或申請仲裁。你可以獲得:1、用人單位補買的4年社保。2、如果你想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公司想辭退你,同樣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你,否則,你辭職公司可以扣發你一個月工資,公司辭退你要非法用工受傷求助無門
如果你父親受傷這家用人單位是合法有資質的單位,這個應該是工傷案件,否則就只能是非法用工或人身損害賠償。 關于工傷案件賠償最不能的是“急”“盡快解決”,原因在于工傷賠償,尤其是有爭議的工傷案件是個相對慢的過程,我遇到過的有最長近請問用工單位沒有簽勞動合同,然后用工單位屬于違法嗎
用工單位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公司未與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隊投訴,并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