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房屋低價出租,承租人高價轉租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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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24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綜上所述,如果對方的轉租行為并未經過房屋所有權人(出租人)授權同意,那么出租人有權依法解除租賃合同,收回租賃物。 此事并非警方管轄范圍之內。所以報警是沒有用的,出租人如果可以證實訂立租賃合同的承租人與房屋的實際使用人并非同一人,確實是承租人轉租,那么可以解除租賃合同 收回房屋。關于租金的問題,可以收取對方實際使用期限內的租金,剩余部分退還給對方。追問:但是對方不同意取消合同,有點耍流氓,這時候應該怎么辦如果對方不同意 就不能解除合同 那么法律的地位放到哪里?無論對方同意與否 只要對方確實是未經出租人同意 轉租 出租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難道對方同意不同意還能大過法律么?可笑了吧? 原問題:《在房東不知情的情況下低價租住高價轉租,合法嗎。中間還沒有明確的房屋租賃合同》回復于 2022-05-14 09: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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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價買低價賣屬于咋騙嗎?
您好,具體是賣了什么東西呢?有需要的話,可以點我頭像進行電話咨詢詳細溝通。高價進購低價出售是否構成詐騙犯罪
沒有聽明白。律師你好,高價買進貨低價賣出貨違法嗎
1、低價買入高價賣出屬于正常的市場交易規則,不違法。 2、國家允許自由買賣的商品,經營者低價買入,高價買出,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是經營者都采取的獲得經濟利益的經營方式,不違法。相反,高價買入,低價賣出是不正常的表現,有可能涉嫌構成擾亂市房屋為政府單位出租的公房,至今末房改,現因某些原因需承租人搬走,而廣原承租人己去世,而單位房子登記記錄還是己去世的原承租人,現實際居住的為承租人子女,請問子女是否可以享受房改的優惠政策
一、關于公產房的性質所謂公產房,是中國特殊體制下遺留下來的產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對于所有權屬于個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個人只有承租權而沒有所有權。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按照您好,出租人事先沒有告知承租人,房屋衛生間是兩家共用的,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責任在誰?謝謝
(1)合同部分有效,部分無效。《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2)責任應當由出租人承擔。《合同法》第216條規定,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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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