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塔吊,掛靠在朋友公司,離婚后怎么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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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后,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 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用于證明前款規定的過半數股東同意的證據,可以是股東會決議,也可以是當事人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股東的書面聲明材料。 原問題:《離婚時對于夫妻共同財產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分割如何處理》回復于 2022-05-24 22: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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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購買的終身壽,現金價值在每年遞增,婚后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五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可知,婚前財產婚后孳息和自然增值仍然是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原問題:《婚前財產婚后增值部離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你好,咨詢可以選擇電話咨詢方式聯系。丈夫婚前個人全款購買的車輛,結婚后過戶給妻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屬于贈予妻子個人所有?
問題的語言邏輯表達的稍顯凌亂,根據你的描述,應按照婚前購買的汽車,你的名字,結婚后,該車輛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18條、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婚前廠房婚后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五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處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據此 你的觀點是錯誤的,婚前財產是誰的只要沒有約定婚后仍然是那個人的,這些財產的自然增值也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僅限于自然增值即變賣廠房的價款婚前男方的動遷房,婚后夫妻共同財產買的算共同財產嗎
男方婚前平房,婚后動遷,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是男方個人財產。《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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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