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財產問題一直備受關注。了解婚姻家庭中的共同財產范圍以及離婚后財產如何分配,對每對夫妻都至關重要。今天就來給大家詳細說說。
一、婚姻家庭中的共同財產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通過工作所獲得的收入,無論是基本工資、績效獎金,還是兼職、勞務所得,都屬于共同財產。比如丈夫每月的固定工資、妻子利用業余時間做兼職獲得的報酬,這些錢都要放進家庭的 “共同口袋”。
2、生產、經營、投資收益:如果夫妻一起經營一家小店,小店的盈利;或者一方投資股票、基金等獲得的收益,哪怕只是一方在負責打理,收益也歸夫妻雙方共有。例如夫妻共同開了一家餐館,扣除成本后的盈利就是共同財產。
3、知識產權收益:像一方寫了一本書獲得的稿費、專利授權后的使用費等,在婚姻期間取得的這些知識產權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4、繼承或者受贈財產(明確歸一方的除外):一般情況下,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或者接受的贈與,如果沒有特別指明只給其中一方,那么這些財產也會成為夫妻共同財產。比如男方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沒有遺囑表明只給男方,這套房子就歸夫妻共同所有。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這是一個兜底條款,像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以及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等,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二、夫妻財產離婚后如何分配
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1、協議分配:這是最常見且優先考慮的方式。夫妻雙方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協商決定財產的分配比例和方式。比如男方要房子,就給女方相應的經濟補償;或者雙方將共同財產平均分配,各自拿走一半的存款、一半的家具等,只要雙方達成一致,法律通常會認可這種分配方案。
2、法院判決:當夫妻雙方無法協商一致時,就需要法院介入。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例如,如果女方在婚姻中一直照顧家庭,男方是過錯方,那么在財產分配上,法院可能會適當向女方傾斜,多分給女方一些財產,以保障女方和子女的生活。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以上就是詢律網小編整理的婚姻家庭中的共同財產有哪些?夫妻財產離婚后如何分配?相關法律知識。如有法律上問題,可關注咨詢~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