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糾紛想咨詢下關于勞動合同及競業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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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深圳的律師: 單位的要求不合法。原勞動合同到期后,你繼續在單位工作,不能夠視為雙方原合同的續簽。事實上,單位因為沒有與你續簽合同,應當承擔N-1個月的雙倍工資賠償。你辭職后,到期就可以走,無須支付賠償。如果你支付賠償金,將被視為認可你違約的事實。所以你絕對不可以先支付賠償金,再尋求返還。 另外,我國法律規定競業限制義務有兩個條件:首先員工應當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如你不是你就沒有這個義務;其次,你競業限制的義務產生應以公司支付你競業限制補償為條件,該補償必須滿足當地的最低補償標準,如沒有或金額不足你亦沒有該義務。 希望可以幫到你。 原問題:《請教關于勞動合同和競業條款的問題。》回復于 2022-12-07 13: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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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知識產權權利歸屬協議或技術保密協議中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即: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有其他競爭關系的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濟合同競業限制 經濟合同競業限制
是競競業限制合同又稱為競業禁止合同、競業避止合同。它是指用人單位為防止本單位商業秘密的泄露和不正當競爭,以勞動合同條款或獨立的契約形式,采用支付補償的方式,與掌握本單位重要商業秘密的員工,約定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您好 競業協議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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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競業禁止,是對與特定的經營內容有關的特定人的某些行為予以禁止的一種制度。競業禁止的限制對象負有不從事特定競業行為的義務,這種義務的產生原因有二: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如公司法對董事、經理等的競業禁止義務所作的規定;二是基于當事人之間簽相關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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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