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公司按照月工資÷平均計薪日×工作天數給實習生發工資合法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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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繳納社保,勞動者依法離職用人單位只給試用期工資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內容,要求用人單位離職解除勞動關系,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雙方約定的工資結算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原問題:《簽訂了勞動合同后公司還沒有給我繳納五險一金,離職只給我實習工資,請問合同是否生效?工資是否合法?》回復于 2023-02-08 14: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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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給實習生發工資
實習生屬于在讀期間的學生,實習期間是不享受工資的,但很多企業會給實習生發補貼。學校在選擇企業讓學生實習的時候大部分有協議,其中也包括口頭協議,協議中應該對實習生實習期間應該享受的補貼有說明。 如果未對實習補貼說明,企業完全有理由不發。這件事我想問一下 辭職了之后公司不給發工資合法嗎
一句話,告公司去。你申請離職,沒到一個月,公司還沒批,你還不算離職。你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已經嚴重超過了正常規定的每周44小時限制。所以周末只能算是加班,不是正常工作時間。公司不能要求工人強制加班的。1、“用人單位強制加班”:(1)如果你不我公司是建筑公司,工人是26天包月,超過26天按實際天數計薪,不滿 26天按26天算,但是不滿26天的加班還需要另算嗎
一般情況下,是用實際工作天數除以應工作天數,然后乘以月工資來計算的。比如一般月工作天數應為22.5天,工作13天就是 3000*13/22.5 你所說的“工資計算天數是按26天”,如果勞動合同有明確說明,那你只能按照3000*13/26就是11月三號辭職,公司發十月份工資按工作天數算合法嗎
辭職當月工資有兩種計算方法。第一種是以你當月出勤天數來計算的。第二種是以你當月缺勤天數來計算的。選用哪一種方法來計算要看你單位計算工資的方法來定,一般按月薪發放工資的單位都是以第二種方法計算工資的。兩種辦法都有道理,但是勞動法也好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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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