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采納了超范圍經營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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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民事訴訟中把證據分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電子數據、當事人的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等,明確規定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并且要求當事人對自已的主張,要自已提出證據證明。具體規定如下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納該證據,或者采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并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第六十八條 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 原問題:《法院對當事人采納的證據有什么規定》回復于 2022-11-16 10: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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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采納了超范圍經營的證據,該怎么做
繼續提交,說明正當理由即可。參考一下法律規定:民訴法司法解釋第一百零一條 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必要時可以要求其提供相應的證據。第一百零二條 當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逾期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不予采納。但該證據與案超范圍經營受害者能有什么補償
展開全部1、不可以超范圍開發票2、客戶要開講課費沒有超出范圍3、超范圍是指用服務發票開銷售商品的發票或用銷售發票開服務行為等4、超范圍開發票的行為除了要被稅務追究相關稅款,還加收滯納金,同時以“不按規定開具發票”處罰10000元以下。 原問被告提出的證據法院不采納
應該按照法院調解書的內容來認可,因為法律規定,法院調解書送達到當事人時產生法律效力。產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當然可以作為證據。希望采納。如果有疑問,可以繼續追問!追問:已產生法律效力,但是原告雖然在法庭上提供該裁決作為證據,但其對該裁決內容并勞動仲裁委不采納我的證據,卻采納公司的偽證
公司開除的你證據不會成立的,就算你真丟失東西什么的有問題,公司舉證也很難。工資表發放明細,沒有你的簽字,也不可能采信的。你可以申請對記帳憑證后面的如二月份的進行鑒定,看是不是公司在仲裁時做的假帳。 原問題:《勞動仲裁時,公司偽造證據》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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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