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兩年,公司只簽了半年合同,后面一年半都沒有續簽,算不算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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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公司2年了,只簽了一次合同,別人來滿一年就續簽了
1。先去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單。確定公司一直在給你繳社保。(保留以后用)2。根據勞動法第二章,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公司工作、待遇還可以,你沒公司第一次兩年期合同結束后未續簽合同,但做了三年
主要是看你想不想繼續做還是想要賠償。依勞動法相關規定: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萌藛挝贿`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工作6年簽了2次合同,后面沒簽,現在公司主體更換需要續簽合同,沒達成一致拒簽違法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你這種情況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合同,并且沒有過失性辭退的事由,也不存在不能從事或不能勝任的情況,用人單位應該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于合同到期3個月沒有續簽,并不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法律規定是用人單位我在公司做了一年半,辭職了,我要仲裁公司未簽勞動合同,是怎么個賠償法
公司愿意辭退你,要支付你1.5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一個月時間。合計2.5個月補償。如果違法辭退的,兩倍支付經濟補償金,即1.5*2=3個月 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算法:是當做了兩年半,公司不要,如何算工資
可以向公司主張三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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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