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與我做勞動合同補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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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一個疑問,補簽的勞動合同有效嗎?首先,補簽勞動合同只要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其次公司與勞動者補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應載明勞動合同的期限自雙方建立勞動關系之日開始。公司雖在雙方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一個月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在補簽的合同中,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雙方建立勞動關系之日開始,該行為應視為勞動雙方協商一致簽訂的勞動合同,權利義務同樣適用于未簽訂勞動合同前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屬于一種追認行為,可視為雙方在建立勞動關系時已訂立勞動合同。且該追認行為使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前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也同樣受到勞動合同約定權利義務的規范。因此,公司將不承擔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差額的責任。所以在補簽勞動合同時最好能夠和單位進行協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原問題:《公司說要給我補簽,勞動合同可以補簽嗎》回復于 2022-05-22 21: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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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司歷史遺留問題,要補簽勞動合同
展開全部僅供參考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這一法律規定,員工拒簽勞動合同的就不能建立勞動關系,說簡單點,這樣的員工就是不能收。在之前員工與用人單位已經發生勞動關系,但是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屬于無不簽勞動合同,補簽勞動合同
你就是簽了,也可以主張雙倍工資,但簽字日期一定要落簽訂合同的當日。如果明天簽訂勞動合同,那么從2010年12月4日到今天,你都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你一看就明白。 原問題:《入廠時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公司又要和勞動合同補簽問題
原問題:《勞動合同 是否可以補簽》我想要離職 公司未與我簽勞動合同卻要我寫辭職報告或辭職申請書 是否合法
不簽,如果單位拖欠你的工資,你可以以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有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然后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拖欠的工資及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 原問題:《公司沒和我簽勞動合同,我提交了離職申請,你好 單位補簽勞動合同 我怎么樣留證據證明是補簽的
合同稱約定協議,應是事實發生前作出約定,事實發生過了即履行完畢了再要求補簽合同無理。但可以申請確認勞動關系,至于如何確認,須那些證據請看勞動社會保障部[2005年12號文件]。 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5]12號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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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