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收一個信訪案例:信訪人丈夫(產權人)與2000年城市房屋拆遷時,以產權人身份貨幣還遷的方式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拆遷合同的所有房款,合同義務履行完畢。后其丈夫與2007年因病去世,至2013年,信訪人以自已為自理口糧戶應享受農村戶口政策安置建房用地,同時對其丈夫一個人簽字不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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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問拆遷房買了其安置房,是否與拆遷房享受同等的待遇
網上找了一點關于拆遷安置房房產買賣的東西,希望對你有幫助。隨著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被納入拆遷范圍。為了解決被拆遷人的居住問題,政府修建了專門的拆遷安置房。拆遷安置房享受土地劃撥、規費減免等相關政策,具有社會保障性質,其丈夫去世房屋繼承 丈夫的母親在丈夫之后去世 丈夫有兩個姐姐 如何辦理省錢
據你所述,1、財產由妻子分割一半,然后丈夫的遺產由妻子、兩個孩子和母親平均繼承;2、財產未分割母親應當繼承的部分應當按照其遺產由其繼承人依法繼承,也就是丈夫的兩兄弟。 原問題:《繼承法, 1、丈夫去世后,妻子,兩個孩子,丈夫母親健在,財產如房屋拆遷后合同已簽訂!合同是安置一個兩人戶和一個4人戶安置房!但到分配的時候說房子不夠!這次分配不到?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e69da5e6ba90e799bee5baa631333365653166證后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尚未取得產證的拆遷安置房,按《物權法》規定,房夫妻婚后買房購房合同是兩個人簽名的,后夫妻矛盾但沒離婚房子沒問題丈夫愿意交房,妻子不愿意配合,交房辦房產證需要雙方身份證但妻子不拿身份證不簽字,經協商無果,丈夫又想收房怎么辦?可以丈夫一個人收房嗎?
所有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已經達成協議,由妻子一個人繼承這套房屋。妻子就可以自己的名義起訴,不能以丈夫的名義起訴。不過,訴訟請求是要求確認合同的效力是不妥當的。因為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無需法院判決確認。即使開發商一房兩賣,兩份合同也都是有效的。所妻子在農村享受了拆遷安置,丈夫能享受房改嗎?
女方在娘家戶口上已經分配過安置房,享受過補助,現在男方家拆遷,有兩種情況:一是在拆遷之前遷入男方家的話,是應該享受分配的;二是在拆遷之后或是拆遷之中遷入男方家戶口的,是不享受分配的。以上都是根據人口和土地相關政策來判定的。 原問題:《女方在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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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