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工廠員工都是計件工資,部分員工被隔離了,這樣需要發工資嗎,需要的話那怎么發呢,平時都是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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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員工的計件工資不發
司只支付底薪,不支付計件工資,屬于拖欠勞動報酬的行為,此外還應該依法支付你加班費,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法律依據是《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支付不低于工你好,工傷休養期間工資怎么發放,平時是計件工資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2.一般來說,應該是按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發放工傷停工留薪期工資(全廠計件工資都比別人發工資少
如果你以前是計時的,后來改計件,那么用人單位應該給你出具工資核算方法的變更通知,如果沒有,或者你不同意,那么用人單位就不能改變,如果你同意了,最后薪資拿的沒計時高,是正常的,有高有低都是正常的.但是不能低很多. 原問題:《計件工資比原來工資你好,我們公司是全計件工資模式,那在懷孕休養期間發不發保底工資呢
1、首先,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為:月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2、 如果單位有交社保,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我們是計件工資,因疫情隔離不能去正常上班,隔離期間應該發上個月的個人計件工資,老板說要推遲發工資,這樣合理嗎?
根據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對已經發生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的特定區域的人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實施隔離措施,并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接到報告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上級人民政府作出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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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