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款購買的商品房(同年完成備案登記)因開發商涉訴被法院于2021年查封
房產糾紛廣西 南寧2025-08-02 14:09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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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 您和開發商就房屋買賣事宜簽訂了相應的房屋買賣合同并且支付了全款,從法律上來說合同一經簽訂就是有效的,但是對于房屋買賣合同而言,簽訂以后必須及時備案,并且辦理房屋的產權證書。您并沒有進行備案,也沒有辦理房產證,那么房屋并不屬于您所有,依然屬于開發商。在開發商與他人存在糾紛的情況下,法院對房屋進行查封并沒有權屬上的問題。2. 您和開發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在合同中應該是約定了交房的時間、違約責任的承擔等情況的,在對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您交付房屋的,您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就算是向法院起訴的,那么也是要受到訴訟時效的限制,一般的訴訟時效是兩年。這種情況很難辦,無奈之下的辦法是依《合同法》預期違約的條款起訴開發商,要求解除合同,返還房款,賠償損失,同時申請輪候查封該房屋,等執行時法院主持協商還款。 原問題:《全款購房未網簽,因開發商緣故房子被查封,怎么辦?》回復于 2022-05-22 02:4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