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進小區,三分之二同意,部分同意,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簽有眼務合同,部分不同意可以不用交物業費嗎,有依據,是否違法還是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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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業主不同意物業公司進駐小區,應該如何處理呢?是否有相關的法律依據?
要看具體情況的。要是有車位,那就沒得說了。要是沒有車位,就很難說,除非有特殊情況。有物業對急救情況給予特殊照顧。要看情況,有的本身就沒有停車場,道路又都在消防通道的范圍,肯定不讓。希望能給你參考。 原問題:《小區業主的車物業公司不讓進小區有您好物業沒有與業主簽合同可以不不用交物業費嗎?
合同法第60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因為收取物業費的依據應是以小區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并委托該物業公司在小區進行管理為前提您好,請問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簽合同,要經業主同意嗎?
您好:一般情況下根據國務院03年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業主委員會作為小區全體業主選舉產生的代表機構是有權以全體業主名義與物業公司簽訂服務合同的。業主作為小區里的一員在享受了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時就應該按時繳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請問老舊小區業主沒有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物業公司是否有權利向業主征收物業費
合同法第60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因為收取物業費的依據應是以小區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并委托該物業公司在小區進行管理為前提您好,我們小區應為不滿意物業服務質量,成立業委會解除了與物業公司的服務合同, 前物業公司與現物業公司也做了工作交接,結束對我小區的物業服務,我本人前期欠繳物業費,前物業公司向我追討,我至今未支付的理由是前物業公司沒有公示與現物業公司的交接文件,也未向我個人出示該文件,現在前物業公司已起訴我個人,請問法院會判交滯納金和違約金嗎?
一般情況下是都要交的。法律有句名言,你可以放棄權利,但是不可以放棄義務不交物業費的四大誤區誤區1:沒入住就不交物業費正解:從物業費涵蓋的內容看,業主理解的服務有一定的局限,因為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辦公費用;物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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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