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案件,現在執行階段,對方名下只有車,有房和開一家超市但不在他名下
經濟糾紛福建 泉州2025-06-08 21:51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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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 1、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2、另外如果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4、法律依據: 1)《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2)《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原問題:《執行一庭民事糾紛案件欠工資執行庭去被告人家里沒人我現在怎么辦》回復于 2022-12-06 0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