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現在各地招聘公益性崗位,用來安置大齡的失業人員,我的問題是:如果我報名某區縣的公益性崗位,去辦理暫住證,而實際上我不居住在報考的區縣,錄取后也不去工作,這樣將來被查到后會如何處理?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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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公益性崗位—— 由政府出資開發,以滿足社區及居民公共利益為目的的管理和服務崗位。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困難人員或特殊群體,并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中央12號文件主要對由政府出資,用來優先安置大齡就業對象就業的社區公益性崗位范圍作了規定。勞動保障部《關于開展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統計的通知》(勞社廳發[2003]4號)對公益性崗位的解釋為:“主要由政府出資扶持或社會籌集資金開發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務類崗位”。 從地方的情況看,對公益性崗位范圍規定不一,大致分為政府出資,政府、社會、消費者共同出資,企業出資等形式產生的以安置大齡下崗失業人員為主的崗位。概括起來有三類,一是社區管理崗位,包括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員、交通執勤、市場管理、環境管理、物業管理等。二是社區服務崗位,包括社區保安、衛生保潔、環境綠化、停車場管理、公用設施維護、報刊亭、電話亭、社區文化、教育體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務等。三是社區內單位的后勤崗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的門衛、收發、后勤服務等臨時用工崗位。 公益性崗位應具有以下特點,即:政府購買崗位或支持、引導多渠道出資,符合公共利益,適合安置大齡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從我省再就業工作實際出發,我們認為,凡是由政府出資或政策扶持,社會籌集資金,企業出資,符合公共利益,政府可調控安置大齡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管理和服務類崗位都可確定為公益性崗位。各市可以根據上述精神,結合實際進一步明確公益性崗位的范圍。 公益性崗位這項就業援助制度的對象是指大齡下崗失業困難人員,特指男性年滿50 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國有及縣以上集體企業下崗職工、關閉破產企業需要安置的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的其他城鎮失業人員,要經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認定,并在領取的《再就業優惠證》上予以注明。[編輯本段]就業人群 1.城鎮下崗失業人員中的“4050”人員(即女40周歲以上,男50周歲以上,計算年齡的截止時間為2007年底)。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就業確有困難的人員。 3.夫妻雙方均為下崗失業人員。 4.家中兩代人為城鎮下崗失業人員。 5.撫養子女的單親下崗失業人員和夫妻一方無業另一方為城鎮下崗失業人員。[編輯本段]關于收入 就業困難群體的就業問題的解決實際上解決一個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收入不高,但會嚴格執行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另外,他們實際上還有一種待遇,也可稱為潛在的收入。就是國家為他們繳納社會保險給予補貼,即這筆本該個人出的那部分錢,給予不超過應繳額度2/3的補貼。目前,多數人可獲得三年的補貼。 原問題:《公益崗位 ??》回復于 2023-01-04 06: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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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性公益性崗位人員在崗位上死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嗎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復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鑒定,確認傷殘等級后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范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公益性崗位可以傳合同過嗎?
不可以。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勞動爭議案件公益性崗位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爭議,均屬于勞動爭議: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公益性崗位協議沒到期被解雇
你好!可以點我頭像,進行專業的一對一法律咨詢(有問必答)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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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