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區青少年足球工作的意見
2025-06-02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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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區青少年足球工作的意見(新政發〔2011〕70號)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縣(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區青少年足球工作的意見
(新政發〔2011〕70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縣(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新黨發〔2007〕18號),結合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就推動新疆足球運動快速健康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政府主導、社會扶持、學生參與的原則,引導學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大力開展陽光體育運動,積極營造有利于足球運動發展的校園環境,推動校園足球的普及與發展,培育健康向上的足球文化,豐富校園文化內涵,推動我區青少年足球運動全面、穩定、健康、可持續發展,有效推進素質教育。
(二)目標任務:以大力推進校園足球活動為抓手,廣泛開展青少年足球聯賽等活動,擴大足球運動普及面和青少年足球活動參與人數,合理布局足球運動發展的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健全學校足球運動發展工作機制。加強足球師資隊伍建設,培養有較高水平的足球人才隊伍,推動青少年足球運動整體水平的提高,形成學校、社區、家庭相結合的推進模式,使新疆足球運動呈現出人才輩出,群星燦爛的新局面,為實現新疆體育“為國家做貢獻、為新疆爭光彩”的奮斗目標做出貢獻。
二、促進青少年足球運動是社會健康發展的現實需要
(三)大力普及、提高和振興我區青少年足球運動是全面貫徹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和自治區黨委七屆九次、十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關注民生、關注民意、關注健康的重大舉措;是落實《全民健身條例》,實施全民健身計劃,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提升素質教育水平,豐富校園體育文化生活的重要手段;是以現代文化為引領,培育頑強拼搏、團結互助的足球文化精神,加強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推進我區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重要舉措。
(四)近年來,自治區不斷加大對青少年足球運動發展的支持力度,青少年足球運動得到了一定的發展,培養了一批優秀足球運動員和教練員。但從整體上看,我區青少年足球運動員培養基礎較為薄弱,體制不健全;運動員輸出渠道不暢,就業難度較大;后備梯隊的培養和投入不足,人才青黃不接;各級各類學校足球運動開展參差不齊,普及程度還比較低;專業足球隊伍人員缺乏,資金不足等等。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區青少年足球運動的生存與發展。
(五)我區足球運動歷史悠久,具備一定的發展條件。有一批熱愛足球運動、長期參與足球運動的青少年人群,足球運動員體能體質相對較好、可塑性強、發展潛力大。在國家體育總局和教育部倡導的“校園足球”活動的引導下,充分發揮我區足球運動發展的優勢,研究制訂青少年足球運動發展規劃,依托現有足球運動隊伍,加大對青少年足球運動的扶持力度,大力開展青少年足球活動,以普及青少年足球運動促進競技水平的再次提升,對提高和振興我區青少年足球運動意義深遠。
三、加快青少年足球普及工程建設
(六)各級體育、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對開展校園足球活動統籌安排,各項措施要真正落到實處。結合中小學校舍改造工程、薄弱學校建設工程、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和各級各類教師培訓計劃的實施,為開展青少年足球活動提供必須的條件保證。有條件的各級各類學校都要成立足球隊,要有專兼職足球教師,為熱愛足球運動的學生搭建平臺。在全區中小學和業余體校(含運動學校、新疆宋慶齡足球學校),合理布局一批自治區青少年足球普及工程示范學校(以下簡稱足球示范學校),在縣、鄉一級布局足球訓練網點,擴大足球普及工程的覆蓋面,確立突出重點、合理布局、優化結構的發展戰略。將校園足球項目趣味化、游戲化、群體化,逐步形成以年級為基礎、以學校為主體、競技能力強的校園足球隊伍。
(七)加強學校足球教練員隊伍建設。實施青少年足球教練員培訓計劃,打造一支高素質的青少年足球工作骨干隊伍。針對自治區足球示范學校的特點,解決足球示范學校體育教師(足球專業)的編制,重點吸納優秀足球退役運動員和足球專業大、中專畢業生從事足球運動普及工程工作,建立吸納退役運動員從事足球普及工作的良性運行機制。教育部門對足球教練員獲取教師資格證開設綠色通道,穩定基層學校和訓練網點的教練員隊伍,保證足球示范學校的教學和課余訓練的順利進行,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和運動技術水平。有計劃、有步驟地對開展青少年足球項目學校的體育教師優先進行足球專項業務培訓,對培訓合格的教師頒發培訓證書,并按相應學時計入教師繼續教育學時。積極發揮高等院校特別是體育院校、體育專業教師的人力資源優勢,建立到相應學校進行指導教學、培訓和輔導教師訓練等工作機制。
(八)建立和完善足球競賽體系。各級體育、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密切合作,創新競賽形式,開展青少年足球聯賽和校園足球活動。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足球夏令營和冬令營活動,滿足青少年對比賽的需求和鍛煉的需要,不斷提升青少年足球訓練水平和競技水平。對取得自治區(含自治區)以上級別比賽名次的中小學生,參照《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可申請授予國家一級、二級或三級運動員稱號,以鼓勵學生、家長和老師積極參與到足球普及工程中來。
(九)加強體教結合工作。按照國家九年義務教育課程設置的有關要求,在開齊開足開好體育課的同時,保證學校足球課的開設。制定推動足球普及工程的政策、規定,積極開展足球示范學校的創建工作,通過優質教育與體育資源的緊密結合,提高培養質量。
(十)加強校園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和開放力度。各地要重視校園足球場地的建設工作,凡鄉鎮一級中、小學在新建、改建、擴建中按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的要求,把足球場建設納入到學校整體發展規劃中,認真組織實施。自治區足球示范學校必須要有標準足球場地,其他學校有適合于此項運動的場地。充分考慮青少年足球活動的需要,為他們提供基本的設施和條件,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公共體育資源,開展形式多樣的青少年足球活動,現有的公共場地設施免費向青少年足球愛好者開放。
(十一)積極開展足球示范學校創建工作,制定《創建自治區青少年足球普及工程示范學校基本標準》,進一步明確自治區對足球示范學校足球場地、器材設施、衛生條件和師資的基本要求。制定自治區足球示范學校評估指標體系,建立專項督導制度,加大評估力度,實行督導結果公告制度。
(十二)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外足球活動和團隊活動。充分發揮共青團、少先隊、婦聯組織的優勢和特色,開展多種形式的課外足球鍛煉活動。青少年活動中心、少年宮、婦女兒童中心和其他校外教育機構應把開展青少年足球活動作為重要職能。積極倡導和鼓勵創建青少年足球俱樂部和青少年戶外足球活動營地,努力把更多的青少年吸引到健康向上的足球活動中來。
(十三)加強社區青少年足球活動,形成學校、家庭和社區的合力。家庭教育是加強青少年足球普及工程的關鍵環節之一。在全社會倡導“健康第一”理念,培育足球運動中的頑強拼搏、堅忍不拔、團結合作等意識,樹立正確的教育觀、成才觀,注重從小培養青少年良好的足球鍛煉習慣、飲食衛生習慣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勵家長和孩子共同參加足球鍛煉。學校、社區要和家庭加強溝通與合作,組織開展多種多樣的青少年足球活動,促進家庭、社會形成科學正確的教育觀念和方式。
四、大力提升青少年競技足球水平
(十四)建立并完善青少年足球競賽體系,為青少年后備人才提供相對系統的競賽環境并得到充分的鍛煉。積極參加國內青少年賽事,開展青少年足球交流活動。大力加強與足球先進國家和地區的交往,借助新疆地緣優勢,發揮體育為國家外交戰略服務的特殊功能,加大我區與中亞、西亞、南亞等國的足球交流,并形成常態化和品牌賽事。
(十五)堅持“走出去、請進來”的指導思想,多渠道培養足球后備人才。定期選派品學兼優,有發展潛力的青少年球員到國外足球發達國家和地區進行培訓,或者邀請足球發達國家和地區專業人員來我區授課,學習足球發達國家和地區先進的管理模式和訓練方法,盡快提高新疆足球運動水平。
(十六)遵循科學的發展規律,提高足球技術水平。青少年各級層次隊伍在遵循青少年生長發育規律的基礎上,必須貫徹嚴格訓練、嚴格管理的方針和“從難、從嚴,從實戰出發,進行科學的大運動量訓練”的科學訓練原則,形成新疆足球“準、快、靈”的短傳滲透、靈活多變的技術風格,培養具有“精湛技術、頑強作風”的足球后備人才,真正實現我區足球競技水平“在全國同類地區絕對領先,在全國確保有位”的戰略目標。
(十七)在布局足球示范學校中,充分發揮體育院校的辦學優勢。充分發揮青少年專業隊的作用,以新疆宋慶齡足球學校(含伊寧市分校)和各運動學校為龍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善訓練條件、完善訓練設施,增加專業師資力量,擴大招生人數和培訓規模,為運動隊創造和提供更多外出訓練、比賽、交流和鍛煉的機會,提高足球運動競技水平,使其真正成為自治區培養和輸送優秀足球運動員的人才基地和搖籃。
(十八)積極籌建職業足球俱樂部。加強自治區專業足球隊伍建設,增加足球專業隊編制,廣泛吸納優秀足球人才,充實自治區足球專業隊伍,參加全國職業聯賽,不斷提高運動水平。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辦足球,讓有實力的企業積極參與足球、興辦足球,同時認識到辦足球的社會責任和帶來的好處,逐步走向職業化足球發展道路,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足球發展的要求。
(十九)優化人才培養模式,夯實足球發展基礎,形成良性循環發展環境。進一步創新后備人才管理機制,積極輸送高水平體育后備人才,培養具有一定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適應社會需求的各類人才。在專業訓練方面,要全面推進運動員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體育總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23號),在完善文化教育、物質激勵、福利保障等基礎性保障政策的同時,繼續加強職業輔導、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創業扶持,提高運動員的綜合素質、職業技能和社會競爭力。
(二十)加強青少年足球運動員的注冊管理。建立我區足球運動員信息資料檔案庫,實行統一管理,全面掌握和了解我區的優勢足球資源。建立健全注冊、轉會制度,保障訓練單位和運動員的合法權益。全區從事足球業余訓練的青少年都要進行注冊和備案,富余資源和重點運動員可有償輸出,堅持誰培養、誰受益的原則。
五、建立青少年足球發展的政策保障
(二十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青少年足球發展工作,把加強青少年足球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切實加強領導,成立自治區青少年足球運動工作領導機構,建立教育、體育、衛生等部門和共青團、婦聯等組織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統籌協調青少年足球工作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二十二)加大對青少年足球事業的投入。自治區設立足球運動專項發展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各地要相應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切實保障青少年足球普及工程的順利推進。從2011年起,在全疆挑選一定數量的中小學和業余體校作為足球示范學校,給予相應發展經費。根據自治區財力狀況,逐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進一步改善青少年足球發展條件,加強場地建設、設施建設、隊伍建設、人才建設等,改善青少年足球發展環境。
(二十三)加強青少年足球普及工程宣傳,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社會的輿論導向和氛圍對青少年足球普及工程有著重要影響。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現代傳媒的作用,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工作,為青少年足球運動的發展營造優良的社會環境。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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