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延長工作時間,每天12小時,我有哪些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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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如果用人單位工作時間違反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按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四)、(五)解除勞動合同,不必遵循三十七條一個月交接期的規定,但需要注意,勞動者應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上面注明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和解除合同原因,留好相關證據,為防止用人單位耍賴,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寄給人事部門,留取快遞單作為證據,這樣如果發生爭議了,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證據充足情況下,勞動者的主張可以得到支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超過36小時。 原問題:《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的上班時間規定,每月上26天班,每天12個小時,我可不可以要求立即離職,而不需》回復于 2022-07-03 16: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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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延長了 工資沒有增 違反勞動法嗎加反到減少了這屬于變相降薪嗎
能忍則忍吧。單位工作需要,不過這個改時間改工資的問題,應該當面商談,如果接受不了,就考慮換工作吧。現在法律對臨時工都有明文規定,保險改上的還是得上,要不然就是違法的,你有空多看看勞動法,多了解了解,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主。 原問題:《在職我在教培當助教,老師上課拖延時間導致我的工作時間延長,但老板不給加班費,說按照班級的上課時間支付工資,這是否違反了勞動法,違反了哪一條?
一、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建議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二、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勞動法超出正常工作時間
工廠違法延長加班時間,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勞動法》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法定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周不得超過四十小時,員工每天的工作時間是多少
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疑問:為什么有的人周末雙休,有的人周末單休,有的人一個月只休三四天?難道勞動法對于工作時間沒有具體的規定嗎?如果有,勞動法對于工作時間是怎么規定的呢?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三十八條的規定,以及《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單位不按累計工作時間計算年休假是否違反勞動法
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職工休年假。 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適用于實行各種工時制的職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累計工作年限滿一年的,享有年休假。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休假。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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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