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勞動法有關于員工上班考勤的法律管理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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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分兩種情況,一種是事先約定或章程規定考勤表要員工簽字才能認可,如果沒有員工簽字,則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并未事先約定或章程規定,考勤表需要結合其他相關證據才能證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制定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公司制度時,必須經過民主程序與公示程序,否則制度制定無效。此外,用人單位沒有罰款的權利,除法律規定特定情形外,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但是為了便于管理,用人單位可以通過績效考核的形式,如設定全勤獎金等方式,對員工的出勤進行考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原問題:《有關于員工考勤的法律法規嗎?》回復于 2022-11-09 0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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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員工當月應出勤天數的算法勞動法有相關規定嗎
根據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1. 中國勞動法規定的工時制度有三種,即標準工時制、綜合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2. 根據《勞動法》和《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律師你好,關于員工調崗,有新勞動法
要看你們勞動合同中對于工作崗位的約定,若崗位約定明確,公司無權單方面調你的崗位,公司調動你的崗位,應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協商達到一致,否則你可以不去新崗位,員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條件為由提出離職,若離職,有權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勞動法關于員工自動辭職和企業辭退員工有什么規定和補償
自動離職沒有經濟補償勞動法有對男員工與女員工上夜班的規定嗎
回答1、夜班補助現在在勞動法中尚未足夠明確,但是在工資管理辦法中有體現。關鍵要看公司規章和合同中有無明確規定,如果規定了,肯定是要給的。如果不規定,結果就比較難說了。但是現在上海市的夜班津貼就:4元左右,應該馬上要改革了。回答2、關于工資條公司考勤系統異常,導致員工打卡無記錄,最后扣除員工勞動所得,可以法律維護員工的利益么?
目的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項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項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正式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務關系、勞務派遣、實習生、兼職的各類人員根據雙方簽署勞務或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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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