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前哈爾濱市的違法建設防控和查處是怎么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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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第一步:違法處理。 1、被路面執勤民警當場開具的簡易處罰決定書,交通違法行為人應持其第三聯(交銀行聯)于開具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前往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 2、因交通違法行為被路面執勤民警依法扣留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人應持車輛扣留憑證、本人駕駛證(駕駛證被依法扣留的和無駕駛證的持本人身份證)和機動車行駛證(或發票和合格證)15日內到分局、交警大隊處罰窗口接受處理。 3、機動車因交通違法行為被電子監控設備記錄違法信息的,交通違法行為人或者車輛所有人、管理人可在獲知違法信息后持本人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前往分局、交警大隊處罰窗口接受處理。 第二步:到銀行繳納罰款。 原問題:《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交通違章處理流程怎么規定的》回復于 2022-11-08 23: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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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違法非立案查處的原因有哪些
國土資源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違法案件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查處土地違法行為立案標準》,明確了4大類、45種行為屬于違法,其中任何一種違法行為,土地違法查處和舉報等維權事項
土地擁有者是無權自行強行拆除的。既然那片土地不屬于他,也就是說他建房沒有手續,就算有,不屬于他的土地也沒有批,可以說他的批地手續面積和實地建筑面積不一。。你可以和他交涉,如果交涉不了,去土地局等有關部門簡舉、請有關部門進行對建筑的拆處 賠償對正在搭建違法建設可以迅速查處的法律依據
可以向城市綜合管理局執法支隊舉報。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相關報建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開工進行建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屬于在建違法建筑。經過多次勸導,當事人拒不整改,仍然頂風偷建、搶建。由城市綜合管理局執法違法查處申請書的答復期限
應當在接到申請后五日內作出復查決定。如果要進行電子眼違章的復議,需要把行車證復印一份,在背面填寫“復核審請”,內容為:車號、違章時間、違章地點、復核理由、撤消要求、審請人、聯系方式、審請時間。然后,把復核審請送到當地的交警大隊,如果能排除,耕地上建養殖場違法嗎,在2006時建的
涉嫌違法。一般不可以。1、占用的耕地屬于基本農田,則一概不得占用建養殖場。因為按照《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17條關于“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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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