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入職醫院,入職一年后2019年06月至09月醫院送我去進修并簽訂進修協議,有5年服務期,未滿服務期需賠償違約金20355的3倍。違約金包含進修費300,工資10261,獎金6953,社保2841。如今自簽訂進修協議起已滿兩年,離職時醫院要求必須賠償違約金,否則不予離職辦理。我想咨詢一下,3倍違約金的進修協議是否合法有效?違約金是否包含工資獎金甚至于社保在內?需要賠償的違約金如何計算?金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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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人員去進修叫簽進修協議,協議上寫如果三年內離職,需要賠三倍違約金,按每年一萬賠償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查看回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我想問下,如果被醫院辭退,進修協議跟勞務合同是怎么賠
如果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該份培訓進修協議約定違約需要賠償進修期間產生你好,我想問一下護士進修3個月簽了進修合同,約定服務期五年,合同要求五倍賠償,但是服務期末滿五年想要辭職怎么賠付呢
單位提供專項培訓并且約定服務期,服務期內辭職需要賠償單位剩余服務期的違約金,不用全部賠償,把你工作年限減去,按比例賠償。工資和福利不屬于賠償范圍和單位無法協商一致,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公立醫院事業編制人員,與醫院簽訂進修協議,在未到服務期限內提出辭職,醫院聲稱賠償需按協議賠償,且因為是事業編制,不使用勞動合同法。
我也遇到了和你一樣的情況,我是按規定提出通知離職的,人事處一句不批準也不說明原因,就要我賠償,我也從未外出進修,合同中也不陳約定賠償金額,現在不知道要賠償多少~~但我還是希望人不要申請勞動仲裁,因為這樣會影響到你未來的就業。可以與院領導協商進修后辭職,未到服務期培訓費
展開全部首先:“員工與企業簽訂培訓協議時約定了服務年限,但是沒有約定年限內的工資待遇,”沒有約定年限內的工資待遇就按入職時的工資計算;其次:“員工與企業簽訂培訓協議時約定了服務年限,但是沒有約定年限內的工資待遇,請問這樣的情況下這個協議是否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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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