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開了一家網店,經營蛋糕銷售,我從事具體的銷售工作,有一個客戶惡意消費,把吃剩的蛋糕說成的質量不合格,要求平臺退款,平臺退款后,他把殘渣寄回,我以我個人名義起訴他惡意消費者賠償,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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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拼多多三甲平臺,惡意扣扣我的錢才引導消費者僅退款和私自劃扣,我的金額作為賠償,起訴勝訴有嗎?
平臺2113規則:淘寶網默認發貨時5261間為48小時(具體以店鋪自行設置的發貨時間4102為準,定制產品按照詳情1653或者約定的時間發貨)。如您確實存在未按約定時間發貨(含違背發貨時間、交易價格、運送方式等承諾)的情況,收到消費者的投訴買家收貨后惡意退款,平臺不管,金額較少,這種情況下怎么解決
淘寶沒有惡意退款的概念,如果貴店參加了七天無理由退換貨,那就必須退,除非是不在7天無理由退換貨規則以內的如生鮮產品等,如果買家已使用影響二次銷售可拒絕退款,賣家可以詳細詢問買家收貨后的處理情況并取證有利于己方的以便在小二介入后提交證據贏得仲銷售的產品質量不合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如果出售產品并非樣品柜板材,可以提出合理您 好,網絡購物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要求電商平臺提供商家信息,電商平臺未提供,消費者起訴電商平臺違法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四條承擔賠償責任,電商平臺等消費者起訴法院立案后再提供商家信息,電商平臺能免除違法的賠償責任嗎?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你好,網絡購物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要求電商平臺提供商家信息,電商平臺未提供,消費者起訴電商平臺違法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四條承擔賠償責任,電商平臺等消費者起訴法院立案后再提供商家信息,電商平臺能免除違法的賠償責任嗎?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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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