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17個月,一直沒有簽合同,也沒有保險之類的,還拖欠了四個月工資,給你降薪,不給你訂單,請仲裁的話能得到的補償金分別是什么?然后仲裁步驟分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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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 注意收集證據, 考勤表、工作服、飯卡、經手的票據、胸簽胸牌、同事會餐合影、工資條、證人證詞等等,然后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收集好證據再去勞動仲裁,不然也沒什么結果。2.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這里的“繳納社會保險”,司法實踐中一般理解為足額,如果公司已經繳了,只是沒有足額繳納,不應看做是未繳納社會保險,補繳即可。所以員工不能擁有單方解除權(也就是不寫辭職報告,說走就走的權利),也就不能享有獲得經濟補償的權利,甚至還要因此對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予 原問題:《我在單位工作,沒簽合同,也沒交社保,還欠我一個多月的工資,我去勞動監(jiān)察也沒結果》回復于 2022-12-04 10: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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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問題 保險和公司的責任分別是什么
參加工傷保險之后,職工一旦發(fā)生工傷,并且被認定工傷的,是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享受工傷待遇,也就是說,單位繳納了工傷保險,有一大部分賠償或者報銷的責任,轉移給工傷保險部門,單位只承擔一小部分,減輕了企業(yè)的負擔,至于負責的責任,大體分為在公司干了一年,未簽合同,拖欠工資四個月
這家公司肯定要賠償你很多錢的,因為首先來講,如果入職超過1個月都不給你簽勞動合同,從第二個月開始有兩個月工資,而如果一年都沒有簽合同,那就意味著你們已經簽署了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同時他不給你工資,你可以去找勞動仲裁,現在勞動仲裁都是保護弱者的勞動仲裁,不簽合同,無保險
申請勞動仲裁維權,具體處理辦法可以點擊頭像聯(lián)系我咨詢,專業(yè)辦理勞動糾紛案件我在一個公司上班22個月左右,公司給你我交過保險,我可以仲裁公司么
不能補交,但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要盡快,有訴訟期的,因為你要用收到的繳費明細作為證據,也就說明你已經對被侵權行為知情了?!秳趧訝幾h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請與受理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實踐中,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證號或者其他身份證件號碼以及聯(lián)系方式; 2、被申請人名稱、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等; 勞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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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