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咨詢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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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關于借調人員考核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單位領導對員工每次檢查都考核紅黃牌的行為違反勞動法嗎
合同約定和單位做法明顯是違法的:1.“按照合理誠信原則”,一個做了將近一年的品質主管不可能差到考核下來只能做一個制造員工的地步,而且考核標準是否合理也是個問題。所以單位明顯違背合理誠信原則。2.“與乙方協商一致”,單位顯然沒有與你協商一致,請問勞動法有關于員工上班考勤的法律管理嗎?
分兩種情況,一種是事先約定或章程規定考勤表要員工簽字才能認可,如果沒有員工簽字,則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并未事先約定或章程規定,考勤表需要結合其他相關證據才能證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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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