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原因簽署勞動合同之后不讓去上班,現在不給工資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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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單位未安排員工上班,那么員工的工資是否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水平。如果員工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那么員工是可以要求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支付經濟補償的。2、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原問題:《在單位已經簽完勞動合同,不讓上班,給開百分之五十的工資,這樣咋辦》回復于 2022-12-04 06: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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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讓去上班了,還不給解決問題,可以起訴嗎?
企業不解除勞動合同,也不讓上班,那屬于企業停工停產,應支付工資。如果不支付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有很大勝率。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因為疫情原因家里人被隔離,單位不讓自己去上班,也沒有發工資
如果說自己有事請假公司沒批,自己沒去上班,只能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如果公司拒絕支付你兩個月的工資,也就是說要扣除你兩個月工資,當然是違犯行為。勞動法規定,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不符合勞動法,員工有權和公司解除勞務合同,并要有雙倍工資的補償。你請假了,然后上班不讓我去又不給工資
長影十一宿舍5棟2單元401 聯系人鄭云鵬 電話:17767748883我由于身體原因,沒有到單位請假,來上班后,讓培訓,不讓下井,我們下井才給發工資,這個培訓他給不給工資
那你是沒有上班對嗎?如果沒有上班那別人不發工資給你也是正常的啊,你這個公司也有特殊請假的,也會有假期的,但你沒有走程序所以他們的做法,你只能接受。不是嗎?以后有這些個情況,還是需要有程序的,不走程序那就是你的不對,沒法追究了! 原問題:《身沒有簽勞動合同 想要離職不讓走 也不給工資
想離開直接走人就行了,不需要辭職。因為公司已經損害了勞動者的權益。你可以直接走。至于工資的話。肯定是要通過法律手段的。再用法律手段之前,我想要問幾點.首先,公司合法嗎?有營業執照嗎?其次,你上班了嗎?上班多久了?為什么沒給簽合同,你向他們提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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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